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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


  把四川事情分為路事亂事兩截辦理,本是趙爾豐在七月十五日以後同他的謀臣們研究出來的。不過在八月半以前說只管這麼說,無論在文告上,在批答上,總說爭路保款是正當事情,他歷來贊成,現在也不反對;至於假借爭路,蓄謀作亂造反,那他有維持治安之責,就不能不用嚴重手段來對付。直到中秋以後,看見川西亂事越來越興盛,急切之間,無法收束。同志會以前派到北京去的請願代表劉聲元,雖然被盛宣懷、載澤等逼得只好攔住攝政王載澧的乘輿喊冤,要求收回國有成命,罷免盛宣懷以謝四川人民,而被清廷斥為冒犯宸嚴,拿交順天府尹,押解回籍看管,這時大約已解到武昌。

  但是一班四川籍的京官到底動了公憤,從前附和盛宣懷的甘大璋、宋育仁、顧鼇、施愚這班人,已經不敢出頭說話,而素來同情保路同志會的如趙熙、曾鑒等,就糾合起一些非川籍的京官,聯翩奏參盛宣懷、趙爾豐禍國殃民,誣陷正紳,幾乎在北京政界造成一股罡風。及至清廷前後派遣端方、岑春煊入川查辦、會辦,表示對趙爾豐不大信任,而在外省做封疆大吏的,如江蘇巡撫四川人程德全,如廣西巡撫,雖非四川人卻在四川做官多年,對四川頗有感情的沈秉堃等,也都響應了在上海、廣州活動的四川代表的宣傳,紛紛奏請清廷,對川事處理務須出以慎重,即是說不要偏聽趙爾豐一面之詞;並且致函給岑春煊,一方面促其從速入川,以解川人倒懸之苦,一方面也請他主張公道,開釋被捕的無辜紳士。

  一句話說完,這時節,趙爾豐已經感到不特四川人整個在反對他,就是京城和外省輿論也在批評他,不特京城裡的言官在奏參他,就是外省的有力疆吏也在議論他。有時他也稍稍動了一下腦筋,懷疑七月十五這一天的事,是不是聽了左右人,尤其是尹良的慫恿,做差錯了一點?然而事已至此,即令做錯了,只好錯到底,堂堂總督部堂,如其公然表示後悔,不但有失威信,朝廷也會降罪,這罪,尚不只於貶一兩級官職便了事的。那麼,如何辦呢?當然要想方法來把這個搞亂了的攤子結束它。但又如何結束呢?想來想去,與其另辟途徑,不如仍走那條老路——把一樁事情分為路事亂事來辦理的老路,似乎還有些把握。以前說了沒有做,不能取信於人,現就做幾樁出來,大家當然會相信,事情至少有一半可以順利結束。

  因此,在打電報給盛宣懷,極力為四川人爭取權利外,還把認為只與路事有關的幾個人(雖然在路廣鐘捏造的龍綾盟書上都有嫌疑,幸而只有姓而無名。天下同姓的人多嘍!到底還可蒙混過去),如彭蘭棻、張瀾、胡嶸、江三乘,都前一個後一個從來喜軒中釋放出來。到九月,又陸陸續續釋放了三個人,兩個看守在來喜軒中的,是葉茂林、王銘新;一個看守在成都府衙門的,是鬚髮皓然的蒙裁成;剩下來的,那便是與路事無關的首要:蒲殿俊、羅綸、顏楷、鄧孝可四個人,依然看守在來喜軒;還有一個抓屎糊臉的閻一士,沒有放,押在巡警道衙門裡。

  並且在八月下旬,新津取得之後,還貼了好幾次白話告示來說明路事亂事之所以不同,叫百姓們同他一樣看法,免受奸人盅惑,致陷法網。除此之外,還在當時的四川官報、成都日報,以及七月下旬余大鴻特為上憲作喉舌而辦的正俗白話報上,登載了一篇《督憲通飭各屬,詳細演說守秩序以保治安》的劄文。這是借批答洪雅縣詳文,而說明他對路事亂事的態度。雖是官樣文章,倒也比他許多告示還說得明白。劄文是:

  為通飭事:案據洪雅縣詳,據保路同志協會會員嚴道尊等以並力拒款,保存路權,籲請轉詳代奏,免蹈危機,而固邦本等情,具詳前來。當經本督部堂批:「據稟已悉。該縣紳民愛國爭路,出於熱誠,措辭又極純正,實屬可喜!惟于合同之解釋,既未研究,而于同志會之用意,更未能深測。本督部堂於閏六月初九日接篆,於初十日即蒞鐵路公司股東會場,見各股東演說紛紜,語多激刺。然皆實為爭路目的,言雖過當,而意實無他。本督部堂頗深諒之!故請電則代發,請奏則代陳。本督部堂且專奏數次,又與將軍司道聯銜奏懇。其所以如此者,不過欲以中正和平之要求,將此段鐵路,作為完全川路而已!嗣接奉電旨,飭部妥為籌議,是已微有轉機,自應靜候。如部議未盡妥協,不妨再行奏懇。乃該逆紳遂怒詈此旨為無用,本督部堂並允其再為代奏,益複不聽,遂有七月初一日罷市罷課之舉。乃自罷市後,該逆紳等情形桀驁,語言荒謬,所論不惟出乎路事之外,且直不在倫理之中,悖逆情狀,不禁流露。本督部堂猶為教誡,期其改悔;而外間風聲四起,皆言該逆紳等十六日起事;然猶疑不至如此之甚。七月十三日而商榷書出,竟明言抗糧抗稅,練兵練團,造槍造炮,無非悖逆之言。不惟言之,且竟實行,省城所收肉厘貨厘,一概不納!尤可駭者:外縣解來藩庫銀兩,膽敢阻攔,不准交納;並分囑各棧房,凡有外縣解來銀兩,一律不准上庫,應候彼等命令撥用。

  此種謬妄行為,逆跡既已昭著,本督部堂若再姑容,將貽全川無窮之害!且聞該逆紳等定於十六日起事,是以一面奏聞,於十五日將該逆紳等拿獲;乃當日夜間,即有團匪麇集城下,幸我有備在先,當即擊敗。而十六、七、八、九,二十,二十一、二、三、四、五日。紛紛來圍城者,不下萬餘人,幸皆是每日分起而至,隨到即隨為我兵擊敗,拿獲甚多,解轅訊問。有因十六日大雨失期者;有因農事未畢,擬稍遲延,嗣於河內接獲同志會調兵木簽,來救羅綸者;情形不同,而其為叛則一也。然訊時皆系鄉愚無知之人,悉由保正派出,而保正又多為羅綸等同志保路一語所愚,而誤入圈套,其情尚有可原。是以本督部堂於拿獲之人,訊明實系愚民,全行釋放,團保一概不究,此所謂略跡原心也。惟各處團保皆有匪徒溷跡其中,且有挾制團保,勒令齊團來攻省城,沿途燒殺擄掠,實行叛逆之事。

  此等匪徒是否羅綸之黨勾結而來,固不可知;而所獲者,則大半系救羅綸而來。蓋陰謀秘密,不惟非省外人所能知,即在省同志會中人亦未必盡知;更非外縣紳民所得而知。總之拿獲羅綸等,系因其假保路之名,實行叛逆之事,實與路事絕無干涉。路事現正多方商量,朝廷垂念民艱,將來或如所願。第恐省外州縣傳聞失實,特于來詳明白批示。該縣可遇事詳細演說,俾闔縣皆知其中理由。省中現已安謐如常,仰仍遵照迭次所發告示,妥為勸諭,並督飭誓練,嚴密防範為要!此繳。」等因印發外。查羅綸等假保路之名,行叛逆之實,其陰謀實跡,非外州縣紳民所知。本督部堂為宣佈逆謀,保全地方起見,合亟通飭周知,以免各該紳民始終受其愚惑。劄到,該州縣立即遵照,凡遇城鄉紳商,隨時隨事,詳細演說,俾知其中理由,共守秩序,以保治安,切切特劄!

  不管路事能否照他的計劃實現,總之他對路事是著手在做了。至於亂事哩,趙爾豐原以為同志軍不過是烏合之眾,只要把軍隊開出去,漫說當真打,包管一排空槍,便可以嚇散的;像後來這樣越打越棘手,甚至打出一個叛弁周鴻勳,用盡獅子搏兔力量,僅僅把城池收復了,不惟未損周鴻勳一根毫毛,反而弄得川西遍地又一度成為戰場,這倒實實在在出乎他的意外。因此,他在前口口聲聲的剿辦,到後來他竟咬著舌頭反說是別人在造謠;而他這個有名趙屠戶,原來竟是一個心慈面善的活菩薩!比如他在一次所出的白話告示上,一開頭便這樣說:「為剴切曉諭事:照得新津克復之後,一切安撫情形,士民人等想盡都知道了。現在新津附近數十裡百姓,紛紛來請告示,四鄉張貼。其實前後所出告示,諄諄勸誡,何止十數次,無奈人民受了匪人愚惑,皆不肯下細看看。新津蒙禍最深,始從睡夢中醒悟,方知本督部堂從前所說,皆是真實的好話,愛護百姓的實意。」

  一些假話廢話之後,又說:「你們想,新津踞城燒毀營房,抗拒官兵,這等兇惡的罪人,論說本難輕恕。然而本督部堂終是憐念他們被人煽惑糊塗了,又為匪人脅迫,弄到這步地位,想到可憐之處,令我慘傷不已!一面仍是剴切告諭,令其繳械投誠,保全生命。自投誠之後,不但矜全百姓,就是為匪作亂之人,一經革面洗心,也都不追既往。並且還要安輯流亡,賑貸孤弱,本督部堂一片愛民苦心,當可共白共見!」又是幾句空話假話之後,才說到他的本意:「至於亂黨捏造一概剿辦的話,是有意騙哄你們的,斷無其事!你們不信,只看本督部堂拿去那幾個首要逆紳,他們要背叛朝廷,貽禍百姓,皆是確有證據的,本督部堂因欲保全你們大眾,不得不將他們拘獲。其所以拘留至今,原欲將來奏請辦理,或是交大理院判決,總遵朝旨處斷,本督部堂無一毫成見於其間。豈有對於百姓,反不保全的嗎?……」

  這是趙爾豐自知專賴武力不行,而想出的軟化手段。但也看得出,他之不敢殺害蒲殿俊、羅綸等,而昌言要在將來交去大理院裁判(曾經有人上呈文求他這樣辦,還挨過他一頓臭駡哩),正是他有意轉圜,希望大家不要再打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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