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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寢兵運動


  弭兵之議,倡於春秋末葉。宋向戌會當時諸強國于宋都,相與約盟,酷似今茲大戰前之海牙平和會也。當時則有從學理上議其不可行者,曰:

  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左·襄二七》)

  雖然,後此多數大學者,標舉此義,為猛烈的運動,懇摯的宣傳。《老子》言:

  兵者,不祥之器。

  孔子作《春秋》:「會盟之事,大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春秋繁露·竹林》篇)故孟子曰:

  春秋無義戰。

  《孟子》書中,到處發明此義,其極沉痛峻厲之言,曰:

  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

  至墨翟、宋鈃一派,更高揭非攻寢兵之鮮明旗幟,以號呼於天下。其論旨則前數章既屢言之矣。墨家非從空談而已,常務實行。見有鬥者,匍匐往救之,且以善守為「非攻」主義之後盾,故其宣傳乃實力的宣傳也。各書中載墨子一故事曰:

  公輸般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起于魯。行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至於郢。見公輸般,公輸般曰:「夫子何命焉為?」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般不悅。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般服。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于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王。曰:「聞大王舉兵將攻宋,計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同毋)其不得宋且不義猶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且有不義,則曷為攻之?」墨子曰:「甚善。臣以為宋必不可得。」王曰:「公輸般天下之巧工也,已為攻宋之械矣。」墨子曰:「令公輸般攻,臣請守之。」於是公輸般墨子解帶為城,以牒為械。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墨子九距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般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矣,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墨子·公輸》篇、《戰國策·宋策》、《呂氏春秋·愛類》篇、《淮南子·修務訓》)

  此段故事,將墨子深厚的同情,彌滿的精力,堅強的意志,活潑的機變,豐富的技能,全盤表現。墨家者流以此種人格此種精神忠實以宣傳其主義:「上說下教,強聒不舍。」戰國中末葉,其徒「盈天下」,其學說影響于吾國民心理者至深且廣,有固然矣。

  凡學說皆起于「救時之敝」(《淮南子·要略訓》語)。時既敝矣,則一手不足以障狂瀾,固其所也。故雖以儒墨之苦心毅力大聲疾呼,而在當時所能挽救者乃至微末。其與彼等對抗之法家軍國主義派竟佔優勢。卒以二百餘年長期戰爭之結果以成統一之局。雖然,真理者,固常為最後之勝利者也。學說漸漬既久,形成國民心理,則又非一時之物質現象所能久抗。孟子云:

  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

  代表軍國主義之秦國,雖複「履至尊而制六合,執鞭棰以馭天下」(賈誼文),然不十餘年而遂亡。漢反其道,與民休息,成四百年之治。自茲以往,我國民遂養成愛平和的天性,鬥狠黷武之英雄,無論在何時代,恒不為輿論所譽許。其以有勇見稱者,則守土捍難以死勤事之人耳。故中國人可謂為能守的國民,而絕非能戰的國民,墨家之教也。後此二千年間屢蒙異族侵暴者以此,雖蒙侵暴而常能為最後之光復者亦以此。若其因侵暴光複展轉相乘,而同化力愈益發揮,民族內容愈益擴大,則文化根柢深厚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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