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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聯盟規約》成立之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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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聯盟為這回和會主要問題,當開會時已經大眾公認。但《聯盟規約》,應該獨立呀抑或該作為講和條約的一部分,《聯盟規約》的討論與講和條件的討論,孰先孰後,這是開宗明義先該商榷的問題。論理,講和是一時的事,聯盟是永久的事,講和是局部的事,聯盟是全體的事,兩件事性質本不相同,不應該放在一個公文裡面。盟約何等莊嚴偉大,把他裝在和約內算做一章,豈不是褻瀆了他嗎?況且歷來提倡國際聯盟的人,都抱著一視同仁的精神,由全世界各國共同發起共同討論共同組織,絕無主從分別,才合自由契約的本意。如今講和預備會上二十七國,不過暫時共同對敵的一個團體,此外還有許多中立國,還有敵國,還有因事未能列會的舊友國(俄國),還有新造未經承認之國(如芬蘭,如南俄),將來若還希望他們當盟員,那麼,這盟約的草創討論修飾潤色,他們也應有參加的權利。然則為尊重聯盟起見,當然應待和約簽字和平完全恢復之後,重行集一新會。無所謂友,無所謂敵;無所謂主,無所謂賓。大眾開心見誠,來商量全人類前途一件大事,才是正辦哩。就辦事先後程序論,和約一日未定,戰爭狀態一日未了。依各國民渴望恢復和平的心理,正宜將對敵條件迅行議決,把破壞局面收束了,再從容講求建設。然則討論次序,先和約而後盟約,似屬不易之理。然而事實恰恰相反,盟約變成和約的一部分,而且和會破題兒第一章先議盟約。為什麼呢?唉,其中有許多曲折,國際聯盟能夠勉強產生,原因在此;國際聯盟失了本來面目,原因也在此。 據我剛才說的和會開幕前情形,好像建設國際聯盟的機會,已經十分成熟,其實不然;英美兩國有力政治家,贊成態度固極鮮明,其他各國尚屬曖昧。意大利當局有責任的人,始終還沒有什麼表示,與其說是慎重,毋寧說是冷淡。日本軍閥,本來很不願意有這聯盟,他的輿論純是一派懷疑調子。這些都還不打緊,最可注意的,就是法國首相母大蟲克裡曼梭,他的頭腦本來很舊,除了法國目前利害外,一概不管,性情又頑強難說話。他向來主張國際聯盟應從緩議,去年12月31日,還有贊成舊式同盟的演說,這樣看來,此老對於聯盟雖未必反對,但並不熱心贊成,殆無庸諱。況且美國共和黨中一部分人反對聯盟,此時已露端倪。所以表面上看著熱烘烘的聯盟論,其實骨子裡頭早已有點松了勁。威爾遜把這件大吹大擂了好一兩年,這回親自出馬跑歐洲一趟,全是為此。看見這種形勢,如何能不著急?你看,美國上議院後來不是因為反對盟約,連和約都不肯批准嗎?我們事後論事,倘使當時將和約、盟約分為兩橛,等和約完成才議盟約,恐怕和約一成,大家便把盟約丟在腦後。一年來鬧得如荼如火的國際聯盟,終究是見打雷不見下雨便了。威爾遜覷透此著,一口咬定要把盟約當作和約的一部,而且要先議盟約再議和約,其實是利用當時歐洲人渴望恢復和平的心理,辣手劫持。言外表示一個意思,說是「你們若要脫離戰爭狀態,就請趕緊把聯盟做成,若不批准盟約,便連和約也無從批准」,當時雖有許多人不願意(法國尤甚),到底礙著威爾遜的老臉,只得從他。二十六條《聯盟規約》,居然能夠用公文的形式頒佈出來,全是靠這點分合先後的作用。這確是威爾遜的成功,也算是人類全體的一回幸運了。但天下事的成敗幸不幸,往往互相倚伏。威爾遜固然有所挾來劫持別人,別人也有所挾來劫持他。人人都知道威爾遜拿國際聯盟當做性命,無論什麼代價都是肯出的。你想:像英國勞特·佐治一流人,何等巧滑;像法國克裡曼梭一流人,何等老辣。他們便也趁這機會,把威氏平日轟轟烈烈的主張——什麼海洋自由咧,什麼不要割地不要賠款咧,什麼民族自決咧,什麼打破舊式同盟的外交系統咧,一齊犧牲,來做贊成國際聯盟的交換品,乃至連我們的山東問題,也間接受了影響。一面聯盟本身的根本精神,也扯得七零八落。雖然僥倖沒有小產了去,卻成了先天很虛弱的一個孩子,連他的產婆(威爾遜)也弄得焦頭爛額,把許多人對於他前途的熱望,倒灰冷了一半。就此看來,國際聯盟這件東西,還未到真正瓜熟蒂落的時候。這回還是用些唐花的方法烘出來,只算是打了一個底子,「慰情聊勝無」的罷了。 《聯盟規約》的內容,下一節再摘要批評,今且先將他的提案討論,審查成立種種經過與及中間一兩點重要的波折略為一敘,庶使讀者對於這件事的前因後果,更加了然。 自威爾遜到歐洲各處演說,都拿聯盟做個主題,到1月中旬,幾位重要人物已有一種默契。18日,和會初次開幕,向來漠視聯盟之克裡曼梭,在就任議長演說詞中,忽極言聯盟之必要。25日開第二次大會,即宣告以聯盟案為本會第一件議案,威爾遜將草案提出,並有很長的演說,其要點如下: 我們在這裡集會,有兩個目的:其一是因戰爭發生的現狀,要想法結束,其二是要商量永奠世界和平的方法。因此之故,國際聯盟的成立,甚屬必要…… 我們這回會議,是代表人民,不是代表政府,所以會議的結果,總要求滿足人類的希望。……大戰以來,人民無不痛心疾首,今日我們所受人民的委託,就是要免掉這種苦痛之再現。……從前以維持和平之目的,作局部的一時的協定者,所在多有。惟今者全世界人類既為和平正義而努力,則所協定非有恆久性不可。……今科學上種種發明,何一非文明所賜,然用之不當,反成了破壞文化之具。此後欲使科學與軍隊常受文化之羈勒,除了我們人民永遠協力監視他,別無辦法。 美國對於國際聯盟問題,並沒有什麼切身利害。因為美國領土領海都很廣闊,並不甚怕受別國攻擊,所以我們美國人主張國際聯盟,並非由於恐怖不安的觀念,實是為人類向上之理想驅發出來耳。……若這次和會結果,僅僅解決目前歐洲各種問題,則戰爭中偌大的犧牲,殊為不值。倘不能趁這機會,聯合各國,確立世界永久和平的保障,則這種歐洲問題,美國或並無參加解決之必要。惟其我們認定國際為唯一解決的方法,所以對於這人類生死關頭的制度,不能不集中全副精力以求其成。我自到歐洲後,曆訪各國國民,越發添了一種愉快的經驗。因為每到一國,他們國民一定有代表向我聲明對於國際聯盟之希望。我想特殊階級這件東西,已成為過去歷史上的遺物,從今以後,不能更占霸著「統治者」的地位,人類之禍福,全操諸多數平民之手。我們若不能滿平民之願望,得平民之信任,無論何種解決方法,終不能使世界和平,垂諸永久。……我們認聯盟為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實在是站在我們背後的各國國民,督責我們要實踐這種天職。我們若不能竭其全力令這計畫實現,將來歸國之後,卻是無顏以對市民了。…… 威氏演說後,隨將草案交委員股審查,兩月來陰晴不定的國際聯盟案,總算告一段落了。至於這草案的底子,本來是合幾位私人的擬案參酌而成,內中最重要的,是美國的威爾遜私案,英國的史墨士私案,法國的蒲游阿私案。美案稍偏於理想,法案對於國際軍隊一點特為注重,結果所採用,據說還是英案最多哩。當委員股正在審查中,有五個中立國聯名提出一個草案,大會便交給委員併案審查。曾否有所採擇,外人無從詳悉。後來和約全文交給德國代表時,德國方面對於國際聯盟,也別提出一個草案,聽說裡頭很有些精要之點,但協約方面已經將這事包辦成功,還他「知道了」三個字便算完結了。 幾次會議,日本人對於國際聯盟案,都不置可否,各國人頗起猜疑。當時還有日本不肯加入聯盟的謠傳,其後他忽然提出人種平等案,要求將草案修正加入。過了些日子,又忽然自行撤回,舉動極其閃爍。就事論事,這種提案本極光明正大,所以我們的代表在會場上也是贊成。但當日本初提這案時,我們就私相揣度,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明知道這修正案決無通過之望,但美國人方掛起正義人道的金字招牌,要替弱小國家打抱不平,對於日本的野心,自然是一種障礙,所以他想出一個大題目來,堵他的嘴,然後挾持著來商量交換。你看初提案時,日本代表很是「義形於色」的在那裡論辯,中間還放些脫退和會的風聲來相恫喝,後來三頭會議將山東問題辦法決定,同時他便「反舌無聲」的把人種平等案無條件撤回了。這兩案相互關係的作用,不是蛛絲馬跡歷歷可尋嗎?人家為私利起見搗這種鬼,我們也怪不了許多,只可惜拿大好題目來做交換卑劣利益的一種手段,我不禁為「人種平等」四個字呼冤了。 威爾遜自第二次開大會以後,不久便歸國。這邊國際聯盟委員股,正在積極進行,那邊共和黨的反對聯盟論,卻一日一日的增加勢力,威爾遜狼狽可想。原來美國人有一種歷史上傳統的觀念,生怕歐洲人來干涉美洲的事,所以有什麼「門羅主義」成了無形的金科玉條。參戰以後,威爾遜大權在握,獨斷獨行,本來就有些人很不願意,共和黨人又帶上些黨爭報復的動機,就藉反對聯盟做個題目,蹴起軒然大波來。威爾遜正在口口聲聲說是代表背後站著的全體國民,到這時真是有點自己打嘴。幾經調停的結果,才將草案修正,加入不觸背「門羅主義」的一條(現在《規約》正文第廿一條),把《規約》條文有點鬧成「四不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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