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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前的王安石(中)(1)


  王安石早年屢次被朝廷徵召到京城任「館職」,也就是史館、集賢院、秘書省等文職官員,但是,每次都被他以家庭生活困難,負擔過重為理由,拒絕赴任。不過,後來朝廷授命他為翰林學士,他卻沒有猶豫,很快就到京城來了。世上有些學者,常常就以這一點,批評他本來是熱衷於富貴的,以前不過是矯情,故意做出這種姿態,為的是培養自己的聲望,時間長了,可以一下子升到很高的職位。啊,為什麼不認真考察真實的情況,而學那些舞文弄墨之徒,刻意地為人製造罪名呢?王安石開始出來做事的時候,在他自己看來,固然很早而且顯得比較成熟,對國家和社會有用固然是他很早就立下的志向,然而,他安於現在所處的地位,努力去做應該做的事,又是他學問修養的本源。如果說他拒絕擔任館職是因為館職太小,看不起館職,然而,州縣小吏就更加低賤了,為何能安心去做呢?不僅一直安心在這些職位上努力工作,而且主動謀求這樣的職位。只是因為他的家裡較為窮困,母親年紀也很老了,不得不為了俸祿去做地方官,所以才不惜自己輕賤自己,為的是讓自己能安心地照顧家人。到了請他做學士的時候,他的母親已經去世,家裡的生活稍微有些改善,足以供給自家的需求了。所以,朝廷提拔他,他也不再推辭了,因為他的生活處境和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由於這個原因,我認為王安石的立身,與其說他像伯夷,不如說他像柳下惠。而那些對他懷恨在心的人仍然私下裡悄悄地議論他,恐怕是太過分了吧。在這裡,我選擇《臨川集》中的一二篇文章,來證明我的說法。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他在《乞免試狀》中是這樣寫的:

  我的祖母年紀已老,父親去世後尚未安葬,弟弟、妹妹又要婚娶、出嫁,家裡十分窮困而人口又很多,很難在京城居住生活。我曾經把這種情況向別人陳述過,請求不要讓我參加爭取館職的這種考試。這樣做怠慢了朝廷的詔命,怕是有罪的,幸虧朝廷很寬容,沒有太為難我。不僅不再圖謀讓我去京城任職,更把我看做淡泊名利的人,使得我不再有葬父、嫁妹、奉養祖母的焦慮。我一再推辭避讓,不敢去充當地位尊貴顯要的職位,說我淡泊名利是可以的。但如今我是為了自己一家的私利而焦急,選擇對我有利的事去做,因此,說我淡泊名利,卻不是我的本意。再加上我的知縣一職任期已滿,等候補缺至今已經兩年有餘,家中老幼都沒有得到很好的安置,剛要去新的地方上任,又召我馬上進京赴試,實在與我的私人計劃有所妨礙,我只是想照顧好自己的家庭,希望皇帝能以慈悲為懷,體察我的本意,收回讓我參加館職選拔考試的詔令,使我能圓滿地完成這一次任命。

  這是他初次拒絕朝廷的詔令,因為文彥博在推薦他的時候,稱讚他「恬然自守」,所以他在《乞免試狀》中特意說自己並非「淡泊名利」,只是因為家中確有具體困難,是從自己的家庭情況出發。在此之前,慶曆七年(公元1047年),他寫了《上相府書》,在此之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他又寫了《辭集賢校理狀》二篇,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寫了《上執政書》、《上歐陽永叔書》,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寫了《上曾參政書》,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寫了《上富相公書》,其中的措辭大致相同。他不是故意想要表現孝順、友愛的感情,並溢於言表,他的這種做法,即使和古人相比,在道德上也不用慚愧。而有人一定要把他的這種做法視為矯情,怎麼喜歡誣衊別人到了這種程度呢?其實,他喜歡擔任地方官吏也是萬不得已,他自己就曾這樣說過:

  我不考慮一個人能否勝任這項工作,只把孔子的學說作為唯一的精神信仰,不能令人滿意的品性,能否在孔子這裡得到糾正而已。在外為官只做地位低微的小官,這不是我的志向。私下裡我把自己比作古代貧困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合適啊?——摘自《答王該秘校書》

  我常常覺得,如今出來做官,都是道義得不到伸張而個人得到了發展,我看這裡是有不得不如此的情況。不出來做官,就沒有辦法維持生計,不出來做官又想找到維持生計的辦法,其道義就更得不到伸張了,這一直也是我不得不這樣的原因。我曾寫過《進說》一文,來鼓勵那些能夠按照自己意志做事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做事而又很滿足,我還沒有見過這樣的人,不料今天在這裡遇到了您。——摘自《答張幾書》

  由此看來,像伊尹那樣,先在有莘國的田野裡耕種,後被成湯重用,並輔佐成湯滅了夏朝,這正是王安石的志向。看自己做不到這種程度,他為此而在世俗之人面前自責說得已經夠多了,而後來的人仍然在私下裡議論他,這是一種什麼心理呢?

  孔子做了掌管糧倉的小吏,就希望進出的數字都是對的,他做管理牲畜的小吏,就希望牛羊長得都很壯實。王安石也是這樣,雖然他心裡並不想擔任這個差使,但既然已經做了,就忠於職守,不肯有一絲一毫的馬虎和得過且過。這正是他的學問不欺騙人的道理。王安石擔任地方官吏的地方,都顯示出他的治理地方的能力。這在他擔任鄞縣知縣時表現得尤為顯著,《王安石傳》稱他疏通河渠,修治池塘,改善農田水利狀況,防止當地水旱災害;他還把稻穀借貸給農民,秋後償還,只增加很少量的利息,不僅使縣倉裡的陳糧被新糧替換,還能方便農民,不使他們遭受地主豪強的重利盤剝。這就是後來他執政時搞的農田、水利、青苗諸法,而只是在這個縣裡小試了一把。在《臨川集》中有《鄞縣經遊記》、《上杜學士論開河書》、《上運使孫司諫書》等,都可以看到他在治理鄞縣時的一些政績,這裡就不一一引述了。明朝嘉靖年間(公元1522—1566年),陳九川為王安石的文集作序,他寫道:王安石曾經擔任過鄞縣知縣,被稱為尊理守法的官吏,死後還受到當地人的奉祀,在廟中享受祭饗,老百姓至今把他視為神明。他在民間的影響,數百年過去了,仍然沒有終止,可見他在道德修養和治理手段方面,達到了一定的境界。

  王安石是喜歡做事的人,不是喜歡表白的人,看他執政之前的政論,也往往散見於他的文集之中。下面我們摘錄一兩段看一看,由此可見他的政治抱負。他在《與馬運判書》中說:

  我曾經講過,如今造成國家財政陷入困境的原因,不僅是由於開支沒有節制,而且,不知道如何開發財源,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我認為,一家一戶的富足有賴於國家的富足,國家的富足有賴於天下的富足,而要想使得天下富足,只有靠開發利用大自然的資源。比如,一個家庭,當家的人並不替他的兒子謀求財富,有了父親的嚴格管教,兒子自然就能學會生財致富,父親還有什麼需求不能獲得呢?如今關起門來跟兒子做買賣,門外的財富一點兒也進不來,雖然把兒子的錢全弄過來了,財富仍然沒有增加。現在這些年,談論財政的言論雖說都很不錯,但不過都是國家索取天下財富的方法罷了,這就像父親與兒子關起門來做買賣一樣,正是國家財政陷入困境的原因啊!

  啊,這樣的道理,怎麼與當今之世經濟學、財政學的原理這麼吻合,這麼一致呢?王安石理財的政策,具體就表現在這裡。然而,後世有人竟把他當作專門為朝廷斂財的官員看待,為什麼他們的看法與王安石的精神正相反呢?《臨川集》中還有《議茶法》一文,討論榷茶法應當廢除的理由;又有《上運使孫司諫書》一文,指出由官方壟斷食鹽買賣是不可行的。這種意見就是今天管理財政的專家,也是應當採納的。但是,有些學者卻把他當作桑弘羊、孔僅的同類而加以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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