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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的報告(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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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外交使團最近態度的報告(一九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一、英國 漢案[1]發生後,唐悅良(國民軍外交處長)曾訪英使藍普森[2]氏。藍氏對他大發牢騷,他說:此次來華,深望把中英邦交弄好,對於國民政府,尊重其地位,並且深致同情。故抵華後,即先赴南方接洽,隨即發表對華新提案。其用意完全在促進英國與國民政府間之良好關係,不意其結果適得其反,不能不令我深抱悲觀了。我在漢時,曾晤陳友仁君六七次,陳君意甚懇摯,如能按照此言辦法,或有良好結果,亦未可知。但我自始即懷疑陳君是否能如其所說去辦,今我離漢不久,即發生漢案,前途正未樂觀。唐君答稱:中國民眾及國民政府都認新提案有援助北方的意思[3],故對英起反感。藍氏說:這是誤會。試思廣州政府已自行徵收二五附加稅,而無所阻難,北方軍閥焉有不尤而效之呢?我們已不能阻止南方,又何能阻止北方呢?新提案之意,亦不過預知此事之必未[來]而先自承認之,以自保其體面而已,非有他意。或者將疑吾承認北方政府,此事南方政府請放心,英國此時決不承認北京政府云云。翌日,國聞社記者胡政之[4]訪藍氏,藍氏所言,則視與唐所言更為露骨。藍氏說:英國亦是一個國家,亦是(一)個民族,他的忍耐有一定的限度,現在恐已達到忍無可忍的限度了[5]。胡云:君對北京政府的感想如何?藍氏云:毫無希望。胡云:對北已無希望,則希望仍在南方,然則非繼續忍耐下去不可。民眾運動在其性質上,容或有過甚的地方,不能因此小小波瀾而使邦交有大大的變更也。藍云:我覺南辦外交真是一種難事。蔣介石、唐生智則忙於軍事,無暇及此;陳友仁、孫科、宋子文等仍皆無大力量可以主持此事,然則操縱民眾運動、主持外交方針者,鮑羅廷一人耳。今我向誰去辦外交呢?藍氏向人表示雖然如此,但張(作)霖訪他的時候,則又張大盛典,禮陳〈列〉件件,(列)兵於門首以歡迎之,禮食甚隆重,前未曾有,相談有二時之久。日本甚忌妒之。謂:英人甚鄙,以迎皇帝之禮迎張作霖。當晚,北京警察即干涉北京國民社,不令繼續出版了,大約這是藍、張會見後之一端。 二、日本 自清浦子來北京與石曾、寅村等見面後,接著左分利[6]又到南方,臨行時亦曾與石曾、寅村等見面,直到現在日本外交有關人們和石曾等間接接洽,不曾中止。日本人又有大內暢三者,系眾院議院[員]、某大學的教授,中、日文化事業協會秘書。他到南方視察後,即回北京與石曾、沈尹默等繼續商量中、日關係的問題。自然在北京(的)芳澤[7]日使、阪西[8]顧問在□□□□,亦曾參與此事。在東京,日本政府當局及政黨幹部皆有與聞。有一天,(大)內請石曾擬出幾條綱領來,以便據此非正式的徵求國民政府及日政府兩方對此政綱的意見。石曾說:不便擬。最好由文化事業協會中的中、日兩國朋友們,(以)第三者的地位擬出來,再由日本朋友徵求日本政府及朝野的同意,然後交我們轉達國民政府。由是,由大內、沈尹默等擬出方[六]條。大內說:已約[經]日本朝野的同意。其條件如下: 1.中國、日本兩國,以平等互助之精神,共同解除國際間對東洋一切束縛,並謀兩國國民經濟的提攜,以彼此互惠為根據。 2.關於主權的,中國定期收回治外法權,按期取消一切租借條約,日本以誠意協助之。 3.關於經濟的,廢除厘金,收回關稅完全自主,日本以誠意協助其成功。 4.東三省境內,日本政府、日本國民一切既(得)權利,應俟中國統一後,中、日兩國自動的讓步,以好意改善於兩國不利益的條約。 5.中、日兩國通商條約及稅則,應以雙方最惠的精神,訂立平等、互惠條件,雙方尊重而實(行)之。 6.關於中國暫時的政局,日本以友誼的精神,促成南北一致,或中國南北首領之雙方完全同意,南北分治,再根據全國民意,以法律統一。如至不得已時,南北作戰,日本必絕對中立,承認南北為對等交戰團體。 此外尚有一條關於防止赤化的,這大概是芳澤的意思,經中國方面的反對,便刪去了。大內在這一般人中比較開明。他說:赤化在日本,雖無可怕的東西,但于中國或適宜亦未可知,可不提。大內本想於一個星期前由京赴漢,持此條文與我政府要人接洽。後接東京來電,政府要他先往東京一行[9],然後往漢。他在未定[走]前,向石曾要求,與守常面談。守常遂約他當晚在俄款委員會相見。是晚九時,大內自帶一通譯方夢超與他〈們〉同來。寒暄數語後,守常即告彼:日方條(件)已經看過,不過有些點還望先生予以更明晰的說明,可乎?大內說:好。以下便是守常和大內的問答了。 問:第一條中「共同解決國際間東洋一切的束縛」的意義,是否含有(日)本願以行為行協助中國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意思? 答(大內):是的,含有這個意思。不過日本在國際上,因為不能孤立之故,故不能明示其態度。因為日本若在國際上孤立,雖欲助中國而不能。 問:第一條謀國民經濟的提攜,以彼此互惠為根據,是否有具體的提議? 答(方夢超):這是指棉紗一類的商品,是日本輸入中國的主要物品,如果中國不與以提攜,而增加關稅以障之,則日本產業界將不堪此重大打擊。 答(大內):日本地狹人多,如中國不予經濟的提攜,則日本民族不能生存。 守常說:我們所主張的革命不是國家主義的革命,而是民族主義的革命。我們決不主張專為自己民族的利益,而至犧牲其他民族的生存。 大內說:國家主義的革命是舊式的革命,如今已成過去了。 問:第二條「定期收回治外法權,按期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是否把租界(如天津、漢口等)、租借地(如大連等)內的領事裁判權,外國行政權,都包在內?又所謂「定期」、「按期」是何意義? 答(大內):依我解釋,當然全包在內。至如定期、按期雲者,是指收回治外法權一類的事,不是倉猝所能辦到的,必須與關係國約達一定的期間即當交還。君曾在日本讀書,當知日本當年收回法權、稅收的維新運動,人民亦曾受多大的犧牲。大隈伯一條腿,就系為此斷送了。 守常說:我當時讀日本史,讀到此節,曾起最昂奮的興味。就我的所知,日本在大隈伯出任外交以前,是當外國是一個外交團來辦的,很難得有效果。大隈伯出來,便主張采「國際談判」的政策,把各國分開一個一個的交涉。大隈伯因當時民眾不瞭解,炸去一足而去職,但繼他而起的外交家,用他的政策究竟成功。不[還]有一個最值得記憶的,便是當時日本最難交涉的國家,便是英國,一旦與英外交辦好了,其他各國便迎刃而解。中國今日情形與日本當日有些相同。 問:第三條中「收回關稅完全自主」,是否含有中國把數十年來為英國所把持的海關行政(權)完全收回的意思在內? 答(大內):就是這個意思。(很鄭重的說了二三次,這一條很要緊。) 守常說:上次關稅會議的時候,英委員很怕中、日提起這個問題,故趕快借著段政府倒臺,就把關會閉會了。 大內說:就是這次的對華的新案,英國亦想維持其海關行政的系統,故雖承認了南方徵收二五附稅,卻要求仍須由海關徵收[10],正是這個意思。 守常說:誠然。但是南方政府徵收附稅,其目的並不在〈增〉多增收入,而在當作一種內地稅,由中國的自設機關徵收,而不經海關的手,用意亦在打破英國所把持的海關行政權。 問:第四條中「以好意改善於兩國不利益之條約」,是把那些于日本利益於中國不利益(的)那些條約除外了。但是以我看來,關於東省條約,大概都是於日本利益,於中國不利益的! 答(方夢超):這當然對於那些包(括)在內。當時討論到此條時,因為顧慮到日本人驟見,起來反對,從而發生阻力,故用此語以掩飾之。 問:第五條的意義是否希望與中國訂立一種差等[別]稅率的協定關稅條約? 答(大內):就是這樣。 問:第六條中「日本以友誼的精神促成南北一致」,國民政府方面極欲與奉方謀和平,但是奉方對南是否願意和平,還是問題。日本對奉天有沒有把握使之不對南作戰? 答(大內):我于南方倒有些朋友,于奉方卻很(少)。是亦有二三相熟者,相見即以此勸之。 答(方):大約先生是文人。此次[事]與武(人)商議,此次與阪西商議,阪西頗贊成此議。故武人方面由阪西去辦。因為現在的陸軍大臣,是阪西同學,又是同鄉,故好說話。此次大內回東京,即是(與)參謀本部和陸軍大臣商洽此事。 問:第六條中「如至不得已時,南北作戰,日本必絕對中立」,此在內戰,日本應如此。但有一事我欲請問的,如中、英發生衝突,日本是否守中立? 答(方):這是涉及第三(國)的問題,故未談及。 答(大內):(關於此點他答覆頗含糊。)中國如與他國衝突,日本自應中立,為于兩國有利。此次回京後,將更往武漢一行,便是奔走此事。日本朝野本是方針以處理之,同時亦望中國民從[眾]本此方針以避免二國間之衝突。 問答已完,守常乃表示幾點意見(不是代表國民黨或國民政府,而是個人的): 第一,欲中、日兩國建立一種良好的關係,鬚根據:在政治上日本對中國讓步,經濟上中國對日本讓步的原則。即關於廢除不平等條約,日本須予中國以贊助。關於兩國國民經濟點[的](關)系,中國須予日本國民以提攜。 第二,南北分治,只是一個過渡的視線[11],中國國民黨究是要謀中國的統一。可是謀中國的統一,國民黨自有其建國的方略的,進行中,勿助軍閥而予以妨礙,因為中國不統一,於中、日二國經濟的提攜上,亦甚不利。談至此,大內以為守常的主張,或有國民黨將以武力解決奉張的意思。故複加以辯解說:在統一之先,南北分治或不可免,可是南北分治便是統一的必經階級。我在南方見民党友人,便勸其暫時休息,整理內部,不必急於謀揚子江以北的發展。 守常說:此言甚是。我們取得的地方,不僅在武力的佔領便算了事,我們要把黨的基礎深植於民從[眾],在政治上方能算取得了那個地方。否則徒以武力解決,與軍閥的武力統一何以異之?失[先]整理內部的忠告,盛意可感。 第三,日本在滿洲關係,無[吾]人早有所諒解。 大內聽守常言後,頗現欣悅之色。乃悄然告守常:日、中兩國以外,還有一國當聯合,便是蘇俄。其理由我今不明言了。守常即答他道:即不便明言,我亦明白了。乃與之寒暄數語而去。 從這次談話和六個條件,我們可以看見日本注重的幾個要點來:(一)主張中國暫時南北分治;(二)在分治期間,日本政府及其國民在東省內的免[既]得權,不生動搖;(三)慫恿中國收回數十年為英把持之海關行政權;(四)日本希望與中國訂立一種差別稅率的協定關稅條約。這是六條的骨幹,此外的辭句,都為裝飾外面的好看服罷了。 大內與守常見面後的一日,大內即乘晚車返東了。 三、美國 美使館態度忽變[12],似表同情于英。唐悅良曾與美使及其代辦晤談,言下深不與[滿]於國民政府。美使:我實為夙表同情於南方之一人,但近南方對外態度,深令失望。如何排英至於如此急[激]烈呢?我與藍普森同船來華,所談至為詳悉。他此次來華,抱著滿腔熱望,想和國民政府開誠相見,把中、英關係弄好,不圖發生漢口事件,出乎意料之外。若雲承認北方政府徵收二五附稅,那末試想,有無英使的新案,見南方徵收而毫(不)阻止,北方軍閥焉有不自行徵收之理。聽說以群眾運動佔領了漢口英界之後,而欲以同一手段佔領日、法租界,這種辦法實在危險的很。以後唐氏又見他的代辦,他更說:你們收回租界是可也,但是為何又仇視教會呢?這不是仇洋排外是什麼?我們教士在閩的已陷於危險狀中,美駐閩領事已有數電告急。由西安跑來的教士說:西安城被困圍數月,因[困]在城中的教士真是萬死一生,好容易禱告上帝,若大旱望雨一般的(望)馮玉祥來了西安,以為這可得救星了。誰知馮到西安後,把教堂占了,求馮玉祥保護,而馮不理。這樣看來,馮已入了布爾什(維)克,你們南北打成一片了。以蘇俄為後背主人,我在[再]不能與以同情了和辯護了。瑪慕瑞(公)使離京前一月,他的代辦又致電乙函,並[再]次申明此意。並云:他所談的瑪慕瑞今俱已完全同意,此次回國即將此真相報告於美云云。唐得此函後,立來與守常商議。我們認定美使館這種態度,其用意在取瑟而歌,使之聞之,或許是希望我們對於美教士不加危迫,故嚴其辭以促成我們注意於是。商請唐君再往美使館一談,其措詞看下:「我們國民軍、國民黨人聽到美使館員人[人員]〈們〉突變對我態度,不勝詫異。因大家都知道,首先到廣州訪國民政府的(是)瑪慕公使,對此事實,不但中國民眾對美起一種好感,即世界的外交界亦曾予以多大的注意!現在美若還定用這種精神辦理對中國的外(交),相信由此事實所生的良好影響,當更發展而況[擴]大,俾益二國邦交不少。我們不解美國為什麼忽然要躇[惜]英國走狗?民眾運動有時過火一點,容或不免,而且一般民眾在反英的狂潮之下,對於美國教士未便細辨,亦或不免作了殃及美國教士之舉,究系一個小小事件,焉能以小小關係而更變二國邦交的大計呢?如有事須我們代達國民政府者,我們可以代達」云云。美代辦聽了這些話以後,聲明:「希望你們以行為證明你們對美的友誼。最近何應欽到福州,美總領事兩次訪何,何均拒不見。希望轉達國民政府轉告何將軍,能夠接見美總領事,以便有交涉時可以商量」云云。唐答:我們可以去電轉達。我們當即將美使館的態度,為其希望何應欽接見美領事的事,電告國民政府了。不知可曾收到否?以我們所知,美突變,其原因有三:最近在國際上,東方的離合變遷,似乎是英、美互相提攜以對日本。而日本為對英、美之故,一面聯合,更有接近蘇俄的趨勢;此次英、美向遠東大調海軍,藉口對於華,實行[為]項莊舞劍,志在沛公。英、美殆欲將海軍向太平洋移動集中,頗有對日本示威之形勢;英、美同種,在劇烈排英怒潮(中),英、美實有許多地方利害一致。有人說,此次討英新提案,(美使)贊同,願[與]美政府方針不合,故美政府召還美使。美使以自己因由此事受一打擊,而陳友仁同志又徑(達)美政府反對英提案[13],故瑪氏對南殊不快。現在瑪氏又被命中止回國,不知是何原故? 四、法國 法帝國主義者,雖與奉、魯有相當關係,但是他對吾黨的態度似較他國為和緩。天津法界前次捕拿黨人,旋即釋放,便可知道了。最近天津同志二十四人,在法界開會為所捕去,因為是星期日,法領不知此事,翌晨法領聞之,便立令放出。是日委聞訊[14],石曾即向法使[15]交涉釋放,至少勿引渡。恰巧是日早晨,法使請石曾晤面(其實或系天津法界捕人事,法領請示彼之命釋放,彼故作不知,先向石曾溫一溫交情)。以下便是法(使)與石曾的問答。 法使先說:好久不見了,所以請你來談一談。現在各國都有害怕的樣子,好像仇洋排外的慘禍近在眼前。我在中國的朋友如你呀,蔡子[孑]民呀,褚民誼呀,都是多年好友。我知道中國人最講和平的,但是人人傳說現在國民黨的外交是俄國指揮著,究竟真相如何?石曾答他說:我們是老友了,不能對你說謊話,國民政府實在有些俄國朋友在那裡幫忙,但這並不奇怪,奉天方面有他的日本朋友。他們有他們的朋(友),我們有我們的朋友,設法國朋友亦願來幫助我們,亦是一律歡迎的。法使說:這一點我明白了。後又說,英國總想把各國捲入漩渦,但是法國不肯,但看對英之新提案表示反對,便可明瞭。此次漢口事件,只須國民黨不以對英手段對付法界,法決不與英一致行動。不過有些在法國外交部辦事的法國人,思想很舊,他們還想拿廿年前對華的外交來對今日的華人,完全不對的,是辦不到的。我們常常有報告到法政府去說,現在中國民眾與從前完全不同了,不過我們的力量不夠轉移他們的舊觀念。最好你和蔡孑民先生,常常打電(話)給穆德[16]一流社會上的領袖,從社會作作工夫,亦可影響我們的政府,只我一人說,他們或以我太過了。至了[這]一步,石曾又去[問]關於法界捕人的事〈去找他〉。他說:他不知道此事,容他去電告津領事,萬勿引渡是了(其實此時(已)釋放了)。務望以後有事先由我們在此商量,以免彼此隔閡的地方。石曾說:那末你可以給電各地領事,凡有關於國民黨的事,不可直接與國民黨發生衝突,不可輕率的處理,務須電告北京法使館,以便我們彼此商洽。我亦同樣的電國民黨各地支部,你以為如何?法使答云:這辦法很好,很好。這就(是)最近對吾黨所表示的態度。 附言: 日本阪西不久將南下,臨行前擬與守常一談,討論我軍將來到上海時,關於處理租界如何應付英國的問題。詳情當候談話後報告。 國民黨中央黨部檔案(九)4669 1927年1月25日 載《中國現代政治史資料彙編》第1輯第18冊 [1]漢案 1927年1月1日,國民政府明令定都武漢。1月3日,武漢各界舉行慶祝大會。下午,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宣傳隊在漢口英租界附近江漢關前演講,英國水兵武裝登陸干涉,以刺刀刺傷群眾5人。是謂漢案。當晚,武漢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就漢口慘案向駐漢英領事葛福口頭抗議,令其立刻撤退水兵,由中國軍警接防;否則,不負責任。次日,陳友仁又照會葛福,謂肇事英艦,在本案未解決前,不得離開漢口;否則,遇有事故,國民政府概不負責。4日下午,漢口各界聯席會通過要求賠償、懲凶、撤退英艦、收回英租界等決議,徐謙代表國民政府表示支持。當晚,武漢國民政府收回漢口英租界。 [2]藍普森 Miles Wedderburn Lampson(1880—1964),或譯藍浦生,1916—1920年任英駐華使館頭等參贊。1926年升任駐華公使。12月1日到上海,隨即先到漢口與武漢國民政府接洽。12月18日,由英駐京代辦歐邁爾向外交使團提出《英國變更對華政策建議案》。即文中說的「對華新提案」。 [3]中國民眾及國民政府都認新提案有援助北方的意思 新提案建議由各國政府發表宣言,「聲明擬將修改條約之事及其他懸案,俟華人自行組成有權力之政府時即與之交涉」;又主張「聲明俟中國國定新稅則規定頒佈時,即承認中國關稅自主之權」;「對於華會附加稅,應以無條件准中國全國立行徵收」,但「所收附加稅進款,不必由各稅務司解交上海保管銀行」。「如何支配儲存問題,應由中國主管官署自行決定」。聲明中俟諸將來之語,顯然有不承認南方國民政府之意;附加稅的「全國立行徵收」,並稱「由中國主管官署自行決定」,不解交上海。這些都有利於北京政府。1927年1月12日,北京政府下令,從2月1日起,對進口貨按值百抽二·五附加稅,奢侈品抽百分之五。英提案還稱:如華人不顧條約或有攻擊外人應享之利益,各國當協同從事。 [4]胡政之 (1889—1949),四川成都人。1905年起留學于日本東京帝國大學。1912年起任職《大共和日報》。1916年起,任《大公報》經理兼總編輯。1921年創辦國聞通訊社,任社長。 [5]現在恐已達到忍無可忍的限度了 此為英使藍普森恐嚇性語言。他一面對武漢國民政府提出退還已被收回的漢口、九江的英租界;一面要求英政府對華增兵,並在外交使團提出,用武力「協同防衛上海」。1927年1月24日,英戰艦12艘、英印軍隊1.6萬名,鐵甲車一隊、坦克炮一隊,航空兵兩隊,分別由英國、印度和香港出發,開赴上海。但是英國的武力威脅並未達到其目的。 [6]左分利 即佐分利,時為日本外務省條約局局長。作為出席關稅會議與法權會議的代表到北京。12月1日,又到達上海。邀國民黨上海市黨部、江蘇省黨部及學聯、青年團代表徵詢政見。在南方活動後,2月3日經北京返回日本。 [7]芳澤 即芳澤謙吉(1874—1965),日本人。1899年東京帝國大學畢業後,即來華,歷任廈門、上海、牛莊等地副領事。1912年任漢口總領事。1916年任日使館參贊。1919年任日外務省亞洲局局長。1923年起任駐華公使,1930年離華。1952年10月複出,任駐臺灣「大使」。 [8]阪西 即阪西利八郎(1870—1950),日本人。1905年日俄戰爭爆發後,來華在京津等地從事間諜活動。後任袁世凱及北洋軍閥政府軍事顧問,歷時12年。其後日本侵華的戰犯土肥原賢二、阪垣征四郎、本莊繁等均是其門徒。 [9]後接東京來電,政府要他先往東京一行 李大釗與李石曾此時的外交活動,主要秉承武漢國民政府。1927年1月20日,蔣介石派出代表吳鐵城秘密赴日,交涉中日關係問題。大內此次突然改變徑去武漢的計劃,奉令先回東京,內中當與此新變化有關。大內對李大釗的訪問,恰在吳鐵城赴日後的二三天時間。2月15日,戴季陶又奉蔣命赴日(化裝成日本人),並稱:「乃以國民黨同志資格,求日本朝野諒解本党真意。」後與佐分利等外務省官員會談。 [10]雖承認了南方徵收二五附稅,卻要求仍須由海關徵收 此點是英國的阻撓手法。因為,當時海關仍掌握在英國人手中,故李大釗強調是「由中國的自設機關徵收」,以「打破英國所把持的海關行政權」。1927年1月15日,國民政府於九江征二·五附稅。1月18日,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人安格聯由上海到武漢,與陳友仁、宋子文會商。表示接受中國條件,二·五附稅另設機關辦理,不經過海關。對於此會商結果,其他國家默認,而日本芳澤則堅決反對。 [11]南北分治,只是一個過渡的視線 1926年12月7日,蔣介石在攻克南昌、九江後,在廬山召開中央會議,決定軍事上「採取消滅孫傳芳,聯絡張作霖的策略」。12月18日,派孫科、蔣作賓赴奉聯絡。而西方一些國家,此時則提出南北分治的主張。1926年12月22日,英使藍普森抵津晤張作霖,勸張用和平手段解決國是,並提出南北分治,張表示堅決反對。張稱:中國歷史上向重統一,且只有北方征服南方,決無南方來統一北方之理。李大釗此處說「只是一個過渡視線,中國國民黨究是要謀中國的統一」,並有其「方略」。此種說法,與當時的戰略策略是協調的。 [12]美使館態度忽變 1926年12月3日,美國務院宣告:美對粵軍在長江各條約口岸收回海關事件,決不採用任何方略阻止。12月19日,美新任駐漢口、廣州、天津總領事巴烈特接政府訓令,對華仍持親善人民的方針,對南北兩方不偏袒。但1927年1月10日,北京使團會議討論九江、漢口收回英租界問題,決定電本國政府請示辦法,美國也和英一樣向華增兵。1927年1月13日,英亞洲艦隊總司令泰偉德赴長江上游偵察,美亞洲艦隊總司令威廉士抵上海。並稱奉政府之令,「有便宜行事之全權」。1月18日,美駐華公使馬慕瑞奉令回國討論對華方針,旋又接電稱:中國時局嚴重,尤以上海最須警戒,令返任。此時,在長江的外國軍艦,英國18艘、美國21艘、日本17艘、法國7艘,共63艘。 [13]陳友仁同志又徑(達)美政府反對英提案 1926年12月31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陳友仁致電美國務卿凱洛格,稱英提案使上海「恐變為血戰之地,外國商業或將永遠受害」,請美國政府阻止。 [14]委聞訊 委,指國民黨北京政治分會領導人。 [15]法使 當時法使為瑪德(Damien Martel,1878—1940),法國人,伯爵。1913年來華任使館頭等參贊。1916—1918年任代辦。1925年起任公使,1930年離任。李石曾、蔡元培、褚民誼,都曾留學法國,與之交往較多。 [16]穆德 John Raleigh Moott(1865—1955),美國人。1888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即從事基督教青年會工作,是世界基督教學生協會和學生志願運動的創始人。1930年前多次來華,周遊演講,傳佈基督教義,頗有影響。曾獲諾貝爾和平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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