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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小說界》譯文序跋十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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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童日記》譯序 是篇為西洋名著之一,作者不詳姓氏。原文滑稽百出,妙緒環生,且字裡行間,類多不通之語,而魯魚亥豕,尤屬累牘連篇。其所以酷肖頑童之手筆者,幾無所不至,閱之令人捧腹大笑。茲僅抽譯原文大意,期以詞達而止,至於作不通語與寫別字,譯者實拙于為此。且中西文字之構造不同,萬不能一一勉強附會,即附會之,亦未必能博閱者一粲也。 (原載1914年6月《中華小說界》第1卷第6期) 《洋迷小影》譯序 是篇為丹麥物語大家安德生氏(一八〇五至一八七五)原著,名曰《皇帝之新衣》。陳義甚高,措詞詼詭。日人曾節取其意,制為喜劇,名曰《新衣》。大致謂某伯爵崇拜歐人,致貽裸體之笑柄。今兼取安氏原文及日人劇本之義,複參以我國習俗,為洋迷痛下針砭,但求不失其真,非敢以推陳出新自詡也。 (原載1914年7月《中華小說界》第1卷第7期) 托爾斯泰《此何故耶》譯餘贅言 瓣禾農室主人曰:是篇以《此何故耶》名。篇中「此何故耶」凡三見,一見於子女夭亡時,再見于掘墓藏砂時,三見於潛逃失敗時。論者或謂亞爾平那黠慧多才,豈有身受如許痛苦,而尚不自知其故,托氏此篇,毋乃不近人情。噫,此誠可謂管窺蠡測之見,而昧乎托氏之用意者矣。夫尼古拉野心勃勃,滅波蘭而有之。彌古兒眷懷祖國,起義師而與之抗,攖其怒而卒至放逐於蠻荒煙瘴之區。亞爾平那戀愛英雄,不惜以纖纖弱質,分嘗彌古兒不幸之滋味。此三尺童子莫不知之,固不待亞爾平那,更不待托爾斯泰也。所可異者,滅波蘭非波蘭人所願,而為小民者,僅需日得粗麵包二三磅,果其腹而不至為餓,即已別無他望。若勞民傷財,喋血原野,縱能日辟地百里,亦於小民乎何有?故不波蘭不特為波蘭人所不願,即俄人亦未必願也。不寧惟是,彼尼古拉逞其意氣縱橫全國,固一世之雄,然試問其究何所事而如此,恐尼古拉亦不能自答也。元人吊脫脫丞相詩曰:可惜太師無腳費,不能搬運到黃泉。古來英雄若亞力山大拿破崙之輩幾曾帶得寸土去耶?此托氏《此何故耶》之所由作,而亦亞爾平那之所大惑不解者也。嗚呼,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吾謂世之英雄豪傑,舉全世而崇拜之者,皆庸人之尤者也。不然,何若輩一出,天下遂多事耶?托氏此篇,其殆有芻狗萬物之思想,蘊蓄於胸而不能自已,乃借兒女之口吻,發為搔首問天之辭。托氏作此,托氏之目光四射矣。 又,余初擬抽取全篇大意,用「故國淚」三字為篇名,後乃自知其大謬,急就原義改正之。 不則地下之托翁,必痛駡半儂傖父不止。 (原載1914年11月《中華小說界》第1卷第11期) 《帳中說法》譯者識 是篇為英國DouglasJerrold所著。氏生於十九世紀初年,以滑稽雄辯名于時。著有小說多種,最著者為「Cloverrook」,「St.Giles'andSt.James's」,「TheManMadeofMoney」,和「TheStoryofaFather」四種;戲曲多種,最著者為「TheBlack-eyedSusn」,「TheRent-day」,「NellGwyune」,「JineWornsWonders」,「TheHousekeeper」和「ThePrisonerofWar」六種;又別體小說一種,即《帳中說法》「Mr.Candle'sCurtainLectures」也。《帳中說法》為氏之得意著述,日俄德法各國均轉譯之。書凡十八節,約五萬餘言,茲將不合我國風俗者略為刪節,猶得四萬言。其中事實,類多家庭細故,通人之所不屑言者。氏乃以其聰穎之資,雄健之筆,津津樂道之,詼諧百出,妙緒環生。使不得其人而事之女子讀之,必欣欣然曰:彼劣丈夫固應如是也;使困於內威之男子讀之,又必拍案狂呼曰:有此生花妙筆,為天下之惡婦寫照,吾儕鬚眉,可以吐氣矣。智者見之謂之智,仁者見之謂之仁,家庭小說之能事盡矣。論者或病其每有重複處,不知其妙處即生於重複。吾知氏當握筆疾書之際,必有其夫人之小影盤旋於腦海之中,使非目睹實情而躬受刺激,何能神似乃爾。譯者識。 (原載1915年3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3期) 《燭影當窗》譯序 英國近代惟一之冒險小說家柯南道爾氏(A.ConanDoyle),所著福爾摩斯偵探各案,一時風行,各國譯殆遍,吾國亦一譯再譯,價值之高,可無贅述。茲自其集中得外交小說《燭影當窗》一篇,原名AForeignOfficeRomance,寒宵無事,偶念吾國外交上種種失敗,因挑燈呵凍,捉筆譯之,以資考鏡焉。 (原載1915年5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5期) 《憫彼孤子》譯後記 半儂曰:余不解日文,然嘗聞人言,日本小說家,思想最高而又善為狀物之文者,首推德富蘆花氏。氏之傑構,有《不如歸》、《寄生木》兩種,短篇甚少。是篇由西文轉譯而來,標題為APoorChild!譯作《憫彼孤子》,似去原義不遠。篇中人名地名,譯時得桌呆君之助不少,書以志謝。 (原載1915年5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5期) 杜瑾訥夫之名著譯序 俄國文學家杜瑾訥夫(IvanTurgenev),與托爾斯泰齊名。托氏為文,淺淡平易者居大半,其書易讀,故知之者較多;杜氏文以古健勝,且立言不如托氏顯,故知之者少。至舉二氏並論,則實不能判伯仲。杜氏成書凡十五集,詩文小說並見。然小說短篇者絕少,茲於全集中得其四,曰《乞食之兄》,曰《地胡吞我之妻》,曰《可畏哉愚夫》,曰《嫠婦與菜汁》,均為其晚年手筆。按氏生於一八一八年,卒於一八八三年。此四篇,成於一八七八年二月至五月間,時年已六十。)措辭立言,均慘痛哀切,使人情不自勝。餘所讀小說,殆以此為觀止,是惡可不譯以餉我國之小說家。 (原載1915年7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7期) 《英王查理一世喋血記》譯序 是篇系法國文學大家Guizot氏所述,於當時事實,記載甚詳。數年前,華人姚慧等在巴黎組織之《世界畫報》,曾刊載英王查理一世及法王路易十六世就刑時之相片,兼附略說。只以該報宗旨,在引證彼邦事實,以鼓吹華人之革命;故語涉偏激,未可視為定論。按英史,英女王懿烈Elizabeth崩,蘇王虔姆一世James I以女統之關係,入繼大統。嗣後英蘇合一,稱大不列顛。後以阻厄民權,反對國會,攖民黨之怒。至其子查理一世在位時,第一次政治革命遂起。此次革命之原因有二:一為政治上之背謬。方是時也,盛行君主神權之說,為君主者,率以裁阻民權為事,或解散國會,或禁勿使開,甚至不開國會者垂十有一年。而自國會一方面以觀,則自十三世紀以來,經多次之抗爭,始得此國會之權利。今查理一世違背成法,顯與人民以反抗之端。於是認王為不道,而日謀所以反抗之。其二為歷史上之惡感。蘇格蘭地在英倫之北,英人素以屬國玩視之,今乃以蘇王王英,英人根於歷史上之惡感,自有不願愛戴之勢。且英自懿烈女王提倡文字,文明之盛,冠絕一時。蘇則榛榛木丕木丕,野蠻殊甚。故以蘇人而王英,既不知其歷代相承之習慣,則舉措興革,自不免有隔靴搔癢之弊。英人受其所不堪,行其所不便,有不懷恨而思所以報復者乎?及後國會摘發王之失德,議以罰王。王怒,欲以兵臨議院。人民亦抗之以兵,王懼,奔約克省,時一六四二年也。自是而後,國內大亂,分為二黨,一党王,一党議員,互相激戰。議員党幾敗者再,後舉克林威爾為將,遂敗王黨。王遁于蘇格蘭,蘇人亦以事憾王,檻送于英,由國會議決,處以死刑,立共和政治。此英國第一次革命之大概也。查理之為人,昏黯失職之罪,誠不容辭。若必欲置之於死,竊以為過當。昔有明思宗皇帝殉國,論者哀之,謂祖宗造孽,子孫食報。又謂君非亡國之君,臣實亡國之臣。余謂查理之敗,亦半由於乃父之專橫,半由於佞臣之用事。讀者苟疑吾言,試觀其臨刑時之舉動神情,當亦深惜其愚駑無能。而為之一掬傷心之淚也。 (原載1915年8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8期) 希臘擬曲《盜訌》譯序 去冬十月,本界刊載啟明君所譯《希臘擬曲》二首,情文雙絕,古色爛然,談者每稱為譯林珍品。近友人蔣子,遠道自美洲錄寄希臘珞珞披端遺稿一章,謂此亦擬曲之一,其繹付梓,以供同好。海天高誼,萬不敢辭,爰就學力所及,妄譯如左。啟明見之,得勿嗤為狗尾續貂耶。 (原載1915年10月《中華小說界》第2卷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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