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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胡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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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我還是主張從前的第一條辦法②。但如果不致「破壞《新青年》精神之團結」,我對於改歸北京編輯之議亦不反對,而絕對的不贊成停辦,因停辦比分裂還不好。 守常 ①題解 李大釗1921年1月23日的信,勸阻胡適就《新青年》問題進行「公決」,未能奏效後,李大釗不得不也就胡適1921年1月22日的信表示意見。魯迅發表意見的時間,據他1921年1月25日日記載:「夜得胡適之信」。26日又記:「以胡適之信轉寄錢玄同。」李大釗的意見簽在魯迅之前,應在25日。胡適其後又在李大釗的意見後補注:「後來守常也取消此議,改主移京編輯之說。」 ②我還是主張從前的第一條辦法 「從前的第一條辦法」,即胡適對陳獨秀1月16日來信所提出的:「1、聽《新青年》流為一種有特別色彩之雜誌,而另創一個哲學、文學的雜誌。」 在李大釗此意見後,胡適又注:「後來守常也取消此議,改主移京編輯之說。」也即同意胡的第二個辦法。 贊同胡的第二個辦法的,還有張慰慈、高一涵、陶孟和、王撫五、周作人、魯迅、錢玄同,基本上形成一致的意見。但是2月11日,《新青年》被上海法捕房搜查封閉。2月15日,陳獨秀由廣州致胡適信,認為《新青年》「非移粵不能出版,移京已不成問題了。」對於胡批評他對陶孟和的誤解,他表示:「你勸我對於朋友不要太多疑」,「是我應該時常不可忘卻的忠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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