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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時代(下)(3)


  不稱「皇伯」,想稱「皇考」,也只是中書省的提議,皇上並沒有一定要怎樣稱呼。而呂誨等人多次上疏,很久都沒有作出決定,大概是因為皇上認為這件事很重大,不能輕易答覆吧。而且已經頒佈手詔不准議論這件事,所以,稱「皇伯」還是稱「皇考」,這一切都放在一邊,不再討論了,也不是有意非要怎麼辦。皇上曾對韓琦等人說,當年漢宣帝即位八年,才開始討論追尊皇考,近來中書省的奏章,為什麼這麼急呢?由此可見,皇上對這件事是看得很重的,不敢輕易去討論,怎麼能說是過分地追封呢?至於說中書省不敢用「皇伯」這個稱號,更是無稽之談,他們只是遵從典故罷了。其他追封的禮數,都沒有來得及討論,大概是因為「皇伯」「皇考」的稱呼問題還沒有定下來,就把爭論停止了,所以沒有來得及討論追封的禮數。以後討論的,只是在陵園中立廟罷了。像呂誨等人多次引證的漢哀帝、漢桓帝的故事,目的是要誣陷別人,也沒有在討論中談到。開始,呂誨等人決意要離開朝廷,皇上屈尊挽留他們而不肯留下。趙瞻這個人,在他們幾個人中尤其平庸低下,更加不知體統,他在別人面前揚言說:「近來皇上只不曾下拜來挽留我了。」以此來自誇有德。而呂誨也對人說:「過去朝廷對於禦史們所說的事,十件事能做三四件,讓我們這些人面子上過得去,也不至於非要離去。」由此說來,朝廷在「濮議」這件事難道有什麼過錯嗎?放逐那些禦史難道是皇上的本意嗎?呂誨等人的離去,難道專為了「濮議」這件事嗎?士大夫只看到呂誨等人的誣陷之言,卻不瞭解「濮議」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不追究呂誨等人的用心,認為只要是因為進言被罷官就是忠臣,爭相讚美他們。果然像呂誨等人預料的那樣,他們果然因此得到了虛名,而且,推薦呂誨的人也想借此博取名聲。宣揚皇上的缺點彰顯自己的優點,尚且是不行的,何況誣衊皇上來邀買自己的虛名呢?啊!如果呂誨這種人的心跡不敗露,誣衊和誹謗得不到澄清,那麼先帝的心志,也不能被後世所瞭解,就是我的罪過了。所以,我要公正地寫出事實,以備史官們採用。

  讀了歐陽修這篇文章,當時在朝廷上發表議論的那些人,其價值就可以想見了。這些人的想法,不過是要這件事為自己揚名立萬罷了,甚至希望皇帝因為他的這些言論而治他的罪,給他的罪名越大,他的名氣也就越高,他們唯一的目的就在這裡。而國家至關重要的利益,這一切都不在他的心裡。所以,他們每天都在搜求好的題目,作為奇貨可居的寶貝收藏起來,一有機會,就搖唇鼓舌,鼓動朝廷上那些不得志的人,和他們結為一黨,那些沒有見識的民眾,則跟風跑,隨大流,一副氣勢洶洶的樣子。有人反對他們,就罵這些人是奸邪小人,務必要把他們的口封住不能說話才滿意。如果爭論不能使別人屈服,就氣急敗壞地誣衊別人的私人品德,直到說韓琦結交太監,歐陽修與外甥女亂倫,考察當時攻擊韓琦、歐陽修的言論,說他們搞亂了人與人的倫理關係,泯滅了做人的良知;說他們對一切有生命的東西都憤憤不平,痛心疾首;說他們是奸邪之人,為了謀求自身的利益,只想在皇帝面前爭得恩寵,不惜傷害倫理大義和孝道;說他們千方百計,花言巧語,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矇騙皇帝。然而,韓琦、歐陽修二位先生堂堂正正為皇帝做事,他們的行為,人們都明明白白地看在眼裡,又何嘗如那些人所說呢?假如真像那些人說的一樣,那麼,他們二人的罪過,就不僅僅是施政中的得失,而在於居心不良,卑鄙無恥,這樣做就真的不能立於天地之間,也就是說,沒有臉面活在世上了。難道真的是這樣嗎?如果不是這樣,那麼,那些攻擊他們的人居心又將如何呢?「濮議」不過是皇家的私事罷了,和天下大事無關,即使是在皇家的私事中,也是很小的一件事。當時那些所謂的士大夫,為了沽名釣譽,發洩他們的憤懣,竟推波助瀾,興風作浪,不惜讓天下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一兩個做事的人身上。又何況王安石的變法,其事業的重大超過這件事的上萬倍,更不容易被民眾所理解,其中一個人像狗一樣狂叫而舉國都跟著一起叫,就是這個道理。「濮議」這件事,是韓琦、歐陽修所為,沒有絲毫違背倫理道義的地方,既然如此,而那些攻擊他們的人仍然指責他們搞亂了人倫關係,在皇帝面前邀功爭寵,用花言巧語欺騙皇帝。以後,有人將這些惡名再強加到王安石的頭上,又怎能讓人相信呢?區區一個「濮議」,其是非完全可以用一句話就說清楚,而事情偏偏不是這樣,話還沒說,就受到了大家的指責,被視為奸邪小人。那麼,以後凡是有人要為王安石的新法打抱不平,都被視為奸邪小人,我們是不是也不這樣看呢?「濮議」這件事,因為有了歐陽修的這篇文章,其中的是非曲直,還可以傳達給後來的人,而王安石的熙豐新法,由於他的《熙寧日錄》被毀,後世只見到一面之詞,於是,真的是千古如長夜了,這是多麼的令人悲哀呀!

  而且,有一件事尤其應當引起注意,治平年間(公元1065年)攻擊「濮議」的人,也就是熙寧年間(公元1068—1077年)攻擊新法的人。王安石剛開始推行新政的時候,首先以十大罪狀彈劾王安石的,就是這個呂誨。呂誨就是最堅決地反對「濮議」,第一個向皇帝遞交辭呈的人。攻擊新法最用力的還有范鎮、範純仁,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擔任朝廷執政官破壞新法的人,是司馬光、呂大防。而范鎮、範純仁、司馬光、呂大防,都與呂誨一個鼻孔出氣。這些人此後攻擊新法,自以為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而後世讀這段歷史的人,也以為這些人是有一些不得不如此的理由的。那麼「濮議」的時候,這些人豈不是也自以為是有不得不如此的理由存在嗎?然而,按照實際情況來看,又怎麼樣呢?

  由於當時朋黨之間的成見如此嚴重,而士大夫為爭一時意氣,又如此的慷慨激昂,作為執政的官員,只有裝作小心謹慎的樣子,什麼事都不做,儘量去迎合、討好、取悅世上的人,或許還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如果你想做一點事情,無論做好事還是做壞事,都只能是給這些人出題目,讓他們以此為奇貨可居,就像歐陽修在「濮議」這件事上所遭遇的一樣。然而,王安石卻毅然以自己一身的承擔,要對百年來陳陳相因、得過且過的法律、制度進行改革,他將天下的誹謗集於一身,看來也是很合適的。范仲淹的改革,不過改掉了恩蔭的陋習,嚴格了考察官吏的制度,只是做了修補時弊的一兩件事而已,然而已經使整個朝廷陷入了爭吵和內訌,僅僅過了三個月,范仲淹等人就在朝廷幹不下去了,要求到西北邊境去主持軍事。也幸好宋仁宗對於改革並不專心,容易被流言蜚語蠱惑,如果他能像宋神宗對待王安石那樣對待范仲淹,那麼,王安石的惡名聲早就讓范仲淹承擔了。所以說,范仲淹不能成為王安石,王安石成為范仲淹卻是可以的。從當時的形勢來看,有一萬個理由支持必須實行變法;但是,從當時的風氣來看,又有一萬個理由不能變法。我對於王安石,不得不敬佩他的志氣而對於他的遭遇感到悲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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