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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建築之幾個特徵(1)


  中國建築為東方最顯著的獨立系統,淵源深遠,而演進程序單純,歷代繼承,線索不紊,而基本結構上又絕未因受外來影響致激起複雜變化者。不止在東方三大系建築之中,較其它兩系——印度及阿拉伯(回教建築)——享壽特長,通行地面特廣,而藝術又獨臻於最高成熟點。即在世界東西各建築派系中,相較起來,也是個極特殊的直貫系統。大凡一例建築,經過悠長的歷史,多參雜外來影響,而在結構,佈置乃至外觀上,常發生根本變化,或循地理推廣遷移,因致漸改舊制,頓易材料外觀,待達到全盛時期,則多已脫離原始胎形,另具格式。獨有中國建築經歷極長久之時間,流布甚廣大的地面,而在其最盛期中或在其後代繁衍期中,諸重要建築物,均始終不脫其原始面目,保存其固有主要結構部分,及佈置規模,雖同時在藝術工程方面,又皆無可置議的進化至極高程度。更可異的是:產生這建築的民族的歷史卻並不簡單,且並不缺乏種種宗教上、思想上、政治組織上的疊出變化;更曾經多次與強盛的外族或在思想上和平的接觸(如印度佛教之傳入),或在實際利害關係上發生衝突戰鬥。這結構簡單,佈置平整的中國建築初形,會如此的泰然,享受幾千年繁衍的直系子嗣,自成一個最特殊、最體面的建築大族,實是一樁極值得研究的現象。

  雖然,因為後代的中國建築,即達到結構和藝術上極複雜精美的程度,外表上卻仍呈現出一種單純簡樸的氣象,一般人常誤會中國建築根本簡陋無甚發展,較諸別系建築低劣幼稚。這種錯誤觀念最初自然是起於西人對東方文化的粗忽觀察,常作浮躁輕率的結論,以致影響到中國人自己對本國藝術發生極過當的懷疑乃至鄙薄。好在近來歐美迭出深刻的學者對於東方文化慎重研究,細心體會之後,見解已迥異從前,積漸徹底會悟中國美術之地位及其價值。但研究中國藝術尤其是對於建築,比較是一種新近的趨勢。外人論著關於中國建築的,尚極少好的貢獻,許多地方尚待我們建築家今後急起直追,搜尋材料考據,作有價值的研究探討,更正外人的許多隔膜和謬解處。

  在原則上,一種好建築必含有以下三要點:實用;堅固;美觀。實用者:切合於當時當地人民生活習慣,適合於當地地理環境。堅固者:不違背其主要材料之合理的結構原則,在尋常環境之下,含有相當永久性的。美觀者:具有合理的權衡(不是上重下輕巍然欲傾,上大下小勢不能支;或孤聳高峙或細長突出等等違背自然律的狀態),要呈現穩重,舒適,自然的外表,更要誠實地呈露全部及部分的功用,不事掩飾,不矯揉造作,勉強堆砌。美觀,也可以說,即是綜合實用、堅穩,兩點之自然結果。中國建築,不容疑義的,曾經包含過以上三種要素。所謂曾經者,是因為在實用和堅固方面,因時代之變遷已有疑問。近代中國與歐西文化接觸日深,生活習慣已完全與舊時不同,舊有建築當然有許多跟著不適用了。在堅穩方面,因科學發達結果,關於非永久的木料,已有更滿意的代替,對於構造亦有更經濟精審的方法。

  已往建築因人類生活狀態時刻推移,致實用方面發生問題以後,仍然保留著它的純粹美術的價值,是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和埃及的金字塔,希臘的巴瑟農廟(Parthenon)一樣,北京的壇,廟,宮,殿,是會永遠繼續著享受榮譽的,雖然它們本來實際的功用已經完全失掉。純粹美術價值,雖然可以脫離實用方面而存在,它卻絕對不能脫離堅穩合理的結構原則而獨立的。因為美的權衡比例,美觀上的多少特徵,全是人的理智技巧,在物理的限制之下,合理地解決了結構上所發生的種種問題的自然結果。人工製造和天然趨勢調和至某程度,便是美術的基本,設施雕飾於必需的結構部分,是錦上添花;勉強結構純為裝飾部分,是畫蛇添足,足為美術之玷。

  中國建築的美觀方面,現時可以說,已被一般人無條件地承認了。但是這建築的優點,絕不是在那淺現的色彩和雕飾,或特殊之式樣上面,卻是深藏在那基本的,產生這美觀的結構原則裡,及中國人的絕對瞭解控制雕飾的原理上。我們如果要讚揚我們本國光榮的建築藝術,則應該就它的結構原則,和基本技藝設施方面稍事探討;不宜只是一味的,不負責任,用極抽象,或膚淺的詩意美諛,披掛在任何外表形式上,學那英國紳士駱斯背(Ruskin)對高矗式(Gothic)建築,起勁地唱些高調。

  建築藝術是個在極酷刻的物理限制之下,老實的創作。人類由使兩根直柱架一根橫楣,而能穩立在地平上起,至建成重樓層塔一類作品,其間辛苦艱難的展進,一部分是工程科學的進境,一部分是美術思想的活動和增富。這兩方面是在建築進步的一個總題之下,同行並進的。雖然美術思想這邊,常常背叛他們的共同目標——創造好建築——脫逾常軌,盡它弄巧的能事,引誘工程方面犧牲結構上誠實原則,來將就外表取巧的地方。在這種情形之下時,建築本身常被連累,損傷了真正的價值。在中國各代建築之中,也有許多這樣的證例,所以在中國一系列建築之中的精品,也是極罕有難得的。

  大凡一派美術都分有創造,試驗,成熟,抄襲,繁衍,墮落諸期,建築也是一樣。初期作品創造力特強,含有試驗性。至試驗成功,成績滿意,達盡善盡美程度,則進到完全成熟期。成熟之後,必有相當時期因承相襲,不敢,也不能,逾越已有的則例;這期間常常是發生訂定則例章程的時候。再來便是在瑣節上增繁加富,以避免單調,冀求變換,這便是美術活動越出目標時。這時期始而繁衍,繼則墮落,失掉原始骨幹精神,變成無意義的形式。墮落之後,繼起的新樣便是第二潮流的革命元勳。第二潮流有鑒於已往作品的優劣,再研究探討第一代的精華所在,便是考據學問之所以產生。

  中國建築的經過,用我們現有的,極有限的材料作參考,已經可以略略看出各時期的起落興衰。我們現在也已走到應作考察研究的時代了。在這有限的各朝代建築遺物裡,很可以觀察,探討其結構和式樣的特徵,來標證那時代建築的精神和技藝,是興廢還是優劣。但此節非等將中國建築基本原則分析以後,是不能有所討論的。

  在分析結構之前,先要明瞭的是主要建築材料,因為材料要根本影響其結構法的。中國的主要建築材料為木,次加磚石瓦之混用。外表上一座中國式建築物,可明顯的分作三大部:台基部分;柱梁部分;屋頂部分。台基是磚石混用。由柱腳至梁上結構部分,直接承托屋頂者則全是木造。屋頂除少數用茅茨,竹片,泥磚之外自然全是用瓦。而這三部分——台基,柱梁,屋頂——可以說是我們建築最初胎形的基本要素。

  《易經》裡「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還有《史記》裡:「堯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可見這「棟」「宇」及「堂」(基)在最古建築裡便占定了它們的部分勢力。自然最後經過繁重發達的是「棟」——那木造的全部,所以我們也要特別注意。

  木造結構,我們所用的原則是「架構制」Framing System。在四根垂直柱的七端,用兩橫樑兩橫枋周圍牽制成一「間架」,(梁與枋根本為同樣材料,梁較枋可略壯大。在「間」之左右稱柁或梁,在間之前後稱枋)。再在兩梁之上築起層疊的梁架以支橫桁,桁通一「間」之左右兩端,從梁架頂上 「脊瓜柱」上次第降下至前枋上為止。桁上釘椽,並排櫛篦,以承瓦板,這是「架構制」骨幹的最簡單的說法。總之「架構制」之最負責要素是:(一)那幾根支重的垂直立柱;(二)使這些立柱,互相發生聯絡關係的梁與枋;(三)橫樑以上的構造:梁架,橫桁,木椽,及其它附屬木造,完全用以支承屋頂的部分。

  「間」在平面上是一個建築的最低單位。普通建築全是多間的且為單數。有「中間」或「明間」「次間」「稍間」「套間」等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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