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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稅收和國家財政(4)


  有人問:「韓琦、歐陽修二位先生所說既然已經切中他的弊端,王安石卻仍然不肯覺悟,雖然都說他性格執拗,但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呢?」我想不是這樣。當時這些人攻擊新法,有問題的地方他們攻擊,沒有問題的地方他們也攻擊,就像王安石所說,他們的意圖不是針對新法的。如果為王安石打算的話,只有一件事都不辦,什麼事都裝作看不見,與他們同流合污,似乎也就免去他們的指責了,但這顯然不是王安石所希望的。而且,青苗法既然是個很好的法,那麼,它的弊端表現在哪裡呢?應當說,不是法有弊端,而是人有弊端。就說這個青苗法吧,王安石在鄞縣實行是有效的,李參在陝西實行也是有效的,假如每個縣都能有一個像王安石這樣的人擔任縣令,那麼,每個縣都是鄞縣了。即使做不到這一點,就算各路都能有一個像李參這樣的人擔任轉運使,由他按照制定好的法令監督下面各個縣令,那麼,也能出現每一路都和陝西一樣的局面啊。根據條例司核定的人物,全國一共設置了提舉官四十一人,以當時有賢德的人才那麼多,要想找到四十一個像李參這樣的人,應該不難。而且,王安石又不是不想和這些人合作共事,和這些人完全不同。他們聽說有個建議是王安石提出來的,都掩耳不聽,也不問他提的建議是什麼內容;發現有個詔書是王安石擬的,就閉目不看,也不問他擬的這個是什麼詔。如果要求他們施行,那麼,不是自視道德高尚或倚老賣老來抗拒,就是投下一個彈劾他的奏摺離去。諸位君子既然不屑與他合作,他又不能傷天害理一事不做討好這些人,更不能一個人把天下所有事都承擔起來,於是,一定要在這些人之外去尋求願意幫助他的人,怎麼能得到呢?何況,這些人不幫助他也就罷了,他們還在一旁煽動、挑唆和阻撓,私下裡慶倖它的弊端越來越顯著,成功的希望越來越小,這樣一來,青苗法本來可以順利施行而沒有弊端的,就因為這些人的緣故,想要它沒有弊端,又如何做得到呢?其他的事也和這件事差不太多。

  由此說來,我所說的青苗法雖然很好但不一定能夠實行,是可以想見的了。假如能使每個像王安石這樣的人都做縣令,那麼,這個法是可行的;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就是不可行的。沒有辦法而求其次,那麼,假如每個像王安石這樣的人能做提舉官,似乎也是可行的,做不到這一點,就是不可行的。沒有辦法再求其次,假如每個像王安石這樣的人都能做執政官,那麼,在不可行中還有實行的可能性,做不到這一點,就是不可行的。

  然而,青苗法的弊端果然像當時諸位君子說的那樣嗎?王安石的良法美意,老百姓就一點好處也沒有嘗到嗎?我想,事實不是這樣的。歷史是誹謗王安石的那些人寫成的,他們就是要張揚他的惡行而隱瞞他的好處。凡是可以表現王安石功績之處,刪除務盡,唯恐有不徹底的地方,儘管如此,仍然不能完全刪除。王安石的《與曾公立書》就記載了「開始以為沒有人貸款,實際上前來貸款的人堵也堵不住;後來又擔心人們不能按時還貸款,結果還貸的人多到幾乎無法應付」的場面,當時民眾歡欣鼓舞的情形從這裡是可以想見的。他在《上五事劄子》一文中寫道:「過去,貧苦的農民向富戶豪強借債付息,如今,貧苦的農民卻向官府借債付息了,官府把利息定得很低,解救了老百姓的困苦。」這是青苗法實行數年之後所獲得的成效。他在《謝賜元豐敕令格式表》中寫道:「開創新法於其他人之前,獲得成功卻在反對意見興起之後。」這就是說,王安石罷相之後,新法的效益才顯現出來了。當然,也可以說,這些都是王安石自己的看法,不一定令人信服,我們再看看旁觀者是怎麼說的。河北轉運司王廣廉入奏時說:「老百姓都歡呼感念這個德政呢。」李定來到京師,李常見到他,問道:「你從南方來,那裡的百姓對青苗法怎麼看?」李定告訴他:「百姓感到很便利,沒有不喜歡的。」李常對他說:「整個朝廷如今都在議論這件事,你千萬不要亂說啊。」李定說:「我只知按照真實情況發言,不知道京師的規矩。這裡是那時的輿論中心,有人想封住別人的嘴巴,其實是不可能的。」這樣說有人也許還會認為,你列舉的這些都是依附於王安石,想從他那裡獲得寵信的人說的話,並不可信。那好,我們再來看看王安石的反對派是怎麼說的。朱熹在《金華社倉記》中寫道:「根據我所看到的前代知名人士的論述,對照今天發生的事情來說,青苗法的立法動機,並沒有什麼惡意,出發點還是很好的。」程顥也曾談到,他後來有些悔恨自己先前的過於偏激。這說明程顥先生晚年已經認識到他先前攻擊青苗法是不對的,而且,朱熹還寫詩歌誦青苗法。蘇軾在《與滕達道書》中寫道:「我們這些人在新法實行之初,總是不肯放棄自己的偏見,這才有了與王安石不同的看法,雖然我們也是一片忠心,出於對國家前途的擔憂,但說了許多錯話,其中很少有符合事理的。如今皇上聖明,國家充滿了新的氣象,社會風氣也明顯好轉,回過頭去看看我們所堅持的,更感到離正確很遠了。」這是蘇軾晚年對自己行為的一種深深懺悔,感歎社會風氣的轉變。他的這段話與王安石獲得成功在反對意見興起之後的說法其實是一致的。這裡所謂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大概指的就是新法的實行,而青苗法正是新法中的一種。像程顥、蘇軾,都是當時反對新法最賣力的人,他們都這樣,如果不是真有成效,他們會這樣說嗎?由此我們可以推斷,與程顥、蘇軾同樣「深自懺悔」的人還有很多,只不過,他們沒有把自己想說的話留給後人。還不僅僅如此,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宋哲宗剛繼位,就將新法全部廢除了。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二月,廢除青苗法。同年三月,範純仁就以國家的經費不夠用為理由,請求恢復青苗法。八月,司馬光也上奏稱,實行青苗法對百姓是有利的,只是不能強迫他們借貸。這些都是寫在奏摺公文中記入正史的。像司馬光、範純仁都是當時最早出來反對青苗法的人,也是攻擊王安石最用力的人,為什麼十八年後,卻又對青苗法這樣津津樂道呢?由此也可看出,青苗法在當時是卓有成效的,而且,老百姓已經在它的浸潤中享受很久了,儘管有人一直想要掩蓋它的成效,其實是不可能的。然而先前的那些罵聲,又是為了什麼呢?有一種說法,對於普通百姓,不能和他們謀劃事情的開始,只能和他們享受成果。然而,那些正人君子,他們是普通百姓嗎?即使我輩站在今天的立場上來看,仍然覺得青苗法是很難實行的,但王安石當時還是實行了,雖說它的弊端是不可避免的,但其效果也是非常明顯的。我於是更加佩服王安石的才能是沒有人可以趕得上的,那種詆毀當時奉行新法的人都是小人的說法,我始終不敢相信。

  以更加平常的心態來看青苗法,它不過就是個銀行業而已,希望它能抑制兼併,其功效大概是很小的。銀行作為一種產業,它的性質是適宜民辦,不適宜官辦的。如果國家能夠制定出詳細的條例,使借貸的人和要求借貸的人都能受益,而沒有理由相互埋怨,國家再設立一個中央銀行,以此來協調各家私立銀行,不必直接貸款給老百姓,那麼,銀行的核心價值就算是得到了。王安石做這件事,有點像替關公耍大刀,很容易傷了自己的手。當然,這是站在今天的立場上說這番話,事實上,當時的人民既沒有設立銀行的能力,而且,整個中國都沒有一家金融機構,各行各業都受困於資金的短缺,呈現出衰敗的景象。王安石能夠洞察其中的原因,創造了這個辦法來救治,沒有超過一般人的見識和膽略能做到嗎?中國人中知道金融機構為國民經濟命脈的,從古到今,只有王安石一個人。

  後來,也有事實上實行青苗法而避開不用這個名稱的,像朱熹搞社倉的時候,就是這樣做的。他的方法也是利息十取其二,夏天發放而冬天收取,這與青苗法有什麼區別嗎?朱熹在崇安縣推行這種方法收到很好的效果,就想推廣到全國去;就像王安石在鄞縣實行青苗法很有效,也想推行到全國去是一樣的。朱熹平時痛心疾首地詆毀王安石,認為他非常急切地鼓動大家謀求財富,使得天下所有人都變得非常浮躁,而喪失了生活的樂趣。等到他發起社倉的倡議之後,有人問他,以前不是指責王安石這樣做是不對的嗎?他就很激動地說:「王安石只有青苗法這一件事是對的。」王安石果然像他說的那樣,急切地謀求財富嗎?王安石果然只有青苗法這一件事做對了嗎?他說你對就是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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