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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丹的歷史思想


  (一九二三年九月——一九二四年上半年)

  鮑丹(Jean Bodin,1530—1596)[1]為法國政治學者,兼歷史學者。承繼文藝復興期而以《國家論》開始近世社會學的研究的是他,在法蘭西首先倡始歷史哲學的研究的亦是他。鮑氏精研政治哲學,當世實無倫比,至少在孟德斯鳩未生以前未有能儕及之者。所著《國家論》(Republic)六種,出版於一五六七年,為他的最大傑作。主張君主政治,反對馬基亞威理主義(Machiavellism),是其政治主張的特點。自馬氏以迄鮑氏,其間才傑不作,法國學術界量[呈]銷沉之象者已久。至於鮑氏,正值法蘭西歷史上多事之秋,實社會的、政治的、宗教的紛爭擾攘變革遷移的運會。此等紛爭與變革,導深思之士以入於政理的研究,殆亦自然的趨勢。蓋至此時,法國學術界,已有漸次復興的景象。其時名家輩出,類皆窮思殫慮,以政治與社會為所研治的主題,然解喻之明,探索之深,預見之驗,未有如鮑氏者也。

  鮑氏的《歷史方法論》(Historic Method Methodus ad facilem historiarum cognitionem)出版於一五六六年,亦是他的很重要的著作,其于歷史哲學研究者的趣益,實越《國家論》而上之。但此既非歷史哲學,亦非為歷史哲學置其基礎者。如此書之所自白,這不是歷史哲學,乃是研究與領會歷史的方法。

  是書出世,去馬氏之死,已四十餘年矣!他的眼光及方法,與馬氏迥乎不同。鮑氏思想的範圍,比馬氏廣;馬氏的精神,只集中於政治學說,而鮑氏學說的重要,不在他的主張君主政治的政治論,而在圖立一普遍的歷史的新學說,以代中世所流行者。

  十六世紀,遍乎全歐,有一研究歷史的興趣普遍的覺醒的徵象。此徵象維何?即有些關於歷史文藝的著述出世是也。中有少許,在鮑氏論著未出以前,即已問世。最早者,如Mylaeus的Theatrum scribendae historiae Unimversae則於一五四八年在Florence[2]出版了。最廣行而有趣味者,如Patrizi的Della Storia dialoghi X則於一五六〇年在Venice[3]出版了。自茲以還,經十六世紀乃至幾乎全十七世紀,此等著作的潛流,繼續未已。至一五七四年頃,Pensns srtis Historicae已出版於Basle。是書由十八篇關於歷史的文著合集而成,其中除去二三例外,皆為屬￿十六世紀者。鮑氏論著,所與當時其他歷史方法不同者,不在原則,亦在企于只在於其實用的指導中含有科學價值的考勘而已。其目的僅在教人以歷史應如何在秩序的、獨立的、有利的狀態中以為研究,不在尋找一種科學,更不在竭力作成一種科學。以此種事業,至極艱钜,即有天才,亦惟在情境足以助其成功的時遇方能為力;而其業之底于有成,亦惟賴以精誠專一之力以自效而企於致之實行也。雖然,吾人于鮑氏論著中,蓋亦不無有趣益於治歷史科學者之理想之可尋焉。

  《方法論》初成,首基[卷]即冠以緒言一篇。鮑氏於此,即論歷史研究的容易、娛快與有利。那樣歷史的頌辭,其在當時,幾成為一時的風尚,此風至少至一百五十年後,尚流行而未已。一六〇九年,Casanbon的Polybius[4]的緒言,或者今尚為人所憶及,此緒言把榮譽主要的歸之于其臘丁語法的功績。此等頌辭的實在現存的價值,只是時代的徵象於其中表現出來罷了。但此等頌辭,頗能示吾人以由如何的動機,以如何的希望與旨趣而為之者。十六七世紀的人們對於歷史的著述與研讀這樣的熱心,鮑氏及其時人對於歷史這樣的熱心,不是為的說明歷史的運動或確定歷史的法則,乃是為的于其中尋求智力的受用與實際的指導、文學的與學問的資料,尤其是道德的與政治的生活的助益而已。換句話說,他們認知歷史的智識,不當作科學的積極的本質,但以之為達歷史本身以外某種目的的方[工]具而已。所以鮑氏信歷史的研究為容易,雖為錯誤的見解,但此不足以驚駭吾人,因此為當時歷史的作者、讀者共有之流行的迷想也。一旦人們開始充分的實現歷史上最高的真實的要求,他們便即刻停止作那關於歷史效用的頌辭了,同時他們便知道歷史的真實是最難達到的了,然在鮑氏之世,尚未達於此境也。

  《方法論》包有十章,他在此書中,與我們以人類史的性質與位置的說明。歷史原是以真實的描寫與敘述表現出來的。歷史得分為人類、自然、神明三者,人類史以人為其主題,亦如自然史以物理的世界為其主題,神明史以上帝為其主題者然。再明白一點講,人類史的材料是人們的自由行為,此行為一語是最廣義的,包含所有人類的智慧言行。人類史特有的形象,是他的主題不斷的在變遷中,而上帝與自然,則毫無變遷。他們永是一樣,而人類史則無一刹那是停留在一樣的狀態中的。此種歷史的根本物質,即是不斷的變動,與人以一種「沒有貫徹歷史的原則,在歷史中沒有秩序可尋,像宇宙間其餘的現象和他種的智識一樣」的信念。但此信念,雖為舊有而普行者,然此終為錯誤的。因人是一個精神與一個軀體聯合而成的,是一個永在的精神浸入於物質中的。所以經由物質的影響,雖在人的行為中,有許多紛混與矛盾,但在行動中,亦有些永在的原則表示一種與神性有關的精神。此等原則,是人所能喻解的。或者有人想沒有在人類史中尋求是等原則的必要,因為此等原則乃在神明史中最易直接的為人所喻解者,但此說非是。不從人類起以達於神明,而由神明以降於人類,以求理喻,是顛倒了研究的真秩序,而執終以為始。人當以研究自己肇始,而漸躋於最高至極之本原,因人是一個靈魂與軀體,精神的與物質的複合的生物,所以他的歷史,與自然及上帝的歷史並有關聯,由地理學與自然有關,由宗教與上帝有關。人的歷史家,必須審慎的說明人的複雜的組織與關係,溯尋人的歷史如何依精神的與物理的勢力為上帝與自然所影響。那麼於一個能使人滿足的人類普遍史的達成,有二種科學實為必要:天地學(Cosmography包含星學、地理學、地質學)與普通的或比較的宗教科學是。

  鮑氏論研究歷史,當依先總綱後特目的次序進行。由普遍史的簡約的觀察,漸至他的各部分的詳徹的研究,如斯作去,各部分相互間的關係,各部分與全體間的關係,均能認出無誤。

  鮑氏自覺的實認史律的存在,他覺得歷史實為律法所貫徹。他的此種信念,實得力於法律的研究。此等研究,致其研究思索的精神,無一俄頃不在歷史;同時明認法律與歷史自始至終應聯為一體,不可分開,倘或將其一與其他的全體分開,則二者之任何一方,都不能圓滿瞭解。他在最初,在剛剛獻身於歷史方法的時候,便自奮而指導並宣言反對那些自命為哲學的法理家,而且自限其全體的注意於羅馬法者。他自己發大願所欲為的是一個哲學的法理家,而不像Cujas[5]只是一個臘丁原文解釋者。他攻擊那些有聲聞的他的同代人的狹隘,不像Hotman[6]所曾作的那樣甚,為實用像為科學的真理一樣。他說即使怎樣完全與充分,羅馬法的研究,於法律的部分的解釋以外,不能更有所與於吾人者。使羅馬法與普通法一致,或為其標準,是荒誕的事。於此有一普遍法焉,於普遍法中,一切法典,皆有他們的根柢與理論,這些法典,不過是些屬￿普遍法的部分的多樣的表示。欲達到此法則,須諮詢于法理家,同樣亦須諮詢於歷史家,於二者間固不應有所軒輊,以使波斯人、希臘人、埃及人、希伯來人、西班牙人、英吉利人、日爾曼人,均可在羅馬人旁,覓一相當的位置。此普遍法的觀念,其智識只能經由一個整個的歷史的方法的研究方可達到者,今則集中于鮑氏,而在我們的法律家深思的考慮上,即其最普通的形式,斯亦為尚待促進者也。鮑氏所曾說明之者,只為最普通的形式,例如自然法與人為法間的概念,任在何處亦未明晰的分別為彼所引出。他把人事的經行是一個秩序的行程,或為自然的、道德的所限制、所執律的發展一點看得很清楚,但他的歷史法則的概念或含有任何一定的意義的法律的概念則極曖昧。

  歐洲中世時,史學界盛行一種「黃金時代」(Golden Age)說。為此說者,大抵以為「世道日衰」「人心不古」,常發些傷時的慨歎,動些懷古的幽情,遐想古代有一個「黃金時代」,化美俗良,德福並茂,真是人間的天國;後來日漸墮落,由金時代,降而為銀時代,而銅,而鐵,這就是說「人心世道江河日下了!」此說盛行于歐土中世學者流,而皆以丹捏爾(Daniel)的預言[7]為基礎。他們把歷史的徑路分為四個時期:即是巴比倫(Babylonian)、波斯(Persian)、馬基頓(Macedonian)與羅馬(Roman)四王國,最後者持續到末日裁判為止。鮑丹於此,另行提議一種分期法。他把歷史的徑路分為三大時期:第一是東南方民族佔優勢的時期,約經二千年之久,以基督的誕生終結;第二是中部民族即地中海一帶的民族佔優勢的時期,為期亦約二千年,以條頓人的侵入終結;第三是北方民族推翻羅馬而在文化上為導領的時期。三個時期,依于三方民族心理上的特性而各有其特色:第一的特色是宗教,長於知識與聰慧的藝能;第二期是實用的智慧,富有政治的能力與商業的活動;第三期是戰爭與產業或發明的技能。這個分法,實足以預見黑格兒(Hegel)的綜合法。(黑格兒的分法是:一、東洋的,二、甲希臘、乙羅馬,三、日爾曼語系的世界)他那最有趣味的點,乃在人種的考察,地理與氣候,亦算在內。這便是鮑氏的唯物史觀。鮑氏的全體說明,雖有粗荒之嫌,而其混入占星術的議論(Astronomical argument),亦足證他沒有全脫神學的影響,但在歷史研究上,總算開了一個新步驟了。鮑氏否認黃金時代說的理據,乃在他認自然永是均一,擬想自然能在一時代產出黃金時代說所指的那個人,那個境遇,在別一時代便不能產生他們,是不合理的。換句話說,鮑氏確認自然動力永在與不滅的原則,以為在一個時代所能產生的人或境遇,在別一時代亦能產生。從人類的原始時代以後,人間的光景有很大的變動,設使他們之所謂黃金時代可以召喚回來,而與現今一為比較,現今反倒是金,他反倒是鐵,亦未可知。歷史是全靠人的意思而成的,人的意思是永在變動中的。無論俗界與教界時時刻刻都有新法律,新裝束,新制度,隨著亦有些新錯誤湧現出來。但在這變動不居的光景中,我們亦可以看出一個規律來,就是震動的法則(law of oscillation)。一起一僕,一僕一起,擬想人類永是退落的,是一個錯誤,倘真如此,人類早已達於災害罪患的窮途,而無噍類矣!人類不但不是永遠退落的,而且在震動不已的循環中,漸漸的升高。這就是螺旋狀的進步。他們昧然指目為金為銀的時代的人,全去禽獸不遠,由那狀態慢慢的演進,才有今日的人類生活、社會秩序。鮑氏又說,一切知識、文學、藝術,都有他們的變遷。他們的變遷的經過,就是興起、增長、繁榮、衰頹,乃至於死滅。羅馬崩頹以後,隨著一個休息的時期,經此期後,隨著一個學術的復活、知力的產生,開往古未有的新局。古人的發明,固然值得我們讚譽,但今人亦並不是僅僅放點爝火以補古人的日月照臨之所不及的。今人亦有今人的新發明,其功績與古人的一樣偉大而重要。例如有了航海南針的發明,才能成就周航地球、世界通商的事業,由是而世界變為一家了。他如地理學、天文學上的進步,火藥的發明,毛織業並其他實業的發展,都在在與全世界以極大的影響。即單就造紙術、印刷術的發明而論,已足以抗顏古人而有餘。

  鮑氏確認歷史是整個的一個進步的徑路。他在他的《方法論》第七章裡,即論此特殊而永久的勢力的要旨。這第一部分,是論那預言家(Daniel)的「四王國說」無論怎樣解釋都可(鮑氏自言一切解釋,他都不滿足),但這斷不是歷史是一個智力的、道德的退落的、長徑路的意思。比四王國,不論什麼都可以指,但他們斷不是像有些人所提示的蠻荒的古代的四個世代。本章的自[其]餘所論,乃為駁斥基於四個世代的荒渺無稽的歷史發展的見解。此種見解,乃謂人類是在不斷的退落的運動中的,由金時代退到鐵時代,時境愈益艱難,善愈荒而惡益著。鮑氏謂此與《聖經》的歷史,大相矛盾。《聖經》的歷史之所垂告於吾人者,若洪水,若Babel塔[8](古時巴比倫人所造的塔,將以上通於天者,工未竟而中止)等等,為時乃如彼其邃遠也。由所謂黃金時代的異教詩人及神與英雄的荒誕傳說者之所報告於吾人者觀之,那個時代,似曾為真實的鐵時代;許多在希臘、羅馬盛時所流行的殘暴不公的習慣,漸漸的顯出他們真實道德的光明了;基督教之廣被茲世也,亦挾其方在化育世界的新道德以與之俱來;即彼蠻人的侵入亦可以被看出,是曾實行一個天命的意志;逮乎今世,像羅盤針、印刷術那樣的發明,亦能應吾人之要求而有所成就;又曾發見了一個新世界,大大的改進了天文學、自然史、醫藥及產業;凡此種種,皆足見歷史的經過,全是進步的徑路。鮑氏把那些人類不斷的退落論者(那些怕學術、人性、公道方達於從大地上消滅以回轉於他們固有之天的人們),比於病苦淒慘衰懦的老年人,他們自己的疾患的重負,導引他們相信自從他們的少年時日以後,世界已經表[喪]失他的一切德、美、善了;又比於那些舟子們,當舟由港向洋海出發的時候,他們會幻想著這是岬與山嶺,房子與城市,正在向後退回了。

  鮑氏認在過去有一普遍的進步,此觀念決非新創,就是耶比庫魯派(Epicureans)[9]舊有的觀念。惟自耶比庫魯(Epicurus)哲學失了生存以後,多已消滅於茲世矣。鮑氏於此,又多考察了一千二百年間的新變化。

  本鮑氏之說而推之,將來的進展,亦必依震動的法則而與過去及現在等在進步的運動中;將來的新發明,新發現,亦必不減於既往。但鮑氏立論,只限於過去及現在,並未推論及於將來的變動,特未為世界末日等說的幻影所迷蔽已耳。

  一個偉大理想之生成建立也,其進行必極遲緩,經久而始臻於完成。今鮑丹把普遍于過去的進步,認識的如彼其清楚,而任在何處,獨未確認在未來中亦有進步;以現代之讀者綜其理論之全程而觀之,似應含有此確認,且必須有此確認,而竟無之;不惟無之,抑且有些語句(此等語句,固然極少,而且曖昧而非決定的),表示一種信念,寧可以說是懷疑,謂人事或將回轉於其所自始,或將以周環輪轉(固然含有螺旋進步的意味)。在不知偉大理想之生成建立如何遲緩者,必且以為奇怪,然若稔察歷史之遺跡,則知後之視昔,今人之所平談[淡]無奇而能知之為之者,而在古人,則必經幾何世代,幾何窮研,而始克達於茲境者,蓋往往而然也。以鮑丹察知過去之明,而未見及將來,亦此類耳。蓋鮑氏之說,只於過去為公允,即彼幾為所有宗教或哲學的改革家所誤解、所詆誹的中世,彼亦極尊重之,而獨于未來,則漠然看過,終以其業留待三十年後有一位更偉大的人物出,以完成進步之說而補鮑丹之所未及。斯人為誰?即倍根(Lord Bacon)是也。Bacon[10]最不公允於過去,而專注其深感大望於將來,與其當代偉大聲聞學業足與伯仲如笛卡爾(Descartes)其人,同為輕蔑古代世界,而惟注其目光於新世界預言的光景之照耀於其前者。鮑丹之注重過去,亦猶倍根之注重未來,皆能窺見半面的真理,分之則得其一偏,合之則得其全體,必二子之相待,而後進步之真理之全,乃以大明於茲世。嗚呼,何其巧也!

  鮑氏不自足于僅陳普通的觀念而止,更進而以解明實在的事情為鵠的;他不自止於抽象,且進而試為說明實體;他于複雜的史象中,尋求那些原因,並努力以跡溯那些原因的動作。他特別的努力以明二類原因的影響——物理的與政治的原因。

  他在《方法論》的第五章中,及在《國家論》的第五卷第一章中,論物理的原因,均極詳備。風土有一種影響於一民族的品性,地理與一個民族的歷史間有一個一定的適應,其事至明,所以在遠古之世,即能為人所察知,而Hippocrates[11]、Plato[12]、Aristotle[13]、Polybius[14]、Galen[15]輩,陳述此等事實,亦皆能明確乎其言之。然以彼輩之物理的境遇創造與限制民族性的原理的普通陳述,與鮑氏之竭智盡能以求應用之廣漠眾多之事例者同日而語,則又失之不平矣。

  鮑氏既分民族為北方的、中部的、南方的,他乃以異常周備的知識,研究風土的、地理的情狀,如何影響於他們的住民的體力、勇氣、智力、人性與貞操,簡言之,即精神、道德與態度,與夫山嶺、風候、土壤的差異,與於個人及社會以何影響。他提出數多普通的見解,其中固有許多是虛偽的,亦有許多是真實的。

  有為鮑丹與孟德斯鳩之比較者,如Hallam之所雲,則僅謂鮑氏在《國家論》論風土的章中,與孟氏有些類似的地方。此種論評,于鮑氏一方,殊覺稍欠公允。若謂孟氏《法意》由十四卷至十八卷中間所主張的論旨之一半,已經寫在鮑氏論風土章中,或尚為符於真實也。Ibn khaldun[16]可以除外,因鮑氏不嫻於他的著作,鮑氏之所附益於其前人者,視孟氏之所成就為多。設若二人之時間的間隔,與夫必(要)的積聚相當智識的機會之不同,為人所記憶;鮑丹關於此問題的議論,必當被認為二者中之最顯著者。即使精巧不如孟氏,而綿密則與之等,同時亦必不以晦昧了此偉大的真理見責。此偉大的真理者何?即人是自由的,依他的為道德與教育所益固的自由,能抵制外界的作用力也。

  鮑氏關於政治的原因運動的知識,得自亞裡士多德者頗多。但他納用深邃的思想家銳敏的觀察者之所教,而能免於為他們的奴隸;他能由他自己的反省,他的歷史的嫺熟,他的多變的躬逢的閱歷,在他們的學說上,擴而充之增入些新道理,所以他能不失他自己的獨立的地位。他分政治為民主政治、貴族政治、君主政治三種,並試為指出每種政治的特色與情狀,以示他們怎樣的起原與發長,怎樣的強大與固結,怎樣的衰落與廢滅。他把革命與無政府分別的很清,革命是由一種政治到別一種政治的變革,而無政府則是政治的廢滅。因為政制的各別的形式有三,他於是尋出革命的類別有六,每一種政制能變成兩種別的政制。所有各種革命,可以起於些不同的原因,亦可以用種種方法防阻,至少亦可以延緩。他以細心與洞見,研究革命的、反動的多樣的原因,他以判斷力的高深,任在何處,都不為占星術的迷信引導他失了正路。

  為考他的關於物理的原因的見解,《方法論》第六章,亦須與《國家論》第二、三、四卷對讀,因為前者可以說是後者的摘要(résumé)。

  在別一方面,《方法論》所可引起歷史科學研究者的興趣的,是在第八、九兩章中,有Dugald Stuart所謂推測的或理論的歷史的樣本。第八章,是世界的起原與時間的世代的研究。第九章,是民族起原的研究。鮑氏把此種研究過於看得重要,至少亦錯認了他的正當的位置,至謂歷史起原的真實觀念,是一條只有他能導吾人以通過歷史的迷陣的線索。但此觀念,全是曖昧的必須留在最久的不能說明中的。論到他所施用的研索的方式,亦只是可贊者半可譏者半而已。

  鮑丹亦論到研究語原學的價值,謂遇有關於那些事實,或無文書可稽,或僅有虛偽荒誕的紀載,則語原學的研究,頗足為考證事實之一助。

  鮑丹主張世界將有一個終結,並且指出證明于大數學家Copernicus[17]、Reinhold、Stadius所與的信地球將在一個時間的經過,落在太陽上的理由。

  鮑丹之世,距倍根(Rogor Bacon)已三百年。此三百年,可稱為人文主義(Humanism)[18]的三世紀。雖經三世紀間反抗中世主義(medievalism)的努力,而其流風所被,猶有存者。加以由文藝復興成就的希臘人、羅馬人的權威,雖未實行,而已重壓于如鮑丹一流的不躊躇的自由以批評古代作者的思想家。故當其周慮以圖尋得一解釋普遍歷史的線索,彼乃為過去的遺物,神學的並宇宙的學說所束縛。當他研討科學和文學的時代的衰頹,他便提議那當是基於上帝的直接行動,以責罰那些惡用有益的科學於人類的殘毀的人們。他指明世界的起原,乃為上帝在恰好的時候自由的創造,謂摩西的說明是真實的,謂世界必須在九月中被創造,歷史上最大事變,亦皆發生於九月中。

  鮑丹的冥想,是特別為占星術的信念所混合而成者。這種占星術[19]的信念,雖經Petrarch[20]、Aeneas、Sylvius[21]、Pico[22]等一流人文派的努力,以明其不足征信,而亙乎文藝復興期間,許多優尚的或則自由的思想家,猶且重被其影響。鮑丹於此,是Machiavelli[23]和Lord Bacon[24]之流亞。但他不滿足那星象影響人事的學說,而別尋一解釋歷史的變動系受數的影響的鍵,再興Pythagoras[25]與Plato[26]的觀念,而自立一方式以出之。他列舉許多名人的生存期,以示他們可為七與九兩數的力量所表示,或為七與九兩數的產物。還有別的有效能的數,如十二等數是。他舉出很多的例,以證這些神秘的數決定帝國的生存期而為歷史年表的基礎。例如東方王國(Oriental monarchies)的存在期,由Ninus[27]到亞歷山大王(Alexander the Great)征服波斯,共有1728年,其數等於12;又如羅馬共和國由羅馬建立到Actium戰役[28]共有729年,其數等於9。明達如鮑氏,雖致疑於獨斷的宗教而猶不能自脫於輕信星術之神秘,信乎其時代的不合理的偏執之力之大也。

  從那樣一種信星數而帶有神學影響的學說的人,似難覓出進步的影子,但就他的星數的歷史的解釋,鮑丹亦算把歷史置於與宇宙的他部分最相接近的地位,建一個全世界是被建立在一個神的計劃上,各部分依此親密的互相關係的學說。但他很謹慎的避免宿命主義(fatalism)。他說歷史大部分是基於人類意思的。他較他以前的一切人與進步的觀念愈益接近。我們若把他那占星術的與Pythagoras[29]派的冥想,並那些不足以累其學說的神學的插句,排除淨盡,他的著作,實在可以表示一種新歷史觀。此新史觀,抱樂觀主義(Optimism[Optimistism])的態度看人類在地球上的境遇,而不管將來的命數如何。

  鮑氏的歷史觀,有三大特點,于後來進步論的發長上,有很重要的關係:(一)他否認人類退落說;(二)他主張今決不劣于古,而且優於古;(三)他認地球上的人民都有相互共同的利害關係。這個概念與古代希臘人、羅馬人的「世界的觀念」(ecnmenical idea)相合,而經過許多現代航海者的發現,又添了些新意趣。他屢說世界是一個普遍的國家,各種種族各依他們的特別嗜性以貢獻於全體的公善這個人民的合同的觀念,實為進步論發長上的重要原素。

  鮑丹的新歷史觀,在史學上的貢獻,如此其大,我們不能抹煞他的偉大的功績,而于研索唯物史觀起原〈的〉時,尤不可遺忘了此人。

  魯雷(Louis Le Roy)的歷史思想

  魯雷氏(Louis Le Roy)[30]法國人。為古典學者,迻譯柏拉圖、亞裡士多德的著作甚多。在所著《宇宙事物的變化》(On the Vicissitude or Variety of the Things in the Universe)中,亦陳與鮑說類似的見解。他考察歷史上的陳跡,謂戰術、雄辯、哲學、數學、美術等,在一時代,盛則俱盛,衰則俱衰。他們終不免於衰落,人間事物不是永久的。一切都是經過一樣的周環——興起、繁昌、完成、衰頹、終結的周環,但此不能說明世界中帝國的聯續。繁昌的景象,在殊異的民族間,遞更代嬗。魯雷歸其原因於天命的安排。他信上帝注意到宇宙的各部分,而分配文化武功的優越于各方各族,使之相代而興,不使獨偏於一隅。由亞而歐,而美,而非,令道德與罪惡,知識與愚昧,相代而旅行於各國。讓他們都享過幸運與噩運,沒有一個長享繁昌而自詡其為天之驕子者。

  他說西歐的現代,全與過去的昌明時代相等,有些方面,現代尚較為優越。差不多有所[所有]曾經喪失約千二百年的古代的、自由的、並機械的藝術,都被回復。並且于些新發明,特別是印刷術、羅盤針,乃至火藥(但此與其說是為人類的利用而發明,寧似為毀滅而發明,與印刷術、羅盤針不同。然其及於人類生活的影響,實不減於二者)。我們的天文學與天地學(Cosmography)的知識,都超越古人,我們可以肯定現在世界全體人類一切種族,都能相與聞知。他們能互易其物品,互供其需要,如同市,就是世界的國家(World-state)的住民,於是財富乃大有增益。

  魯雷雖把盛衰代序的原動歸之於天命,而能自逃於悲觀以轉于樂觀,主張我們應盡人力之能事,把過去曾經成就的繁昌轉運過來,而且超越之。知識是無窮盡的,我們不要那樣簡單信古人能知能言一切物,而一無所遺于其後裔。就是說自然把良善的秩序都給古人而遺後世以荒野。他于此取鮑丹氏「自然力的永在」的原理。他說自然在現在能產生偉大的聰智,與曾經產生者一樣。原素有同一的勢力,星位依舊,人質全同。古代生能[能生]柏拉圖、亞裡士多德,現代一樣能產生此類人物。

  他對於史學上的貢獻,有三要點,全與鮑丹相同。就是:一、世界未曾退落;二、現代不劣於古典的古代;三、全世界的人種現在形成一個世界共和國(Mundane Republic)。

  [1]鮑丹(Jean Bodin) 今譯博丹(1530—1596)或波丹,法國政治思想家、法學家、史學家。史學論文《理解歷史便捷的方法》(按:本文譯為《歷史方法論》)是中世紀以來第一部史學理論著作。他高度重視歷史的價值,認為其最大功效是教導人們如何做人。它不僅可以用來解釋現在,而且可以預測未來;它不僅使人追求「崇高美德」,而且「懼怕做惡」。他強調歷史的本質是對真實的敘述,為史家設定一個重要標準就是「不輕信」,並示範性地對古典史學採取了理性的批判態度。他擴展史學研究的領域(包括人類史以外的自然史和聖史),把歷史學科的地位提到統攝一切學科的高度。他對歷史發展動力和總體過程的論述、對於歷史分期的論述都對史學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維柯關於人類「三個時代」(神——英雄——人)的分法,孟德斯鳩、伏爾泰的地理環境決定論思想,都與博丹的影響有關。他的政治學名著是《國家六書》(或譯《國家論六卷》)。

  [2]Florence 佛羅倫薩,意大利中部城市,約公元前一世紀建立,公元14—16世紀時商業、金融、學術、藝術均達到很高水平。

  [3]Venice 威尼斯,意大利北部港口城市,約建於公元6世紀中、後期,公元7世紀時稱拜占廷威尼斯群島,9世紀40年代成為獨立的城邦國家威尼斯共和國的中心,勢力一度遍及整個地中海地區,1866年併入意大利。

  [4]Polybius 波利比奧斯,又譯波裡比阿(約公元前200—前118),古羅馬歷史學家,曾擔任亞該亞聯盟騎兵司令,參與了羅馬軍隊遠征西班牙、迦太基等戰役。公元前133年以後開始撰寫《努曼西亞戰爭史》。代表作:《通史》40卷,敘述從漢尼拔到西班牙戰役53年間(公元前220—前168)羅馬主宰世界的歷史,在通史中佔有重要地位。波利比奧斯明確規定:歷史學家的任務是研究和校勘文獻,熟悉有關地理的情況,獲得一定的政治經驗,三者之中尤以後二者更為重要。

  [5]Cujas Jacques Cujas(1522—1590),居雅斯,法國法學家,曾專門研究《查士丁尼法令全書》,其《法典簡要注釋》,以簡明扼要的原理表達了羅馬法的基本原則。

  [6]Hotman Francois Hotman(1524—1590),奧特芒,法國法理學家,致力於恢復古典羅馬法的原文。代表作:《法蘭克高盧》(1573)。該書指出:法蘭西專制王權的發展,完全以羅馬法學家的專斷傾向為基礎,此外並無任何其他歷史根據。

  [7]丹捏爾(Daniel)的預言 又譯《但以理書》(Book of Daniel),《聖經·舊約》的一卷,原收在猶太教正典第三類「聖錄」部分,在基督教正典中列在「先知書」一類。此書前半部分用第三人稱口氣,敘述但以理及其友人在尼布甲尼撒二世、伯沙撒、大利烏一世、古列二世等國王在位期間的經歷;後半部則用自述口氣,敘述但以理三次所見異象及一次異夢,指出作者的名字是但以理。此書用啟示文學的觀點看待歷史,期待末學來臨,確立上帝的統治,義人復活,虔信者脫離苦難,對後世史學研究有很大影響。

  [8]Babel塔 指巴別塔(Tower of Babel),據《聖經》記載為大洪水後在巴比倫的示拿所建造的塔:巴比倫人為了替自己揚名,想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頂可通天」的高塔。上帝不贊成他們的想法,於是便變亂他們的語言,使之互相之間不能溝通,結果,塔未建成而人卻分散到世界各地(事見《創世紀》第11章第1—9節)。

  [9]耶比庫魯派(Epicureans) 指古希臘哲學家Epicurus(公元前341—前270)所創立的學派,今通譯「伊壁鳩魯派」,存在於公元前4世紀至公元4世紀,中世紀時其思想被作為異端而受到批判,影響一度縮小,文藝復興運動開始後至19世紀,其影響再度恢復擴大。

  [10]Bacon Francis Bacon(1561—1626),今譯培根,英國法官、思想家,代表作有《新大西島》(1610)、《偉大的復興》(包括《新工具》等多個部分),對近代西方乃至世界文化產生過巨大影響。

  [11]Hippocrates 希波克拉底(約公元前460—前377),古希臘醫生。

  [12]Plato 即柏拉圖(公元前428—前348),古希臘哲學家。參見本書第三卷《物質變動與道德變動》注①。

  [13]Aristole 應為Aristotle即亞裡士多德。參見《今與古》注23。

  [14]Polybius 即波利比奧斯。參見本篇注④。

  [15]Galen 加倫(129—199),古羅馬醫學家、哲學家,其思想對拜占廷及伊斯蘭文明產生過深刻影響,著作多散佚,一部分僅存阿拉伯譯文。

  [16]Ibn Khaldun 伊本·赫勒敦(1332—1406),阿拉伯歷史學家,是亞裡士多德以後,馬基雅弗利之前這一時期人文社會科學方面最著名的學者之一。其代表作《歷史導論》,共分為《社會學概論》、《政治社會學》、《都市生活社會學》、《知識社會學》等多卷,後被譯成土耳其文、法文等。

  [17]Copernicus 即哥白尼(1473—1543),波蘭天文學家,日心學說的創立者。

  [18]人文主義(Humanism) 指文藝復興時代興起的一種強調人和人的價值的思潮。李大釗下文中所提到的意大利學者彼特拉克等均是其代表人物。

  [19]占星術 英文astrology的意譯,指通過觀測和解釋日、月、星辰的位置及其變化來預卜人世間事物的一種方術,又稱星占術。占星術對人類許多文明,尤其是中世紀以前的西歐等文明產生過重要影響。

  [20]Petrarch 彼特拉克(1304—1374),佛羅倫薩學者,文藝復興時期的重要思想家,著有自傳體著作《我的秘密》及大量書信體詩歌,主張古典文化與基督教啟示合一,被認為是歐洲人文主義運動的創始人和代表之一。

  [21]Sylvius Franciscus Sylvius(1614—1672),西爾維烏斯,德國醫學家、化學家、17世紀醫學化學學派的奠基人。

  [22]Pico Pico della Mirandola,Giovanni,Conte di Concordia(1463—1494),皮科·德拉·米蘭多拉,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著名學者,曾在自己的論著中討論過占星術的缺點,對後世科學家J·開普勒等有一定影響。

  [23]Machiavelli NiccolòMachiavelli(1469—1527),舊譯馬基亞威理,今譯馬基雅弗利,意大利政治家,代表作有《君主論》、《論蒂托·李維的最初10年》、《論戰爭藝術》(1520)及《佛羅倫薩史》。

  [24]Lord Bacon 即Francis Bacon(1561—1626),今譯培根勳爵,參見本篇注10。

  [25]Pythagoras 畢達哥拉斯(約前580—約前500),數學家、哲學家,公元前532年移居意大利南部。他認為,世界上「一切都是數」,即現存的一切事物最後都可歸結為數的關係。其學說對希臘古典哲學的發展和中世紀歐洲思想的發展(特別是占星術),有重要影響。

  [26]Plato 即柏拉圖。

  [27]Ninus 尼努斯,又譯尼諾斯,希臘神話中的亞述國王、尼尼微城的創建者。據說他是柏洛斯的兒子,在阿拉伯國王阿裡阿歐斯的幫助下用17年的時間征服了整個亞洲西部。

  [28]Actium戰役 Actium今譯亞克興角,指希臘阿卡納尼亞北部海岬,現為聖尼古拉奧斯角。公元前31年,屋大維在此大敗安東尼,成為羅馬皇帝。

  [29]Pythagoras 畢達哥拉斯。參見本篇注25。

  [30]魯雷氏(Louis Le Roy) 今譯勒盧阿(1510—1577),法國史學家,著有《世界事物的變遷和差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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