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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小傳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臨川人,也就是今天的江西省撫州市。他的父親王益,最初字損之,後來改字舜良。母親吳氏,是王益的第二任夫人,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生王安石。幼年的時候,王安石隨父親在韶州做官,宋朝的韶州,轄境相當今天廣東省韶關市,十六歲那年,他隨父親到宋朝的首都汴京開封聽候新的任命。十九歲,父親死在江寧府(地處今天的南京市)通判官的任上。

  二十一歲,王安石中進士,被朝廷派往揚州任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也就是在揚州地方長官身邊做一名幕僚,這是宋仁宗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按照過去的制度,王安石作為進士第四名,在做了一任判官後,可以向朝廷獻上文章,要求考試得到館職。館職在京城工作,最有機會接近上層,是飛黃騰達的升官捷徑,許多人求之不得,但王安石卻主動放棄了這個機會,要求到地方上工作。

  二十七歲時,王安石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知縣,他在鄞縣知縣任上工作四年,任期滿了以後,回到京城等待分配。第二年,王安石又被委派到舒州(今安徽潛山)去做通判。在舒州通判的任上,宰相文彥博等兩次推薦他進京參加朝廷舉辦的館職考試,都被他以祖母年老,家庭人口眾多,生活困難為理由拒絕了。

  到了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王安石已經三十四歲了,被授予集賢校理一職,這是個史館的屬官,是許多人羡慕的美差,可是他仍然力辭不就。在王安石的一再堅持下,朝廷就作了讓步,改任他為群牧判官,他的職責是檢查外地的養馬坊和養馬監,管理國家的馬匹。第二年,群牧判官的任期已滿,朝廷還是答應了他的請求,派他到常州任知州。不到一年,又改任提點江東刑獄,這個官職所負責的是要在所管轄的範圍內,考察各州縣對刑獄事件處理得是否公允,還要考察各州縣官吏是否廉明稱職。王安石做這個職務前後不過半年,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王安石回到京城,被任命為三司度支判官,這是個執掌中央財政開支和漕運等事務的部門,作為這個部門的屬官,這一年的春天,他寫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

  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六月,朝廷改任他為知制誥,糾察在京的刑獄。這一年他四十一歲。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王安石的母親在京城病逝,安葬在江甯府的蔣山(南京鐘山),直到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七月,王安石一直在江寧服喪。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在位不到四年的宋英宗去世,他的長子趙頊即位,是為神宗。這年的三月,起用王安石,任命他以知制誥的名義擔任江甯府的長官。到了這年的九月,又授命他為翰林學士。第二年,就是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王安石已經四十八歲了,這年的四月,宋神宗急於見到王安石,就打破常規,詔他上殿對策。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宋神宗將王安石提拔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進入了中央的核心領導層。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朝廷任命王安石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在神宗的充分信任下,他終於以宰相的身份掌握了中央的執政大權。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王安石多次上疏,請求辭去宰相的官職。神宗多次挽留不成,只好同意他的請求,同年六月,任命他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的名義出任江甯知府。

  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二月,宋神宗下旨詔王安石進京,恢復他的相位。同年六月,又任命他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十月,在王安石的一再堅持下,神宗終於同意王安石辭去宰相一職,並任命他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領經局。這一年他五十七歲,從此他便跨入閒居江寧這一生命的最後旅程。自從熙甯元年(公元1068年)被皇帝召見,上殿對策後,他執政一共九年,從此便稱病不再任職。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他五十八歲,他被特別授予開府儀式與三司相同,並封為舒國公,以集禧觀使的名義在江寧閒居。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九月,改封荊國公。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繼位,由於皇帝年幼,便由祖母高太后垂簾聽政,授予王安石司空的名譽。第二年為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王安石去世,時年六十六歲,哲宗追贈他為太傅。王安石在辭去宰相職務後,又在江寧生活了九年。宋哲宗紹聖年間(公元1094—1098年)又授予他文公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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