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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一)(4)


  (戊)《春秋》三傳:《春秋》是孔子唯一的著作。孟子、董仲舒、司馬遷說得如彼其鄭重,這部書地位之尊不待言了。但文字簡單到如彼,非傳不能明白,所以治《春秋》不能舍傳而專言經。西漢博士,只有《公羊》底下嚴、顏兩家,也可以說《春秋》只有一傳。後來《谷梁》出來,又後來《左氏》出來,東漢時便三傳並行,各有專家,然終以《公羊》為最盛。六朝以後,《公》《穀》日廢,《左氏》孤行。唐代便漸漸的「《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了。啖助、趙匡之流,把三傳都攻擊得一錢不值。自此以後,紛紛奮臆作傳,而宋人胡安國的傳盛行。明永樂將《胡傳》立於學官,三傳真皆廢了。間有治《左傳》者,不過拿來做策論的資料。清以前《春秋》學的形勢,大略如此。清儒刻意復古,三傳之學漸漸的都恢復轉來。今分論之。

  (1)《左氏傳》:《左傳》的真偽及著作年代很有問題,等到辨偽書條下再說。這部書本是史的性質而編在經部,所以學者對於它也有「史的研究」「經的研究」之兩派。史的研究派有一部極好的書,是顧震滄棟高的《春秋大事表》,其內容及價值前文已經說過看第八講末段。經的研究派,大抵對於杜注、孔疏摭拾糾補。乾隆以前未有專治此傳之人,到嘉、道間劉孟瞻文淇、伯山毓崧父子繼續著一部《左傳正義》,可惜迄未成書。當於新疏條下別論之。

  (2)《公羊傳》:清儒頭一位治《公羊傳》者為孔巽軒廣森,著有《公羊通義》,當時稱為絕學。但巽軒並不通《公羊》家法,其書違失傳旨甚多。《公羊》學初祖,必推莊方耕存與,他著有《春秋正辭》,發明《公羊》微言大義,傳給他的外孫劉申受逢祿,著《公羊何氏釋例》,於是此學大昌。龔定庵自珍、魏默深源、淩曉樓曙、戴子高望都屬￿這一派,各有散篇的著述。而陳卓人立費畢生精力,成《公羊義疏》七十六卷,實為董、何以後本傳第一功臣。其內容及價值,別於新疏條下論之。晚清則王壬秋闓運著《公羊箋》,然拘拘於例,無甚發明。其弟子廖季平平關於《公羊》著述尤多,然穿鑿過甚,幾成怪了。康先生有為從廖氏一轉手而歸於醇正,著有《春秋董氏學》《孔子改制考》等書,於新思想之發生,間接有力焉。

  (3)《谷梁傳》:《谷梁》學自昔號稱孤微,清中葉以後稍振,其著作有鐘朝美文烝之《谷梁補注》,有侯君謨康之《谷梁禮證》,有柳賓叔興恩之《谷梁大義述》。柳書較佳。

  綜校清代春秋學之成績,《左》《穀》皆微不足道。劉氏《左傳正義》若成,則左氏重矣。唯《公羊》極優良,諸經除《儀禮》外,便算它了。今文學運動以《公羊》為中心,開出晚清思想界之革命,所關尤重。

  (己)四書:「四書」之名,是朱子以後才有的。明人及清的理學家關於四書的著作頗多,清的漢學家卻很少。最著名的,前有閻百詩之《四書釋地》,後有翟晴江灝的《四書考異》,但都是局部的考證,無關宏旨。清儒有價值的著作,還是將《大學》《中庸》璧回《禮記》《論語》《孟子》各別研究。

  (1)《論語》:《論語》有一部名著,曰劉楚禎寶楠、叔俛恭冕繼續著成的《論語通義》,其價值及內容,在新疏條下別論之。今文派有戴子高的《論語注》,引《公羊》為解,雖多新見,恐非真義。別有焦裡堂的《論語通釋》,雖寥寥短冊,發明實多。而簡竹居之《論語集注述疏》,則疏解朱注。宋人經注之有疏,此為創見雲。

  《論語》單篇別行之解釋,則有江慎修之《鄉黨圖考》,蓋禮學之流。

  (2)《孟子》:《孟子》也有一部名著,曰焦裡堂循的《孟子正義》,別於新疏條論之。戴東原的《孟子字義疏證》,為清代第一流著述,但其目的不專在釋《孟子》,別于戴氏學專篇論之。

  《孝經》本為附庸,亦無重要著述,不復論。《爾雅》別於新疏條小學修補之。

  (庚)諸經新疏合評:現在之《十三經注疏》,其注出漢人者六《毛詩》《周禮》《儀禮》《禮記》《公羊傳》《孟子》,出魏晉人者五《周易》《左傳》《谷梁傳》《論語》《爾雅》,偽託漢人者一《尚書》,出唐人者一《孝經》,其疏出唐人者九自《周易》至《谷梁傳》,出宋人者四《孝經》《論語》《孟子》《爾雅》。清代提倡經學,於是注疏之研究日盛。然愈研究則愈發見其缺點。就疏的方面論,唐人孔、賈諸疏,本成於眾手,別擇不精,牴牾間出。且六朝經學,本分南北兩派,北尊實詁,南尚空談;初唐諸疏,除三禮外,率宗南派,大為清儒所不喜。宋人四疏,更不足道了。就注的方面論,除漢人六種外,其餘七種,皆大為漢學家所不滿意。以此之故,他們發憤另著新疏,舊注好的便疏舊注,不好的便連注一齊改造。自邵二雲起到孫仲容止,作新者十餘家。十三經中,有新疏者已得其十,這些新疏的作者,都是竭畢生之力,熔鑄幾百種參考書才泐成一稿,真算得清朝經學的結晶體了。今列舉各書,稍為詳細點說明,備將來匯刻《新十三經注疏》者採擇焉。一經有兩部以上之新疏者,只采一部,餘部附論。次第以著作年代先後為序。

  《爾雅正義》二十卷余姚邵晉涵二雲著,乾隆四十年屬稿,五十年成。凡經十年。

  附:《爾雅義疏》二十卷棲霞郝懿行蘭皋著。

  邵二雲是頭一位作新疏的人。這部《爾雅正義》,在清學史中應該特筆記載。舊注疏本《爾雅》,為晉郭璞注,宋邢昺疏。「邢疏多摭拾《毛詩正義》,掩為己說。南宋人已不滿其書,後采列諸經之疏,聊取備數而已。」原序語二雲此書,仍疏郭注。但舊本經文有訛舛,注亦多脫落。二雲先據唐石經及宋槧本,詳為增校,又博采漢舍人、姓名也,舊認為官名,誤。劉歆、樊光、李巡、孫炎,梁沈旋,陳顧野王,唐裴瑜諸君佚注,以郭為主,而分疏諸家於下。郭注雲未詳者,則博征他經之漢人注以補之。《爾雅》緣音訓義者頗少,二雲更取聲近之字,旁推交通,申明其說。書凡三四易稿乃定。

  郝氏《義疏》成于道光乙酉,後邵書且四十年,近人多謂郝優於邵。然郝自述所以異于邵者不過兩點,一則「於字借聲轉處詞繁不殺」,二則「釋草木蟲魚異舊說者皆由目驗」。胡培翬撰郝墓表引然則所異也很微細了,何況這種異點之得失,還很要商量呢。因前人成書增益補苴,較為精密,此中才以下盡人而可能。郝氏於發例絕無新發明,其內容亦襲邵氏之舊者十六七,實不應別撰一書。其有不以邵為然者,著一校補或匡正誤等書,善矣。《義疏》之作,剿說掠美,百辭莫辨。我主張公道,不能不取邵棄郝。

  《尚書今古文注疏》三十卷陽湖孫星衍淵如著,乾隆五十九年屬稿,嘉慶二十年成,凡經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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