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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時代(下)(1)


  王安石所處的時代,雖然是內憂外患,貧弱交困,弊端叢生,危機四伏,但是,作為若干世紀才出現一個的人才,又遇到一個想有很大作為的皇帝,他要撥亂反正,改革政治,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幾乎是易如反掌。然而看他的成就並不像人們所期待的那樣,原因何在呢?顯然是受到了朋黨的拖累。宋朝的朋黨之禍患,雖說興盛於王安石之後,實際上卻又濫觴於王安石之前,這一點是必須追述的。政黨作為一種事物,產生在政治進化之後。國家產生了政黨,不是一件壞事,而是一件值得慶賀的好事。雖然如此,也是有條件的。其一,政黨只能生存于立憲政體之下,是與專制政體不相容的。其二,作為政黨,應該坦然接受結黨這個事實,尤其不應該諱言結党的名聲。其三,爭辯討論的問題,應當集中在政治問題,宮廷問題、個人私德問題、學術異同問題等,都不應該摻雜在裡面。但是像宋朝的所謂黨,和上面所說的政黨沒有任何相同之處,所以,我不能稱它為政黨,而只能用它的舊名,稱之為朋黨而已。中國在此之前的黨禍,像漢朝的黨錮,唐朝的牛李之爭;在此之後的黨禍,像明朝的東林黨和複社,都可以說是小人陷害君子。只有宋朝不是這樣,其性質複雜而且非常混亂,無論聰明還是愚蠢,無論賢明還是不肖,都自投羅網,掉在那鍋鼎沸的熱湯中。用一句話來概括,無非是士大夫們意氣相爭而已。推算宋朝朋黨之所以特別興盛的原因,一是由於尊崇文人而輕賤武將,二是由於中央權力過度集中造成的。宋太祖的政策,是要千方百計抑制他的臣屬,使他們不能憑藉武功來自我炫耀,而有才華,有本事的人,勢必都要走從政做官這條路。他把兵權、財權,完全集中於中央,管理民眾的部門,統轄一方的官署,其官吏的升遷罷免,也由中央來決定,實際上都集中到皇帝一個人的手中。那些年老舊臣在他的優養之地,並不像漢代的郡國守相那樣,可以按照他的意志行使種種權力,而且,對他們也要嚴格考核,來決定對他們的罷免和升遷,使其明白這是不容易的。所以,優秀的人才,想要建立功名的人,都集中到京師來了。而宋朝的京師,又和當今世界上那些立憲國家有國會不大相同,可以讓很多讀書人在那裡展示他們的才華,在這裡可以參與討論國家政治的人,不過兩三個執政者而已。其次還有少量的翰林學士和禦史糾察官員,作為執政者的後備晉升之人。這樣一個大國,人才如此眾多,卻只有很少一些這樣的位置,可以讓讀書人借此而建功立業,他們相互爭奪,也是很自然的。所以,宋朝這一代歷史,說它是爭權奪利的歷史,也是可以的。品性不好的人爭這個職位是為了謀私利,賢明的人爭這個位置是為了實現他的志向,爭來爭去,爭得形同水火,勢不兩立,意氣也就從這裡產生了,他們結成朋黨,彼此之間相互詆毀,這樣一來,黨禍可就與宋朝相始終了。

  宋朝的朋黨之禍,雖然在宋哲宗的元祐、紹聖年間(公元1086—1098年)鬧得非常厲害,但它的興起卻在宋仁宗和宋英宗這兩朝。宋仁宗時,范仲淹與呂夷簡發生矛盾,這是朋黨之禍的初始階段。後來到了宋英宗在位時,發生了著名的「濮議」之爭,就使得朋黨之禍更加鋪張擴大了。最初,范仲淹上《百官圖》諷刺宰相呂夷簡任用親信,又上疏批評時弊,被呂夷簡指責為離間君臣、引用朋黨,罷了權知開封府職事的官。士大夫之間,有人同情范仲淹,有人支持呂夷簡,互相指責為朋黨。後來,呂夷簡的宰相兼樞密使職務被罷免,宋仁宗任命范仲淹為參知政事,石介作了一首詩,稱讚革新派,批評保守派,指責反對革新的夏竦等人為大奸。石介的行為使夏竦等人深深銜恨在心,自此成為死敵。當時,與石介同朝為官的孫複讀了這首詩提醒他說:「你的災禍從此開始了。」宰相一職,范仲淹只做了幾個月,史書記載,他嚴格限制各級官員享受恩蔭的子弟及親戚的人數,對在職官員的政績進行嚴格考核,按優劣分別升降。他不分晝夜,為國家操勞,希望能使天下得到太平。但是,他的改革大刀闊斧,急於求成,涉及的範圍又很廣,很多人都認為不可行。當時,范仲淹親自到各地考察官員們的工作,遇到不稱職的官員,堅決罷免,鬧得很多人怨聲載道。他還覺得自己不講情面,考核官員的制度非常嚴密,不給僥倖者一點機會。正因為如此,主持「新政」的范仲淹等人遭到各種無端的誹謗,攻擊他們結為「朋黨」的論調也漸漸影響到了皇帝。反對黨乘此機會,大肆攻擊,不惜造謠中傷,使得范仲淹與杜衍、韓琦、富弼同時被罷免。王拱臣公開說:「我把他們一網打盡了。」這種氣焰和石介的詩,好像出自一人之口。後代研究歷史的人,沒有不抬高范仲淹,貶低呂夷簡的。當然,范仲淹胸懷廣大,擁有「以天下為己任」的抱負,絕不是呂夷簡這種人能夠相比的。然而,呂夷簡也不過是個平庸之輩,貪戀權勢,想做高官的人,如果把他說成是大奸大惡,那麼,宋朝百餘年來的宰相,像呂夷簡這樣的人比比皆是,難道都把他們說成是大奸大惡嗎?何況當時與呂夷簡一起攻擊范仲淹的人,也有許多被後世看做君子的人,這又如何解釋呢?事實上,宋朝的朋黨,無所謂君子還是小人,純粹是讀書人之間的意氣之爭,最後發展到相互傾軋。慶歷年間(公元1041—1048年)已然如此,這種風氣一形成,到了宋英宗治平年間(公元1064—1067年)自然就有了「濮議」這一大公案。

  「濮議」是怎樣一件事呢?宋仁宗死後(公元1063年),沒有留下後代,便過繼了堂兄的兒子繼承皇位,就是後來的宋英宗。仁宗的堂兄趙允讓曾封為濮安懿王,濮即濮陽,在今河南省。英宗即位的第二年,也就是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下詔討論如何舉辦崇奉其生父濮王的典禮。朝廷之上大臣們分成兩派爭相哄吵,氣勢洶洶,如臨大敵,朋黨之禍,到此時就變得極其嚴酷了。禦史諫議大臣等請求殺了韓琦、歐陽修以謝先帝(宋仁宗),甚至因為這樣一件有關皇家名分的事,詆毀對手的私人品德,有人就誣衊歐陽修亂倫不恥之舉。但當時因為「濮議」受到攻擊的人,像韓琦與歐陽修,後世都被稱為君子的。而因「濮議」攻擊別人的人,像呂誨、範純仁等人,後世也是稱為君子的。宋朝朋黨的真相,在這裡完全顯露出來了。這件事雖然好像與王安石新法的爭吵無關,然而,作為一種現象,還是有相似之處。而且,在這裡首先攻擊濮議的人,也就是後來首先攻擊新法的人。所以,我不怕別人譏笑我離題太遠,把歐陽修關於「濮議」的原文全部作為附件放在這裡,可以看到在當時所謂士大夫中,其風氣就是這樣的。也就可以瞭解後來王安石的地位,就像當時的韓琦和歐陽修,而新法這件公案,也就是另一個「濮議」事件而已。

  (附)歐陽修《濮議》:

  宋英宗皇帝即位之初,普天同慶,群臣都加官晉爵,不管生者死者,都得到了皇帝的恩澤,宗室中原來的那些王,也都給予了新的封賞。只有濮安懿王,因為是皇上的生父,中書省認為,不能和其他那些王一樣,於是上奏請求讓有關部門商議一下舉行典禮的事,皇上下旨說,要等到服喪期滿之後再說,這個提議就被擱置起來了。

  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四月,皇上服喪期滿,就把那個奏章下發給兩制,即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詳細研究。翰林學士王珪等主張給濮安懿王特別尊貴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但中書認為,要給他官職並改封大的王號,應當下旨進行冊封,而冊封的詔令是有特定規格的。詔令應當這樣寫:「某親具官某,可贈某官,追封某國王」,封冊上則應當這樣寫:「皇帝若曰諮爾某親某官,某今冊命爾為某官某王」。但是,濮王與皇上是父子關係,不知道制冊上怎麼稱呼他,還有就是寫不寫他的名字?於是又把這個奏章發下去,要求再議。王珪等人提出來可稱「皇伯」,但不寫名字。中書根據《儀禮·喪服記》中所記載的:「做兒子的要為他的父母服喪。」又根據唐《開元》和宋《開寶禮》的要求,其中都說:「做兒子的要為生父『齊衰』一年,要為後父『斬衰』三年。」這裡的後父、生父都稱父母,在古今的典禮中,都沒有將生父改稱「皇伯」的記載。又查證前代以藩侯繼承皇位的君主,不幸都處在衰敗的亂世,不能效法他們,只有漢宣帝和漢光武帝,是有盛德的君主,都稱他們的父親為「皇考」,也沒有稱「皇伯」的。「皇伯」這個稱呼不僅典禮上沒有用過,在歷史上也沒有依據,所以,不能這樣做。於是將古今的典禮以及漢宣帝、光武帝的材料,並附上「皇伯」的提議,送給三省的官員和禦史台的官員一起詳細討論。討論還沒有開始,皇太后就親自寫了信來責備中書不應該稱「皇考」。中書寫了材料說明為什麼這樣做。皇上見到皇太后的手書後大驚,馬上手寫詔書要求停止討論這件事,追封的事也就停了下來。過了幾天,禮官範鎮等人堅決要求討論有關皇伯的問題。他們的奏章留在皇上那裡沒有再發下來,不久,禦史台的官員們也都對此發表了各自的看法。皇上既然因為皇太后的緣故,決意停止討論這件事,所以,凡是上疏談論這件事的都被皇上留下。皇上聰明果斷,很通情達理,對待大臣都很謙虛恭敬,但是絕不姑息。禦史台的官員所說有關濮王的事既然都不再下發,他們提出的其他建議,不可行的也大多被擱置起來,沒有施行。禦史台的官員因此開始有意見並發出怨言,並指責中書不去施行。中書也曾經上奏說,現在禦史台的官員氣憤朝廷不用他們的諫言,說我們阻塞了言路,使得皇上成了拒諫的皇上,請求能簡單施行一兩件事。皇上說:「朝廷應當以公平的心對待天下的事,如果他們說的可行,就應該立即施行,何止『略行一二』呢?如果他們說的不可行,難道應當為了應付人情,將不能做的事勉強去做,那樣不是對事情有害嗎?」中書覺得皇上所說句句在理,不敢再有別的請求。皇上仍然問道:「他們說的有沒有可行但是沒有施行的呢?」韓琦以下的官員相互看了看說:「確實沒有。」皇上說:「既然如此,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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