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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篇 古代哲學的終局 第二章 所謂法家 五、韓非


  「法家」兩個字,不能包括當時一切政治學者。法家之中,韓非最有特別的見地,故我把他單提出來,另列一節。

  我上文說過,中國古代的政治學說大都受了老子的「無為」兩個字的影響。就是法家也逃不出這兩個字。如上文所引《屍子》的話:「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又說:「正名去偽,事成若化。……正名覆實,不罰而威。」又如《管子·白心篇》說的:「名正法備,則聖人無事。」這些都是「無為」之治。他們也以為政治的最高目的是「無為而治」,有了法律,便可做到「法立而不用,刑設而不行」的無為之治了。這一派的法家,我們可稱為保守派。

  韓非是一個極信歷史進化的人,故不能承認這種保守的法治主義(若《顯學》《五蠹》諸篇是韓非的書,則《主道》《揚権》諸篇決不是韓非的書)。兩者不可並立。他的歷史進化論,把古史分作上古、中古、近古三個時期;每一時期,有那時期的需要,便有那時期的事業。故說:

  今有構木鑽燧于夏後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于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禹湯武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務循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五蠹》)

  韓非的政治哲學,只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八個字。所以說:「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又說:「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他有一則寓言說得最好: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複得兔。……

  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同)

  後人多愛用「守株待兔」的典,可惜都把這寓言的本意忘了。韓非既主張進化論,故他的法治觀念,也是進化的。他說:

  故治民無常,惟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時移而治不易者亂。(《心度》)

  韓非雖是荀卿的弟子,他這種學說卻恰和荀卿相反。荀卿罵那些主張「古今異情,其所以治亂者異道」的人都是「妄人」。如此說來,韓非是第一個該罵了!其實荀卿的「法後王」說,雖不根據於進化論,卻和韓非有點關係。荀卿不要法先王,是因為先王的制度文物太久遠了,不可考了,不如後王的詳備。韓非說得更暢快:

  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捨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于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顯學》)

  「參驗」即是證據。韓非的學說最重實驗,他以為一切言行都該用實際的「功用」作試驗。他說:

  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逄蒙不能必中者,有常儀的也。故有常儀的,則羿、逄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儀的,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問辯》。舊本無後面三個「儀的」,今據《外儲說·左上》增)。

  言行若不以「功用」為目的,便是「妄發」的胡說胡為,沒有存在的價值。正如《外儲說·左上》舉的例:

  鄭人有相與爭年者,〔其一人曰:「我與堯同年。」〕(舊無此九字,今據馬總《意林》增)其一人曰:「我與黃帝之兄同年。」訟此而不決,以後息者為勝耳。

  言行既以「功用」為目的,我們便可用「功用」來試驗那言行的是非善惡。故說:

  人皆寐則盲者不知;皆嘿則喑者不知。覺而使之視,問而使之對,則喑盲者窮矣。……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然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矣。(《六反》)

  韓非的「功用主義」和墨子的「應用主義」大旨相同,但韓非比墨子還要激烈些。他說:

  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斬敵者受上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兼愛之說(兼舊誤作廉);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國貧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游于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今所治之政,民間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五蠹》)

  這種極端的「功用主義」,在當時韓非對於垂亡的韓國,固是有為而發的議論。但他把一切「微妙之言」「商管之法」「孫吳之書」,都看作「無用」的禁品。後來他們的同門弟兄李斯把這學說當真實行起來,遂鬧成焚書坑儒的大劫。

  這便是極端狹義的功用主義的大害了(參看第八篇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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