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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墨家思想(其二)


  墨家更有一特色焉,曰「交利主義」。儒家(就中孟子尤甚)以義與利為極端不相容的兩個概念,墨家正相反,認兩者為一。《墨經》云:

  義,利也。(《經上》)

  又云:「忠,以為利而強君也。」「孝,利親也。」其意謂道德與實利不能相離,利不利即善不善的標準。若此,吾得名之曰「義利一致觀念」。墨子書中,恒以愛利並舉,如「兼相愛,交相利」(《兼愛》中、下),「愛利萬民」、「兼而愛之,從而利之」(俱《尚賢中》),「眾利之所生,從愛人利人生」(《兼愛下》),「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兼愛中》),「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法儀》),「若見愛利國者必以告,亦猶愛利國者也」(《尚同下》)。諸如此類,不可枚舉。然則彼所謂利者究作何解耶?吾儕不妨以互訓明之,曰「利,義也」,兼相愛即仁,交相利即義,義者宜也,宜於人也。曷為宜於人?以其合於人用也。墨家以為凡善未有不可用者,故義即利,惟可用故謂之善。故利即義,其所謂利者,決非個人私利之謂,墨子常言:

  中國家百姓萬民之利。(《非命》上、中、下)

  反中民之利。(《非樂上》、《非攻下》)

  可見彼所謂利,實指一社會或人類全體之利益而言。然則彼曷為不曰「中義」而曰「中利」耶?彼殆以為非以利定義之範圍,則觀念不能明確,儒家無義戰,墨家非攻,其致一也。然宋牼欲以不利說秦楚罷兵,孟子以為不可,宋牼固墨者也。墨家以不利故非攻,其言曰:

  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兩不利也。(《貴義》)

  彼更為妙喻以明之曰:

  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攻者(即所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耕柱》)

  以俗語釋之,則「彼此不上算」而已。彼固屢言「大為攻國」者之「不義」也。何以明其不義?彼以不上算之故,明其不義。大抵凡墨家所謂利,皆含有「兩利」的意思,故曰「交相利」。社會人人交相利,即社會總體之利也,彼曷為常以利為教耶?墨子曰:

  忠信相連,又示之以利,是以終身不厭。(《節用中》)

  《墨經》又云:「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惡也。」彼蓋深察夫人情欲惡之微,而思以此為之導。質言之,則利用人類「有所為而為」之本能,而與儒道兩家之「無所為而為主義」恰相反也。

  墨家所謂利之觀念,自然不限於物質的,然不能蔑棄物質以言利,抑甚章章矣。故墨家之政治論,極注重生計問題,其論生計也,以勞力為唯一之生產要素,其言曰:

  人固與禽獸糜鹿蜚鳥貞蟲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絝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同雖)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紝,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強聽治,即刑政亂;賤人不強從事,即財用不足……(《非樂上》)

  墨家以為人類既非勞作不能生存,則人人皆必須以勞作之義務償其生存之權利,而且勞作要極其量。莊子稱述之曰:

  墨子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通……九州也……禹親自操橐耜……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如此。使後世之墨者,多以裘褐為衣,以跂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莊子·天下》篇)

  其獎厲勞作之程度,至於「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真可謂過量的承當矣。然而墨家並非如許行之流,專重筋肉勞力而屏其他。(現俄國勞農政府之見解即如此。)彼承認分業之原則,以為當

  各從事其所能。(《節用中》)

  各因其力所能至而從事焉。(《公孟》)

  墨子設喻曰:

  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同掀),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耕柱》)

  故彼常言「竭股肱之力,亶(亶同殫。彈,盡也)其思慮之智」。此與孟子言「或勞心或勞力」正同。不問筋力勞作腦力勞作,要之,凡勞作皆神聖也。只要能吃苦能為社會服務,皆是禹之道,皆可謂「墨」。惟「貪于飲食惰於從事」之人,則為「罷(同疲)不肖」(《非命上》),墨家所決不容許也。

  墨家常計算勞力所生結果之多寡以審勞力之價值,而判其宜用不宜用。彼有一極要之公例,曰:

  諸加費不加利於民者聖王弗為。(《節用中》)

  凡費財勞力不加利者不為也。(《辭過》)

  此義雲何?彼舉其例曰:

  衣服,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錦繡文采靡曼之衣,此非雲益暖之情也。單(同殫,盡也)勞力,畢歸之於無用也。(《辭過》)

  其意以為衣服之用,取暖而已。帛視布不加暖,故制帛事業,即「加費不加利於民」,其勞力為枉耗也。就此點論,墨家亦可謂為「效率主義」或「能率主義」。只要能「加利」,則勞費非所惜,下而機器,上而社會組織等,但使有用於人生,則雖出極重之代價亦所不辭。反之若不加利,則雖小勞小費,亦所反對。最不加利者維何?則個人或特別階級所用之奢侈品是也。墨家以為無論何人,其物質的享用,只以能維持生命為最高限度(以最低限度為最高限度),逾此限者謂之奢侈,奢侈者則為

  虧奪民衣食之財。(《非樂上》)

  彼宗所以特標節用、節葬、非樂、非攻諸教條者,其精神皆根本於此。然則各人勞力所出,除足以維持自己生命外即可自逸耶?墨家於此有最精要之一道德公例焉,曰:

  有餘力以相勞,有餘財以相分。(《尚同上》)

  此二語墨子書中屢見不一見。(《天志》、《辭過》、《兼愛》諸篇皆有。)彼所謂「交相利」者,其內容蓋如是。餘力相勞,即「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餘財相分,即「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諸己」,就此點論,可謂儒墨一致。

  墨家此種交利主義,名義上頗易與英美流(就中邊沁一派)之功利主義相混。然有大不同者,彼輩以「一個人」利益為立腳點,更進則為「各個人」利益之相加而已。(所謂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墨家全不從一個人或各個人著想,其所謂利,屬￿人類總體,必各個人犧牲其私利,然後總體之利乃得見。《墨經》云:

  任,士損己而益所為也。(《經上》)

  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經說上》)

  「害,所得而惡也。」(見上)為身之所惡,即是對於己身取害不取利,故曰「損己」。何故損己?蓋有其所為。(讀去聲。)何為?為人。非為一人,為全人也。墨家交利主義,所以能在人生哲學中有重大意義者在此。

  墨家與儒家最相反之一點曰「非樂」。非樂者,質言之,則反對娛樂而已。孔子言「智者樂」,言「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言「樂以忘憂」,言「不改其樂」。《大學》言「樂其樂而利其利」,孟子言「君子有三樂」,言「尊德樂道」,荀子言「美善相樂」,諸如此類,更仆難數。彼宗蓋以為娛樂之在人生有莫大價值。故禮樂並重,樂即所以為娛樂,《戴記》中《樂記》及荀子《樂論》言之詳矣。墨家宗旨,「以自苦為極」,其非樂論,排斥音樂固矣。實則凡百快樂之具,悉皆「非」之。觀《非樂》篇發端曆舉「鐘鼓琴瑟竽笙之聲,刻鏤文章之色,芻豢煎炙之味,高臺厚榭邃野之居」可見也,然則其「非樂」之理由安在?彼之言曰:

  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以為舟車,既以(同已)成矣,曰:吾將惡許用之。(惡許猶言何許,言吾將何所用之也。)曰:舟用之水,車用之陸,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萬民出財齎而予之,不敢以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去聲)民之利也。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非樂上》)

  此言樂器之為物,「加費不加利於民」,所以可「非」。全篇之意,或言聽樂廢時曠事,或言奏樂勞民耗財,其大旨皆同歸於此一點。質言之,仍是「上算不上算」之問題而已。吾儕于此發見墨家學說一大缺點焉。彼似只見人生之一面而不見其他一面,故立義不免矛盾,謂彼賤精神尊物質耶?是決不然。彼固明明為有最高精神生活之人,而且常以此導人者也。雖然,其以計算效率法語生活之實際也,則專以物質為其計算之範圍,如何而「農夫蚤出暮入耕稼樹藝」以供食,如何而「婦人夙興夜寐紡績織紝」以給衣(《非樂上》),如何而「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以繁生殖(《節用上》),凡有妨害此等事者舉皆「非」之。一若人所以能生活僅恃此者然,墨子殆萬不得已姑承認人類之有睡眠耳。苟有一線之路可以不承認,恐彼行將「非」之。何也?二十四小時中睡去八小時,則全人類勞作之產品已減其三分之一,「不上算」莫甚焉。彼之非樂論,其出發點,正類此也。「勞作能率」之說,在現代已為科學的證明,故即就上算不上算論,謂廢娛樂可以增加勞作,亦既言之不能成理。老子曰: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墨子之非樂(反對娛樂)是僅見有之之利,而不見無之之用也。是猶築室者以室中空虛之地為可惜,而必欲更輦瓴甓以實之也。故荀子評之曰:

  墨子蔽於實而不知文。(《正論》篇)

  蓋極端的實用主義,其蔽必至如是也。程繁亦難墨子曰:

  昔者諸侯倦于聽治,息于鐘鼓之樂……農夫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息於瓴缶之樂,今夫子曰:「聖王不為樂。」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弓張而不弛,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能至耶。(《三辯》)

  莊子亦痛論之曰:

  ……雖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樂而非樂,是果類乎?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為也。恐其不可以為聖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雖能獨任,奈天下何?離于天下,其去王也遠矣!(《天下》篇)

  莊子此論,可謂最公平最透徹。蓋欲以此為社會教育上或政治上之軌則,其不可行正與道家「小國寡民……」云云者同。何也?皆「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也。

  抑吾儕所不慊于墨家者猶不止此,吾儕以為墨家計算效用之觀念,根本已自不瞭解人生之為何,墨家嘗難儒家曰:

  子墨子問於儒者,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公孟》)

  尊實利主義者,或引此以為墨優於儒之證。謂儒家只會說個「什麼」,墨家凡事總要問個「為什麼」,吾疇昔亦頗喜其說,細而思之,實乃不然。人類生活事項中,固有一小部分可以回答出個「為什麼」者,卻有一大部分回答不出個「為什麼」者。「什麼都不為」,正人生妙味之所存也。為娛樂而娛樂,為勞作而勞作,為學問而學問,為慈善而慈善……凡此皆「樂以為樂」之說也。大抵物質生活——如為得飽而食為得暖而衣,皆可以回答個「為什麼」。若精神生活,則全部皆「不為什麼」者也。試還用墨子之例以詰之曰:「何故為生活?」墨家如用彼「所以為室」一類之答案,吾敢斷其無一而可。最善之答案,則亦曰「生以為生」而已矣。墨家惟無見於此。此其所以「不足為聖王之道」也。

  雖然,墨子固自有其最高之精神生活存,彼固以彼之自由意志力,遏其物質生活幾至於零度以求完成其精神生活者也。古今中外哲人中,同情心之厚,義務觀念之強,犧牲精神之富,基督而外,墨子而已。善夫莊子之言曰:

  雖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將求之不得也,雖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天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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