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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墨子 第二章 墨子的哲學方法


  儒墨兩家根本上不同之處,在於兩家哲學的方法不同,在於兩家的「邏輯」不同。《墨子·耕柱篇》有一條最形容得出這種不同之處。

  葉公子高問政于仲尼,曰:「善為政者若之何?」仲尼對曰:「善為政者,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論語》作「近者悅,遠者來。」)

  子墨子聞之曰:「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之而舊者新之哉?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

  這就是儒墨的大區別,孔子所說是一種理想的目的,墨子所要的是一個「所以為之若之何」的進行方法。孔子說的是一個「什麼」,墨子說的是一個「怎樣」,這是一個大分別。《公孟篇》又說:

  子墨子問於儒者,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子墨子曰:「子未我應也。今我問曰:『何故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也。』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今我問曰:『何故為樂』曰:『樂以為樂也。』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

  儒者說的還是一個「什麼」,墨子說的是一個「為什麼」。這又是一個大分別。

  這兩種區別,皆極重要。儒家最愛提出一個極高的理想的標準,作為人生的目的,如論政治,定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說「近者悅,遠者來」;這都是理想的目的,卻不是進行的方法。如人生哲學則高懸一個「止於至善」的目的,卻不講怎樣能使人止於至善。所說細目,如「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父,止于慈;為人子,止於孝;與國人交,止於信。」全不問為什麼為人子的要孝,為什麼為人臣的要敬;只說理想中的父子君臣朋友是該如此如此的。所以儒家的議論,總要偏向「動機」一方面。「動機」如俗話的「居心」。

  孟子說的「君子之所以異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存心是行為的動機。《大學》說的誠意,也是動機。儒家只注意行為的動機,不注意行為的效果。推到了極端,便成董仲舒說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只說這事應該如此做,不問為什麼應該如此做。

  墨子的方法,恰與此相反。墨子處處要問一個「為什麼」。例如造一所房子,先要問為什麼要造房子。

  知道了「為什麼」,方才可知道「怎樣做」。知道房子的用處是「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為男女之別」,方才可以知道怎樣佈置構造始能避風雨寒暑,始能分別男女內外。人生的一切行為,都是如此。如今人講教育,上官下屬都說應該興教育,於是大家都去開學堂,招學生。大家都以為興教育就是辦學堂,辦學堂就是興教育,從不去問

  為什麼該興教育。因為不研究教育是為什麼的,所以辦學和視學的人也無從考究教育的優劣,更無從考究改良教育的方法。我去年回到內地,有人來說,我們村裡,該開一個學堂。我問他為什麼我們村裡該辦學堂呢?他說:某村某村都有學堂了,所以我們這裡也該開一個。這就是墨子說的「是猶曰:何故為室?曰:室以為室也」的理論。

  墨子以為無論何種事物、制度、學說、觀念,都有一個「為什麼」。換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個用處。知道那事物的用處,方才可以知道他的是非善惡。為什麼呢?因為事事物物既是為應用的,若不能應用,便失了那事那物的原意了,便應該改良了。例如墨子講「兼愛」,便說:

  用而不可,雖我亦將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愛下》)

  這是說能應「用」的便是「善」的;「善」的能應「用」的。譬如我說這筆「好」,為什麼「好」呢?因為能中寫,所以「好」。又如我說這會場「好」,為什麼「好」呢?因為他能最合開會講演的用,所以「好」。這便是墨子的「應用主義」。

  應用主義又可叫做「實利主義」。儒家說:「義也者,宜也。」宜即是「應該」。凡是應該如此做的,便是「義」。墨家說:「義,利也。」(《經上篇》。參看《非攻》下首段)便進一層說,說凡事如此做去便可有利的即是「義的」。因為如此做才有利,所以「應該」如此做。義所以為「宜」,正因其為「利」。

  墨子的應用主義,所以容易被人誤會,都因為人把這「利」字「用」字解錯了。這「利」字並不是「財利」的利,這「用」也不是「財用」的用。墨子的「用」和「利」都只指人生行為而言。如今且讓他自己下應該主義的界說:

  子墨子曰:「言足以遷行者常之,不足以遷行者勿常。不足以遷行而常之,是蕩口也。」(《貴義篇》)

  子墨子曰:「言足以複行者常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不足以舉行而常之,是蕩口也。」(《耕柱篇》)

  這兩條同一意思,遷字和舉字同意。《說文》說:「遷,登也。」《詩經》有「遷于喬木」,《易》有「君子以見善則遷」,皆是「升高」「進步」之意,和「舉」字「抬高」的意思正相同(後人不解「舉」字之義,故把「舉行」兩字連續,作一個動詞解。於是又誤改上一「舉」字為「複」字)。六個「行」字,都該讀去聲,是名詞,不是動詞。六個「常」字,都與「尚」字通用(俞樾解《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章說如此)。「常」是「尊尚」的意思。這兩章的意思,是說無論什麼理論,什麼學說,須要能改良人生的行為,始可推尚。若不能增進人生的行為,便不值得推尚了。

  墨子又說:

  今瞽者曰:「钜者,白也(俞雲,钜當作豈。豈者皚之假字)。黔者,黑也。」雖明目者無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雖禹湯無以易之。兼仁與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貴義篇》)

  這話說得何等痛快?大凡天下人沒有不會說幾句仁義道德的話的,正如瞎子雖不曾見過白黑,也會說白黑的界說。須是到了實際上應用的時候,才知道口頭的界說是沒有用的。高談仁義道德的人,也是如此。甚至有許多道學先生一味高談王霸義利之辨,卻實在不能認得韭菜和麥的分別。有時分別義利,辨人毫芒,及事到臨頭,不是隨波逐流,便是手足無措。所以墨子說單知道幾個好聽的名詞,或幾句虛空的界說,算不得真「知識」。真「知識」在於能把這些觀念來應用。

  這就是墨子哲學的根本方法。後來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與此說多相似之點。陽明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很像上文所說「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之意。但陽明與墨子有絕不同之處。陽明偏向「良知」一方面,故說:「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的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墨子卻不然,他的是非的「準則」,不是心內的良知,乃是心外的實用。簡單說來,墨子是主張「義外」說的,陽明是主張「義內」說的(義外義內說,見《孟子·告子篇》)。陽明的「知行合一」說,只是要人實行良知所命令。墨子的「知行合一」說,只是要把所知的能否實行,來定所知的真假,把所知的能否應用來定所知的價值。這是兩人的根本區別。

  墨子的根本方法,應用之處甚多,說得最暢快的,莫如《非攻》上篇。我且把這一篇妙文,抄來做我的「墨子哲學方法論」的結論罷。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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