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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儒家思想(其一)


  儒家言道言政,皆植本於「仁」。不先將仁字意義說明,則儒家思想末由理解也。仁者何?以最粗淺之今語釋之,則同情心而已。「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謂對於人類有同情心也。然人曷為而有同情心耶?同情心曷為獨厚於人類耶?孔子曰:

  仁者人也。(《中庸》)

  此言「仁」之概念與「人」之概念相函。再以今語釋之,則仁者人格之表徵也。故欲知「仁」之為何,當先知「人」之為何?「人」何以名,吾儕因知有我故比知有人,我圓顱而方趾,橫目而睿心,因此凡見有顱趾目心同於我者,知其與我同類。凡屬此一類者,錫予以一「大共名」謂之「人」。人也者,通彼我而始得名者也。彼我通,斯為仁,故「仁」之字從二人。鄭玄曰:「仁,相人偶也。」(《禮記》注)非人與人相偶,則「人」之概念不能成立。申言之,若世界上只有一個人,則所謂「人格」者決無從看出。人格者,以二人以上相互間之「同類意識」而始表現者也。既爾,則亦必二人以上交相依賴,然後人格始能完成。

  智的方面所表現者為同類意識。情的方面所表現者為同情心。荀子所謂「有知之屬莫不知愛其類也」。愛類觀念,以消極的形式發動者則謂之恕,以積極的形式發動者則謂之仁。子貢問一言可以終身行,孔子曰:

  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于文,如心為恕,推己度人之謂也。惟有同類意識故可以相推度,吾所不欲者以施諸犬馬,或適為彼所大欲焉,未可知也。我既為人彼亦為人,我感受此而覺苦痛,則知彼感受焉而苦痛必同於我,如吾心以度彼,而「勿施」焉。即同情心之消極的發動也,故孟子曰:

  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消極的恕,近仁而已。積極的仁,則更有進。孔子曰: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譬者比也。以有我比知有彼,以我所欲比知彼所欲,是謂「能近取譬」。近取譬即「如心」之恕也。然恕與仁複異名者,恕主於推其所不欲,仁主於推其所欲。我現在所欲立之地位,必與我之同類相倚而並立,我將來所欲到達之地位,必與我之同類駢進而共達。何也?人類生活方式,皆以聯帶關係(即相人偶)行之,非人人共立此地位,則我決無從獨立,非人人共達此地位,則我決無從獨達。「立人達人」者,非立達別人之謂,乃立達人類之謂。彼我合組成人類,故立達彼即立達人類,立達人類即立達我也。用「近譬」的方法體驗此理,徹底明瞭。是謂「仁之方」。手足麻痹,稱為「不仁」,為其同在一體之中而彼我痛癢不相省也。二人以上相偶,始能形成人格之統一體,同在此統一體之中而彼我痛癢不相省,斯謂之不仁。反是斯謂仁。是故仁不仁之概念可得而言也。曰不仁者,同類意識麻木而已矣;仁者,同類意識覺醒而已矣。

  儒家曷為對於仁之一字如此其重視耶?儒家一切學問,專以「研究人之所以為人者」為其範圍,故孟子曰:

  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

  荀子曰:

  道,仁之隆也。……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儒效》)

  吾儕若離卻人之立腳點以高談宇宙原理物質公例,則何所不可?顧儒家所確信者,以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天之道地之道等等悉以置諸第二位,而惟以「人之所以道」為第一位。質言之,則儒家舍人生哲學外無學問,舍人格主義外無人生哲學也。

  吾為政治思想史,曷為先縷縷數千言論人生哲學耶?則以政治為人生之一部門,而儒家政論之全部,皆以其人生哲學為出發點,不明乎彼,則此不得而索解也。今當入本題矣。孔子下「政」字之定義,與其所下仁字定義同一形式,曰:

  政者正也。

  然則如何始謂之正,且何由以得其正耶?彼有「平天下絜矩之道」在。所謂:

  所惡于上,毋以使下;所惡于下,毋以事上。所惡于前,毋以先後;所惡于後,毋以從前。所惡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惡于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大學》)

  儒家政治對象在「天下」。然其於天下不言治而言平,又曰:「天下國家可均。」平也,均也,皆正之結果也。何以正之?道在絜矩。矩者以我為標準,絜者以我量彼。荀子曰:

  聖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非相》)

  故絜矩者,即所謂能近取譬也,即所謂同類意識之表現也。吾儕讀此章,有當注意者兩點:

  第一,所謂絜矩者,純以平等對待的關係而始成立,故政治決無片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所謂絜矩者,須人人共絜此矩,各絜此矩,故政治乃天下人之政治,非一人之政治。

  此文絜矩之道,專就消極的「恕」而言,即荀子所謂「除怨而無妨害人」也。

  欲社會能為健全的結合,最少非相互間各承認此矩之神聖焉不可。然「矩」之作用,不以此為止,更須進而為積極的發動,夫然後謂之「仁」。孟子曰:

  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

  又曰:

  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

  人類莫不有同類意識,然此「意識圈」以吾身為中心點,隨其環距之近遠以為強弱濃淡。故愛類觀念,必先發生於其所最親習,吾家族則愛之,非吾家族則不愛;同國之人則不忍,異國人則忍焉。由所愛以「及其所不愛」,由所不忍以「達於其所忍」,是謂同類意識之擴大。孟子曰:「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推者何?擴大之謂也。然則所以推之道奈何?彼之言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諸掌。《詩》云:「刑于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

  「舉斯心加諸彼」,即「能近取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即「欲立立人,欲達達人」。循此塗徑使同類意識圈日擴日大,此則所謂「仁之方」也。

  明乎此義,則知儒家之政治思想,與今世歐美最流行之數種思想,乃全異其出發點。彼輩獎厲人情之析類而相嫉,吾儕利導人性之合類而相親。彼輩所謂國家主義者,以極褊狹的愛國心為神聖,異國則視為異類,雖竭吾力以蹙之於死亡,無所謂「不忍」者存,結果則麋爛其民而戰以為光榮,正孟子所謂「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彼中所謂資本階級者,以不能絜矩,故恒以己所不欲者施諸勞工,其罪誠無可恕,然左袒勞工之人——如馬克斯主義者流,則亦日日鼓吹以己所不欲還施諸彼而已。《詩》曰:「人之無良,相怨一方。」以此為教,而謂可以改革社會使之向上,吾未之聞。孟子曰:

  離則不祥莫大焉。(《離婁上》)

  荀子曰:

  彼將厲厲焉,日日相離嫉也;我今將頓頓焉,日日相親愛也。(《王制》)

  以吾儕誦法孔子之中國人觀之,所謂社會道德者,最少亦當以不相離嫉為原則。同類意識,只有日求擴大,而斷不容獎厲此意識之隔斷及縮小以為吉祥善事。是故所謂「國民意識」「階級意識」者,在吾儕腦中殊不明了,或竟可謂始終未嘗存在。然必以此點為吾儕不如人處,則吾之不敏,殊未敢承。

  且置此事,複歸本文。儒家之理想的政治,則欲人人將其同類意識擴充到極量,以完成所謂「仁」的世界。此世界名之曰「大同」。大同政治之內容,則如《禮記·禮運》篇所說: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諸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此章所包含意義,當分三段解剖之:

  一、「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此就純政治的組織言。所言「天下」與下文之「城郭溝池以為固」相對,蓋主張「超國家」的組織,以全世界為政治對象。所言「為公」及「選賢與能」,與下文之「大人世及以為禮」相對,蓋不承認任何階級之世襲政權,主張政府當由人民選舉。所言講信修睦,指地域團體(近於今世所謂「國際的」而性質不同)相互間關係,主張以同情心為結合基本。

  二、「故人不獨親其親……女有歸」,此就一般社會組織言。主張以家族為基礎,而參以「超家族」的精神。除老壯幼男女廢疾等生理差別外,認人類一切平等。在此生理差別上,充分利用之以行互助,其主要在「壯有所用」一語,老幼皆受社會公養,社會所以能舉此者,則由壯者當以三四十年服務於社會也。(《大戴記》云:「六十以上,上所養也。十五以下,上所長也。」「上」即國家或社會之代詞。)

  三、「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諸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此專就社會組織中關於經濟條件者而言。貨惡棄地,則凡可以增加生產者皆所獎厲,然不必藏諸己,則資本私有甚非所重,不惟不肯掠取剩餘價值而已。力惡不出,故常認勞作為神聖,然不必為己,不以物質享樂目的瀆此神聖也。此其義蘊,與今世社會主義家豔稱之「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兩格言正相函,但其背影中別有一種極溫柔敦厚之人生觀在,有一種「無所謂而為」的精神在,與所謂「唯物史論」者流乃適得其反也。

  儒家懸此以為政治最高理想之鵠,明知其不能驟幾也,而務向此鵠以進行。

  故孔子自言曰:「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禮運》此文之冠語。)進行之道奈何?亦曰以同類意識為之樞而已。故曰:

  聖人耐(即能字)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非意之也。(意即臆字,言非臆度之談。)必知其情,辟(即譬字)於義,明於其利,達於其患,然後能為之。(《禮運》末段文。)

  不仁之極,則感覺麻木,而四肢痛癢互不相知;仁之極,則感覺銳敏,而全人類情義利患之於我躬,若電之相震也。信乎「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非意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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