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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結論(2)


  李鴻章之治事也,案無留牘,門無留賓,蓋其規模一仿曾文正雲。其起居飲食,皆立一定時刻,甚有西人之風;其重紀律,嚴自治,中國人罕有能及之者。不論冬複,五點鐘即起,有家藏一宋搨蘭亭,每晨必臨摹一百字,其臨本從不示人。此蓋養心自律之一法。曾文正每日在軍中,必圍棋一局,亦是此意。

  每日午飯後,必晝寢一點鐘,從不失時。其在總理衙門時,每晝寢將起,欠伸一聲,即伸一足穿靴,伸一手穿袍,服役人一刻不許遲誤雲。

  養生一用西醫法,每膳供雙雞之精汁,朝朝經侍醫診驗,常上電氣。

  戈登嘗訪李鴻章于天津,勾留數月。其時俄國以伊犁之役,頗事威嚇,將有決裂之勢。鴻章以詢戈登,戈登曰:中國今日如此情形,終不可以立於往後之世界。除非君自取之,握全權以大加整頓耳。君如有意,僕當執鞭效犬馬之勞。鴻章瞿然改容,舌橋而不能言。

  李鴻章接人常帶傲慢輕侮之色,俯視一切,椰揄弄之,惟事曾文正,如嚴父,執禮之恭,有不知其然而然者。

  李鴻章與外國人交涉,尤輕侮之,其意殆視之如一市儈,謂彼輩皆以利來,我亦持籌握算,惟利是視耳。崇拜西人之劣根性,鴻章所無也。

  李鴻章於外國人中,所最敬愛者惟兩人,一曰戈登,一曰美國將軍格蘭德,蓋南北美之戰立大功者也。格蘭德遊歷至津,李鴻章待以殊禮,此後接見美國公使,輒問詢其起居。及曆聘泰西時,過美國,聞美人為格蘭德立紀功碑,即贈千金以表敬慕之情。

  李鴻章之治事最精覈,每遇一問題,必再三盤詰,毫無假借,不輕然諾,既諾則必踐之,實言行一致之人也。

  李鴻章之在歐洲也,屢問人之年及其家產幾何。隨員或請日:此西人所最忌也,宜勿爾。鴻章不恤。蓋其眼中直無歐人,一切玩之於股掌之上而已。最可笑者,嘗遊英國某大工廠,觀畢後,忽發一奇問,問于其工頭曰:君統領如許大之工場,一年所入幾何?工頭曰:薪水之外無他人。李徐指其鑽石指環曰:然則此鑽石從何來?歐人傳為奇談。

  世人競傳李鴻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約數百萬金之產業,意中事也。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中國通商銀行,其股份皆不少。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當鋪銀號,多屬其管業雲。

  李鴻章之在京師也,常居賢良寺。蓋曾文正平江南後,初次入都陛見,即僦居於此,後遂以為常雲。將來此寺當為春明夢餘錄添一故實矣。

  李鴻章生平最遺恨者一事,曰未嘗掌文衡。戊戌會試時在京師,謂必得之,卒不獲。雖朝殿閱卷大臣,亦未嘗一次派及,李頗俠快雲。以蓋代勳名,而戀戀於此物,可見科舉之毒入人深矣。

  以上數條,不過偶所觸及,拉雜記之,以觀其人物之一斑而已。著者與李鴻章相交既不深,不能多識其遺聞軼事,又以無關大體,載不勝載,故從缺如。然則李鴻章果何等之人物乎?吾欲以兩言論斷之日曰:不學無術,不敢破格,是其所短也;不避勞苦,不畏謗言,是其所長也。嗚呼!李鴻章往矣,而天下多難,將更有甚于李鴻章時代者,後之君子,何以待之?

  吾讀日本報章,有德富蘇峰著論一篇,其品評李鴻章有獨到之點,茲譯錄如下:

  支那之名人物李鴻章逝,東洋之政局,自此不免有寂寞,不獨為清廷起喬雕柱折之感而已。

  概而言之,謂李鴻章人物之偉大,事功之崇隆,不如謂其福命之過人也。彼早歲得科第,入詞館,占清貴名譽之地位。際長髮之亂,為曾國藩幕僚,任淮軍統帥,賴戈登之力以平定江蘇,及其平撚也,亦稟承曾國藩之遺策,遂成大功。及為直隸總督,辦天津教案,正當要挾狼狽之際,忽遇普法戰起,法英俄美,皆奔走喘息於西歐大事,而此教案遂銷沉於無聲無影之間。邇來二十有五年,彼統制北洋,開府天津,綜支那之大政,立世界之舞臺,此實彼之全盛時代也。

  雖然,彼之地位,彼之勢力,非悉以僥倖而得之者。彼在支那文武百僚中,確有超卓之眼孔,教捷之手腕,而非他人之所能及也。彼知西來之大勢,識外國之文明,思利用之以自強,此種眼光,雖先革曾國藩,恐亦讓彼一步,而左宗棠、曾國荃更無論也。

  彼屯練淮軍于天津,教以洋操;興北洋水師,設防於旅順、威海、大沽;開招商局,以便沿海河川之交通;置機器局,製造兵器;辦開平煤礦;倡議設鐵路。自軍事商務工業,無一不留意。雖其議之發自彼與否暫勿論,其權全在彼與否暫勿論,其辦理之有成效與否暫勿論,然要之導清國使前進以至今日之地位者誰乎?固不得不首屈一指曰:李鴻章也。

  世界之人,殆知有李鴻章,不復知有北京朝廷。雖然,北京朝廷之於彼,必非深親信者。不甯惟是,且常以猜疑憎嫉之眼待之,不過因外部之壓迫,排難解紛,非彼莫能,故不得已而用之耳。況各省督撫,滿廷群僚,其不釋然於彼者,所在皆是。蓋雖其全盛時代,而其在內之勢力,固已甚微薄,而非如對外之有無限權力無限光榮也。

  中日之役是彼一生命運之轉潮也。彼果自初蓄意以主戰乎?不能深知之。但觀其當事機將決裂之際,忽與俄使喀希尼商,請其干涉弭兵,則其始之派兵於朝鮮,或欲用成脅手段,不戰而屈日本,亦未可知。大抵彼自視過高,視中國過大,而料敵情頗有不審者,彼蓋未知東亞局面之大勢,算有遺策,不能為諱也。一言蔽之,則中日之役,實彼平生之孤注一擲也。而此一娜不中,遂至積年之勞績聲名,掃地幾盡。

  尋常人遭此失意,其不以憂憤死者幾希。雖然,彼以七十三歲之高齡,內則受重譴於朝廷,外則任支持於殘局,挺出以任議和之事,不幸為凶客所狙,猶能從容,不辱其命,更典櫬赴俄國,賀俄皇加冕,遊歷歐美,於前事若無一毫介意者,彼之不可及者,在於是。

  彼之末路,蕭條甚矣。彼之前半生,甚親英國,其後半生,最親俄國,故英人目彼為鬻身於俄廷。以吾論之,彼之親俄也,以其可畏乎?以其可信乎?吾不得而知之,要之,彼認俄國為東方最有勢力之國,寧賂關外之地,托庇於其勢力之下,以苟安于一時。此其大原因也。彼之中俄密約、滿洲條約等事,或視之與秦檜之事金,同為賣國賊臣。此其論未免過酷。蓋彼之此舉,乃利害得失之問題,非正那善惡之問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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