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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前的王安石(下)(2)


  梁按:建立法治社會固然是一件很著急的事,但推行法治的是人,制定法律、制度的也是人,所以,王安石既以法律、制度建設為根本,又以人才為根本的根本,事實上,法治國家一定是以大多數人民作為其根本的,這才是王安石的真正用意。

  如今的天下,也是先王時代的天下,先王的時代,人才很多啊,為什麼到了今天卻偏偏不足了呢?所以我說,這難道不是培養、教育人才的方針出了問題嗎?商朝的時候,天下曾經大亂,當權者貪婪狠毒,腐敗無能,都是不稱職的人。後來,周文王起來要取代商朝,天下的人才也曾顯得很匱乏,在那個時候,周文王能夠造就天下的讀書人,把他們都培養成有能力為君主服務的人才,然後根據他們的才能,讓他們擔任不同的官職。《詩經·大雅·旱麓》篇說:「豈弟君子,遐不作人。」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等到事業成功了,就連那些低微下賤捕捉兔子的人,都沒有不追求品德的。《詩經·周南·兔罝》篇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又何況那些當權者呢?由於周文王能夠這樣做,所以,他出征就能讓別人臣服,治理屬地則能處理好政務。《詩經·大雅·棫樸》篇裡說:「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又說:「周王於邁,六師及之。」就是說周文王所用的這些文臣武將,都能各盡其才,沒有辦不好的事。等到周夷王、周厲王的時代,天下大亂,人才又曾顯得少了。直到周宣王「中興」,能夠和他一起圖謀天下大事的人,只有仲山甫一個人了。所以,詩人感歎地說:「德輶如毛,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這是在歎息當時人才太少,仲山甫得不到人們幫助啊。周宣王能用仲山甫,通過他來影響天下的讀書人,然後人才又重新多起來了。於是,對內處理好政務,對外討伐那些不來朝貢的邦國,又恢復了周文王和周武王時的國土。所以詩人讚美他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於此菑畝。」這是說周宣王能夠使天下的讀書人看到新的希望,讓他們的才華能夠為自己所用,這就像農夫耕種他們的田地,使得田地裡有芑菜可以讓他採摘一樣。由此看來,人才沒有不是君主造就而成的。

  梁按:這種說法,近代的曾國藩也曾在這裡引申發揮,他說道:「如今的君子有了一些權勢,就責怪天下沒有人才。他們身居顯貴的高位,不能用自己的理想去移風易俗,造就當今之世的人才,反而告訴我們說沒有人才,說他們講了真話,可以嗎?不可以!一個十戶人家的小地方,其中如果有崇尚仁義的君子,他的智慧完全可以改變十個人,那一定能選拔十個人中的佼佼者把他培養成人才;如果他的智慧完全能夠改變一百個人,他也能選拔百人之中的佼佼者,把他培養成人才。看來,移風易俗並培養造就一代人才,並非只是身居高位的人能這樣做,凡是有一官半職的人,都應該參與此事。」他的話說得更加深刻、明白了。但我看曾國藩的這番言論,如果把培養造就人才的責任完全歸於君主,怎麼樣呢?不僅僅因為他的話是說給君主聽的,畢竟,民間培養造就人才的範圍是很小的,而君主則大得多,民間培養造就人才的效果來得慢,而君主則來得很快,所以,對於沒有身居高位的人也勉勵他擔負起培養造就人才的責任,這是不得已而採取的差一些的做法,是以聊勝於無安慰自己。如果說道想要培養造就一個國家的人才,率領他們共同進步,沒有比開明專制的君主親自去做更快捷有利的辦法了。這是俾斯麥造就德國時用過的辦法,而曾國藩造就中國也只能做到這個程度了。

  造就一個人使他成為人才,有哪些具體做法呢?也就是教育他,培養他,選拔他,任用他,都有一定的方針罷了。那麼,教育的方針是什麼呢?在古代,從天子到各諸侯國的國王,都在他們的都城直到鄉村設立學校,普遍設置專門負責教育的官員,而且,嚴格進行選拔,國家的禮、樂、政、刑等內容,都列為學習的科目。學生們觀看、學習的,都是先王的禮法言論、道德準則以及治理天下的思想理念,他們的才華也可以為天下、國家服務。如果不能用他們的才華為天下、國家服務,則不對他們進行教育;而願意用他們的才華為天下、國家服務的人,則沒有不在學校中受教育的。這就是教育的方針。所謂培養的方針又是什麼呢?就是要增加他的俸祿,使他的生活寬裕,又用禮法約束他,使他有所顧忌。為什麼要增加他們的俸祿呢?人之常情,如果財用不足,就會貪婪卑鄙,任意要人家的東西,什麼壞事都能做得出來。先王懂得這個道理,所以為官員們規定了俸祿,即使是在官府裡當差的老百姓,他們的俸祿也足以代替他耕田的收入。從這裡一級一級往上數,每提高一級就增加一級的俸祿,使他們能有足夠的收入來維持生活,從而養成懂得廉潔、羞恥的風氣,遠離貪婪卑鄙的行為。

  這樣似乎還不夠,又規定他的俸祿可以傳給子孫,叫做世祿,即世世代代都可以享受的俸祿。這樣就使得他們在有生之年,在撫養父母、兄弟、妻子、兒女方面,在接待親戚朋友方面,都沒有什麼遺憾了;而在他們死後,也不必擔心子孫後代的生活了。為什麼要用禮法來約束他們呢?在通常的情況下,人的性情在錢財富裕的時候,如果沒有禮法的節制和約束,就可能放蕩任性,為非作歹,什麼樣的事都可能做出來。先王瞭解這種情況,所以制定了婚姻、喪葬、祭祀、養育、宴飲的標準,衣服、食物、器具、用品等,也按照等級制定了統一的規格,規定了它的尺寸大小和數量。按照級別規定可以做但財力不足的,就不要做;而財力能夠辦到,但按照規定不可以做的,也不能有數量和分寸的增加。為什麼還要用法度來裁制他們呢?先王對於天下的讀書人,先用治理國家的思想理念教育他們,使他們掌握治理國家的本領,不接受教育的,按照法度就要驅逐他們到邊遠的地方去,使他們終身為人所不齒;接下來又用禮法來約束他們,不能遵循禮法的,按照法度就要流放或殺頭。《禮記·王制》上說:「改變服裝式樣的人,就要被流放。」《尚書·酒誥》中記載:「天子發佈通告說:『聚眾飲酒,你們不要過分,否則,把你們全部抓起來,送到朝廷這裡來,我要殺了你們。』」聚眾飲酒、改變衣服樣式,這都是小罪,而流放、殺頭,都是大刑。用大刑懲治小罪,先王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且堅定不移呢?就是因為,在他看來,不這樣做就不能統一天下的風俗,實現他的統治。用禮法來約束,觸犯禮法的,就要受到裁制,為什麼天下的人都能服從而不敢冒犯呢?其原因又不僅僅是禁令的嚴厲和管理的周密,同時也要靠君王真誠懇切的用心和身體力行,加以倡導。凡是君王身邊的達官貴人,都能順從君王的意願,按照禮法做事,有哪一個不遵循禮法的話,依法行事就從他開始。如果君王能以誠懇的態度做這件事,而有權勢者又能自覺規避不做君王不喜歡的事,那麼,朝廷不用刑罰,人們就能遵守禮法,不去違反。所以說,這就是培養人才的方針啊。

  選拔人才的方針又是怎樣的呢?先王選拔人才,一定是從地方,從各級學校中選拔,讓眾人推薦他們認為有道德有才幹的人,寫成推薦信告知上級,上級考察後,如果確實德才兼備,則根據他們德行的大小和才能的高低來任命官職。而且,考察一個人,不能只靠眼睛和耳朵的功能,也不能只聽一個人私下裡的看法,想要瞭解一個人的品德,就要看他怎麼做,想要瞭解他的才能,就要聽他怎麼說,對他言行都有所瞭解後,還要讓他試著做些事,所謂考察一個人,就是要讓他做一件具體的工作。即使是古代的堯選拔舜,也不過就是這樣,又何況堯舜之後的人們呢。實際上,九州如此廣大,四海如此遼闊,官職百姓如此眾多,人才的需求量應該是很大的,但擁有天下的人不可能親自一個一個去考察,又不能委託一個人在一兩天之內用考試的辦法考察他們的品德和才能,然後決定取捨。大約我已經能夠瞭解一個人有很好的德行和很高的才能,便委任他很高的官職,並讓他選取同類的人,長期使用,從中進行考察,發現有才能的人就報告給上級,然後按照等級秩序授予他官爵、俸祿。這就是選拔人才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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