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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宗教者宣言


  (一九二二年四月四日)

  我們相信在宗教的迷信之下,真理不能昌明,自由不能確保,故當世界基督教學生同盟將在北京開第十一次大會的時候,聯合非宗教的同志,作非宗教的宣傳運動。我們對於背反科學原理的迷信的宗教,不論他是中國的,外國的,一律反對。對於影響所及較為普遍的宗教,尤其反對。信仰一種宗教,固然是他們的思想自由,不信仰一切宗教,亦是我們的思想自由。他們信仰一種宗教的人,可以有組織同盟,作他們的宣傳運動的自由,我們不信仰一切宗教的人,亦有組織同盟,作我們的宣傳運動的自由。我們反對宗教的運動,不是想靠一種強有力者的勢力壓迫或摧殘信仰一種宗教的人們,乃是想立在自由的真理上闡明宗教束縛心靈的弊害,欲人們都能依自由的判斷,脫出他的束縛與蒙蔽。信教自由,原是因為宗教互爭的結果,沒有全勝,祇有分立,弱小的宗派,乃依此以為自存的方法。其實信仰自由,在宗教勢力之下,只是一句空話。歐美諸國沒有能夠實行的,只有在人人的靈明都能脫出宗教的範圍,看宗教為無足輕重的時候,思想自由,才能存在。我們反對宗教,正是為此,不但不是破壞自由,而且實在是擁護自由。我們希望各處非宗教的同志們和那對於我們非宗教同盟運動表示反對的朋友們,要切實瞭解我們的真正意思,然後表示贊成或反對,至於目我們以非聖,以無法,是我們所不計的。

  [1]題解 1922年4月4日,世界第11次基督教學生同盟會在北京清華學校開會,同日,北京《晨報》發表此宣言。據《吳虞日記》4月1日記載,此文為「李守常主稿,仲澥持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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