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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三)(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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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補表》八卷嘉定錢大昭晦之著。此書因熊方舊著而補其闕、正其訛。為《諸侯王》《王子侯》《功臣侯》《外戚恩澤侯》《宦者侯》《公卿》,凡六表。《補續漢書藝文志》一卷嘉定錢大昭晦之著。《補後漢書藝文志》四卷番禺侯康君謨著。《後漢書三公年表》一卷金匱華湛恩孟超著。 以上補《後漢書》。 《三國志補表》六卷常熟吳卓信頊儒著。《三國志補表》十卷同上。上二書未刻,見朱記榮《國朝未刊遺書志略》。《補三國疆域志》二卷陽湖洪亮吉稚存著。《補三國藝文志》四卷番禺侯康君謨著。《三國職官表》三卷陽湖洪飴孫孟慈著。《三國紀年表》一卷錢唐周嘉猷兩塍著。《三國郡縣表補正》八卷宜都楊守敬星吾著(未見)。 以上補《三國志》。 《補晉兵志》一卷嘉興錢儀吉衍石著。《補晉書藝文志》四卷常熟丁國鈞著。《補晉書藝文志》口卷番禺侯康君謨著(未見)。《補晉書經籍志》四卷錢塘吳士鑒著。《補晉書藝文志》五卷萍鄉文廷式著。《東晉疆域志》四卷陽湖洪亮吉稚存著。《十六國疆域志》十六卷同上。 以上補《晉書》。 《南北史表》七卷錢唐周嘉猷兩塍著。《年表》一卷,《世系表》五卷,《帝王世系表》一卷。《南北史補志》十四卷江甯汪士鐸梅村著。原書三十卷,今存十四卷,內《天文志》四卷、《地理志》四卷、《五行志》二卷、《禮儀志》三卷;其《輿服》《樂律》《刑法》《職官》《食貨》 《氏族》《釋老》《藝文》八志,佚于洪楊之亂。《東晉南北朝輿地表》二十八卷嘉定徐文范仲圃著。《年表》十二卷,《州郡表》四卷,《郡縣沿革表》六卷,《世系圖表》附《各國疆域》二卷。《十六國春秋世系表》二卷嘉興李旦華厚齋著。《補宋書刑法志》《食貨志》各一卷棲霞郝懿行蘭皋著。補《宋、齊、梁、陳、魏、北齊、周各書藝文志》各一卷番禺侯康君謨著(未見)。《補梁書、陳書藝文志》各一卷武進湯洽著(未見)。《補梁疆域志》四卷陽湖洪齮孫子齡著。 以上補南北朝諸史。 《唐書史臣表》一卷嘉定錢大昕竹汀著。《唐五代學士表》一卷同上。《唐折衝府考》四卷仁和勞經原笙士著,其子格季言補輯。《唐折衝府考補》一卷上虞羅振玉叔蘊著。此二書雖非純粹的補表志,而性質略同,附見於此。《唐藩鎮表》金匱華湛恩孟超著(未見,卷數未詳)。 以上補《唐書》。 《五代紀年表》一卷錢唐周嘉猷兩塍著。《補五代史藝文志》一卷江甯顧櫰三著。 以上補《五代史》。 《宋史藝文志補》一卷上元倪燦著。《元史藝文志》四卷嘉定錢大昕竹汀著。《元史氏族表》三卷同上。《宋學士年表》一卷同上。《補遼金元三史藝文志》一卷上元倪燦著。又一卷江都金門詔著。以上二書似不佳。《宋遼金元四史朔閏表》二卷嘉定錢大昕竹汀著。 以上補宋遼金元史。 此類書吾所知見者得以上若干種當有未知者,容更搜補。清儒此項工作,在史學界極有價值。蓋讀史以表志為最要,作史亦以表志為最難。舊史所無之表志,而後人摭拾叢殘以補作則尤難。右諸書中,如錢衎石之《補晉兵志》,以極謹嚴肅括之筆法,寥寥二三千言另有自注,而一代兵制具見。如錢晦之之《補續漢書藝文志》、侯君謨之《補三國藝文志》等,從本書各傳所記及他書所徵引辛勤搜剔,比《隋經籍志》所著錄增加數倍,而各書著作來歷及書中內容亦時複考證敘述,視《隋志》體例尤密。如洪北江、劉孟瞻之數種補疆域志,所述者為群雄割據、疆場屢遷的時代,能苦心鉤稽,按年月以考其疆界,正其異名。如周兩塍之《南北史世系表》,仿《唐書宰相世系表》之意而擴大之,將六朝矜崇門第之階級的社會能表現其真相。如錢竹汀之《元史藝文志》及《氏族表》可據之資料極貧乏,而能鉤索補綴,蔚為大觀。……凡此皆清儒絕詣,而成績永不可沒者也。 此外有與補志性質相類者,則如錢衎石之《三國志會要》五卷已成未刻,《晉會要》《南北朝會要》各若干卷未成;楊晨之《三國會要》有刻本;徐星伯松之《宋會要》五百卷,《宋中興禮書》二百三十一卷,《續通書》六十四卷俱未刻。 以上所舉,各史應補之表志,亦已十得四五,吾儕所最不滿意者,則食貨、刑法兩志補者甚寡僅有一家。兩志皆最要而頗難作,食貨尤甚,豈清儒亦畏難耶,抑不甚注意及此耶? 舊史所無之表,吾認為有創作之必要者,略舉如下: 一、外族交涉年表:諸外族侵入,於吾族舊史關係至巨,非用表分別表之,不能得其興衰之真相。例如《匈奴年表》,從冒頓起,至劉淵、赫連之滅亡表之;《鮮卑年表》從樹機能始,至北齊、北周之滅亡表之;《突厥年表》,從初成部落,至西突厥滅亡表之;《契丹年表》,從初成部落,至西遼滅亡表之;《女真年表》,從金初立國,至清入關表之;《蒙古年表》,自成吉思以後,曆元亡以後,明清兩代之叛服,乃至今日役屬蘇維埃俄國之跡皆表之。自餘各小種族之興僕,則或以總表表之。凡此皆斷代史所不能容。故舊史未有行之者,然實為全史極重要脈絡。得此則助興味與省精力皆甚多,而為之亦並不難,今後之學者宜致意也。羅叔蘊著《高昌麴氏年表》等,即此意。惜題目太小,範圍太狹耳。 二、文化年表:舊史皆詳於政事而略于文化,故此方面之表絕無。今宜補者,例如《學者生卒年表》《文學家生卒年表》《美術家生卒年表》《佛教年表》《重要書籍著作及存佚年表》《重要建築物成立及破壞年表》等。此類表若成,為治國史之助實不細。創作雖不甚易,然以清儒補表志之精神及方法赴之,資料尚非甚缺乏也。 三、大事月表:《史記》之表,以遠近為疏密。三代則以世表,十二諸侯、六國及漢之侯王將相則以年表,秦楚之際則以月表。蓋當歷史起大變化之事蹟,所涉方面極多,非分月表不能見其真相。《漢書》以下二十三史,無複表月者矣。今對於舊史欲補此類表,資料甚難得,且太遠亦不必求詳。至如近代大事,例如《明清之際月表》《咸豐軍興月表》《中日戰役月表》《義和團事件月表》《辛亥革命月表》等,皆因情形極複雜,方面極多,非分月、且分各部分表之,不能明晰。吾儕在今日,尚易集資料。失此不為,徒受後人責備而已。 吾因論述清儒補表志之功,感想所及,附記如右。類此者尚多,未遑遍舉也。要之,清儒之補表志,實費極大之勞力,裨益吾儕者真不少。惜其眼光尚局于舊史所固有,未能盡其用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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