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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自述


  (一九二七年四月)

  李大釗,字守常,直隸樂亭人,現年三十九歲。在繈褓中即失怙恃[2],既無兄弟,又鮮姊妹,為一垂老之祖父教養成人。幼時在鄉村私校,曾讀四書經史,年十六,應科舉試,試未竟[3],而停辦科舉令下,遂入永平府中學校肄業,在永讀書二載。其時祖父年逾八旬[4],只賴內人李趙氏在家服侍。不久,祖父棄世。

  釗感于國勢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奮國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專門學校[5]。是校為袁世凱氏所創立[6],收錄全國人士。釗既入校,習法政諸學及英、日語學,隨政治知識之日進,而再建中國之志趣亦日益騰高。釗在該校肄業六年,均系自費。我家貧,只有薄田數十畝,學費所需,皆賴內人辛苦經營[7],典當挪借,始得勉強卒業。

  卒業後我仍感學識之不足,乃承友朋之助,赴日本東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政治本科。留東三年[8],益感再造中國之不可緩,值洪憲之變而歸國,暫留上海。後應北京大學之聘,任圖書館主任。曆在北京大學、朝陽大學、女子師範大學、師範大學、中國大學教授史學思想史、社會學等科。數年研究之結果,深知中國今日擾亂之本原,全由於歐洲現代工業勃興,形成帝國主義,而以其經濟勢力壓迫吾產業落後之國家,用種種不平等條約束制吾法權、稅權之獨立與自主,而吾之國民經濟,遂以江河日下之勢而趨於破產。今欲挽此危局,非將束制吾民族生機之不平等條約廢止不可。從前英、法聯軍有事於中國之日,正歐、美強迫日本以與之締結不平等條約之時,日本之稅權、法權,亦一時喪失其獨立自主之位置。厥後,日本憂國之志士,不忍見其國運之沉淪,乃冒種種困難,完成其維新之大業,尊王覆幕,廢止不平等條約,日本遂以回復其民族之獨立,今亦列於帝國主義國家之林。惟吾中國,自鴉片戰役而後,繼之以英、法聯軍之役,太平天國之變,甲午之戰,庚子之變,乃至辛亥革命之變,直到於今[9],中國民族尚困軛於列強不平等條約之下,而未能解脫。此等不平等條約如不廢除,則中國將永不能恢復其在國際上自由平等之位置,而長此以往,吾之國計民生,將必陷於絕無挽救之境界矣!然在今日謀中國民族之解放,已不能再用日本維新時代之政策,因在當時之世界,正是資本主義勃興之時期,故日本能亦採用資本主義之制度,而成其民族解放之偉業。今日之世界,乃為資本主義漸次崩頹之時期,故必須採用一種新政策。對外聯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壓迫之弱小民族,並列強本國內之多數民眾;對內喚起國內之多數民眾,共同團結于一個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綱領之下,以抵制列強之壓迫,而達到建立一恢復民族自主、保護民眾利益、發達國家產業之國家之目的。因此,我乃決心加入中國國民黨。

  大約在四五年前,其時孫中山先生因陳炯明之叛變,避居上海。釗曾親赴上海與孫先生晤面,討論振興國民黨以振興中國之問題。曾憶有一次孫先生與我暢論其建國方略,亙數時間[10],即由先生親自主盟,介紹我入國民黨。是為釗獻身於中國國民黨之始。翌年夏,先生又召我赴粵一次,討論外交政策。又翌年一月,國民黨在廣州召集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釗曾被孫先生指派而出席,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前歲先生北來,於臨入醫院施行手術時,又任釗為政治委員[11]。其時同被指任者,有:汪精衛、吳稚暉[12]、李石曾、于右任、陳友仁[13]諸人。後來精衛回廣州,政治委員會中央仍設在廣州,其留在北京、上海之政治委員,又略加補充,稱分會。留于北京之政治委員,則為吳稚暉、李石曾、陳友仁、于右任、徐謙、顧孟餘及釗等。去年國民黨在廣州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釗又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北京執行部系從前之組織[14],自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後已議決取消。中央執行委員會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中之全黨最高中央機關,現設於武漢,內分組織、宣傳、工人、農民、商人、青年、婦女、海外等部。政治委員會委員長系汪精衛,從前只在上海、北京設分會,今則中央已遷往武漢,廣州遂又設立一分會。北京分會自吳稚暉、于右任等相繼出京後,只余李石曾及釗,久已不能成會。近自石曾出京,只釗一人,更無從開會起矣。釗所以仍留居北京者,實因不得穩妥出京之道路,否則久已南行。此時南方建設多端,在在需人。目下在北方並無重要工作,亦只設法使北方民眾瞭解國民黨之主義,並以增收黨員而已。

  此外,則中外各方有須與黨接洽者,吾等亦只任介紹與傳達之勞。至於如何寄居於庚款委員會內,其原委亦甚簡單。蓋因徐謙、李石曾、顧孟餘等,皆先後任庚款委員,徐謙即寄居於其中,一切管理權皆在徐、顧,故當徐、顧離京時,釗即與徐、顧二君商,因得寄居於此。嗣後市黨部中人,亦有偶然寄居於此者,並將名冊等簿,寄存其中,釗均逕自允許,並未與任何俄人商議。蓋彼等似已默認此一隅之地,為中國人住居之所,一切歸釗自行管理。至於釗與李石曾諸人在委員會會談時,俄人向未參加。我等如有事須與俄使接洽時,即派代表往晤俄使。至如零星小事,則隨時與使館庶務接洽。

  中山先生之外交政策,向主聯俄聯德,因其對於中國已取消不平等條約也。北上時路過日本,曾對其朝野人士,為極沉痛之演說,勸其毅然改變對華政策,贊助中國之民族解放運動。其聯俄政策之實行,實始於在上海與俄代表越飛氏之會見。當時曾與共同簽名發表一簡短之宣言,謂中國今日尚不適宜於施行社會主義。以後中山先生返粵,即約聘俄顧問,贊助中山先生建立党軍,改組黨政。最近蔣介石先生刊行一種中山先生墨蹟,關於其聯俄計畫之進行,頗有紀述,可參考之。至於國民政府與蘇俄之外交關係,皆歸外交部與駐粵蘇俄代表在廣州辦理,故釗不知其詳。惟據我所知,則確無何等密約。中山先生曾于其遺囑中明白言之,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如其聯俄政策之維持而有待於密約者,則俄已不是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尚何友誼之可言?而且國民黨之對內對外諸大政策,向系公開與國人以共見,與世界民眾以共見,因亦不許與任何國家結立密約。

  政治委員會北京分會之用款,向系由廣州匯寄,近則由武漢匯寄。當徐謙、顧孟餘離京之時,顧孟余曾以萬餘元交付我手,此款本為設立印刷局而儲存者。後因黨員紛紛出京,多需旅費及安置家屬費,並維持庚款委員會一切雜費及借給市黨部之維持費,數月間,即行用盡。此後又匯來數萬元,系令釗轉交柏文蔚、王法勤等者,已陸續轉交過去。去歲軍興以來,國民政府之經費亦不甚充裕,故數月以來,未曾有款寄到。必需之費,全賴托由李石曾借債維持。陽曆及陰曆年關,幾乎無法過去。庚款委員會夫役人等之月薪,以及應交使館之電燈、自來水等費,亦多積欠未付。委員會夫役閻振,已經拘押在案,可以質證。最近才由廣州寄來兩千元,由武漢寄來三千元,除陸續還付前托李石曾經借之債,已所餘無幾,大約不過千元,存在遠東銀行。歷次匯款,無論由何銀行匯來,釗皆用李鼎丞名義匯存之於遠東銀行,以為提取之便。

  党中之左、右派向即存在,不過遇有政治問題主張不一致時,始更明顯。其實,在主義之原則上原無不同,不過政策上有緩進急進之差耳。在北京之黨員,皆入市黨部,凡入市黨部者,當然皆為國民黨員。市、區黨員之任務,乃在訓練黨員以政治的常識。區隸屬於市,積若干區而成市,此為黨員之初級組織,並無他項作用。北京為學術中心,非工業中心,故只有黨之組織,而無工會之組織。在國民軍時代,工人雖略有組織,而今則早已無複存在。黨籍中之工人黨員,亦甚罕見。近來傳言黨人在北京將有如何之計畫,如何之舉動,皆屬杯弓市虎之謠,望當局勿致輕信,社會之紛擾,泰半由於謠傳與誤會。當局能從此番之逮捕,判明謠諑之無根,則對於吾黨之政治主張,亦可有相當之諒解。苟能因此諒解而知吾黨之所求,乃在謀國計民生之安康與進步,彼此間之誤會,因以逐漸消除,則更幸矣!

  釗自束髮受書,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業,實踐其所信,勵行其所知,為功為罪,所不暇計。今既被逮,惟有直言。倘因此而重獲罪戾,則釗實當負其全責。惟望當局對於此等愛國青年寬大處理,不事株連,則釗感且不盡矣!

  又有陳者:釗夙研史學,平生搜集東西書籍頗不少,如已沒收,尚希保存,以利文化。謹呈。

  李大釗

  按原件刊印

  [1]題解 1927年4月6日,奉系軍閥張作霖串通外交使團,突然派軍警包圍並搜查蘇使館界內的蘇遠東銀行、中東路辦事處及其他官舍,逮捕李大釗等60餘人。楊度及國立北京大學等九校校長等營救無效,4月28日與路友于等20人以「擾亂治安」罪被安國軍特別法庭秘密判處絞刑,時年僅38歲。本文為李大釗獄中所寫,存有三稿。三稿的內容基本相同,但有幾處文字略異。現收入第三稿,而對於初稿與二稿中的不同文字,予以注明。

  [2]在繈褓中即失怙恃 初稿為:「在繈褓之中,即喪父母。」

  [3]應科舉試,試未竟 初稿為:「甫經府試」。

  [4]其時祖父年逾八旬 初稿為:「其時祖母去世,祖父年逾八旬。」

  [5]釗感于國勢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奮國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專門學校。 初稿為:「釗感於國勢之陵夷不振,頗起(二稿為:『慨然起』)深研政治以期挽救民族(二稿於此有『振奮國群』四字)之思想。遂與二三同學,乘暑假之便,赴天津投考學校。其時有三種學校正在招考:一系北洋軍醫學校;一系長蘆銀行專修所;一系北洋法政專門學校。軍醫非我所喜,故未投考。銀行專修所我亦被考取,但理財致個人之富,亦殊違我素志,(二稿於此有:『故皆決然棄之,而入政法。』)乃決心投考法政專門學校,幸被錄取。」

  [6]是校為袁世凱氏所創立 北洋法政專門學堂(民國成立後,改稱「直隸法政專門學校」),是為了適應清末改革,仿行憲政的需要,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袁世凱於1906年7月(光緒三十二年六月)奏請創辦,次年8月招生考試入學。該學堂章程明定:「仿京師大學堂辦法」,預科3年,正科3年,向全國招生。正科內分政治與法律兩種,修業年限比京師大學堂縮短1年,但增加課時(每週約30小時),畢業後「照分科大學獎勵給予出身」。另設速成性簡易科,只向直隸地方招生。

  [7]皆賴內人辛苦經營 李大釗1900年完婚,夫人趙紉蘭女士(1884—1933)。由於他繈褓中失怙恃,未成年喪祖父母,他在北洋法政專門學校6年,都靠趙紉蘭女士辛苦支持。北洋法政招生廣告規定,僅膳費一項每月即需交納5元。1913—1916年,李大釗繼又赴日留學。其時,長子李葆華(1909年生)甫4歲,長女李星華(1911年生)甫2歲。家累之重,亦全賴夫人趙女士支持。

  [8]留東三年 李大釗赴日留學的時間約為1913年底或1914年初。正式進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本科的時間為1914年(大正三年)9月8日。1915年下半年,投入留日學生中興起的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的鬥爭。1916年(大正五年)2月2日,因「長期缺席」被學校「除名」。1916年5月中旬,返抵上海。

  [9]乃至辛亥革命之變,直到於今 以下至「我乃決心加入中國國民黨。」初稿為:「而民族獨立運動之革命事業,尚未完成。中國如仍不適應世界之潮流,急起直追,以求民族獨立與自主,則國脈民生,將無自振拔,以維持其存在於世界矣!」二稿為:「中國民族尚困制於列強不平等條約之下而未能解脫。此等不平等條約如不廢除,則中國將永不能在國際上恢復其自由、平等之位置。而長此以往,國計民生必將陷於絕無挽救之境界矣!然欲挽救危局,非喚起全國民眾及願與民眾結合之武力,共同立於國民黨旗幟之下不可,於是決心投入中國國民黨。」

  [10]亙數時間 初稿于此後,尚有「先生與我等暢談不倦,幾乎忘食」之語。

  [11]任釗為政治委員 1924年7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定設置中央政治委員會,作為中央政治決策機構,由孫中山任主席,並指定胡漢民、汪精衛、廖仲愷、譚平山(後改為瞿秋白)、戴季陶、伍朝樞、邵元沖7人為委員。1925年1月26日,孫中山在協和醫院接受手術,被確診為肝癌,遂諭將原設廣州之政治委員會移設北京,並指定汪精衛、于右任、李大釗、李石曾、吳稚暉、邵元沖、陳友仁7人為委員。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決定各重要地區設立政治分會。3月,北京政治分會成立,李大釗為委員之一。

  [12]吳稚暉 即吳敬恒(1865—1953),字稚暉,江蘇武進人。1905年加入中國同盟會,翌年在巴黎參加組織世界社,繼刊行《新世紀》週刊與《世界畫刊》,宣傳無政府主義。1915年在法國參與組織勤工儉學會。1917年曾任北京大學學監,1921年任法國裡昂中法大學首任中國校長,次年任商務印書館國語傳習所所長。1924年國民黨「一大」後當選歷屆中央監察委員。孫中山北上後,曾任政治委員會委員。1927年後,反對國共合作,支持並參與蔣介石「清黨」。

  [13]陳友仁 (1878—1944),廣東順德人,生於英屬西印度群島。1912年回國,先後任北京政府法律顧問、《京報》英文總編輯,參與反袁和反段鬥爭。1919年代表廣州護法軍政府出席巴黎和會。後任孫中山外事顧問,隨孫北上,孫病危時代筆起草《致蘇聯遺書》。武漢國民政府時期任外交部長。

  [14]北京執行部系從前之組織 1924年1月國民黨「一大」決定中央執行委員分赴上海、北京、漢口等地建立地方執行部。4月20日,國民黨北京執行部正式成立,委員有丁惟汾、李大釗、於樹德、恩克巴圖、王法勤等五人。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後,決定取消,統一按省市系統建立國民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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