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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在廣州召開國民黨第二屆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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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帥府園會議上的發言(節錄)(一九二五年四月上旬) (李痛陳不能在北京開會之理由),謂:(國民)党在北京缺乏武力,不能令黨員絕對服從命令,而北京又處軍閥及帝國主義威力之下,不能自由行動。[1] 《晨報》 1925年4月8日 【注釋】 [1]據《晨報》報導:出席會議的委員1 1人。對國民黨召開第二屆代表大會的地址問題「爭辯甚烈」。鄧家彥、謝持、石青陽、茅祖權等國民黨右派主張在北京開會,李大釗、於樹德、王法勤、丁維汾等主張在廣州開會。表決結果,1 1名中執委主張在廣州開會者5人,反對者5人,會議主持人于右任未表態,未能通過決議。「後來逕由胡漢民以大元帥及代總理命令,召集在廣州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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