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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鏡花緣》的通信


  佳訊先生:

  今天在《秋野》第二卷第五期裡得讀你的《〈鏡花緣〉補考》,我很高興,又很感謝。高興的是你尋得了許多海州學者的遺著,把這位有革新思想的李松石的歷史考得更詳細了;感謝的是你修正了我的許多錯誤。但我還有兩個小請求:

  (1)你的《補考》,將來可否許我收到《(鏡花緣〉的引論》的後面作個附錄?倘蒙你允許,請將《秋野》所登之稿中的排印錯誤代為校正,以便將來照改本付印。

  (2)吳魯星先生的《考證》,不知載在什麼雜誌裡,你能代索一份賜寄嗎?

  匆匆道謝,並祝你好

  胡適。十七,十一,廿一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

  適之先生:

  接讀你的信,使我十二分喜悅;我那篇《補考》,僅是零碎的雜記,不意竟引起先生的注意!海屬傳說中《鏡花緣》的作者,有數種說法:

  (一)二許兄弟所作;
  (二)二許、二喬與李氏湊趣而作;
  (三)李氏有一書,與許氏《鏡花緣》交換而署名的;
  (四)二許賣版權與李氏的;
  (五)被李氏詐去的;
  (六)二許匿名藉李氏以傳;
  (七)系一無名人所作,為二許兄弟所改正者。

  這些傳說,都是沒有根據的。李氏作此書時,容或取材于當時朋友談笑的資料,書成時,也容許有就正二許的地方。吾鄉有位老先生曾在板浦看見一本破舊的手寫的筆記本子,內有一條雲,《鏡花緣》某回某處為許桂林所增削。他說這本東西,還未出板浦,但恐怕已不易找了。現在欲知傳說之謬誤與否,當先搜求二許遺書,研究其思想,與《鏡花緣》對證,此為最好的方法。我曾將許桂林《榖梁釋例》與《鏡花緣》講《春秋》處相對照,發現有極背馳的地方。這種傳說,若不當許氏遺書容易搜求,許氏事蹟容易訪問時,詳加研究;再過數十年,《鏡花緣》的作者,便成了不易解決的疑案。這種工作,我們力量太薄弱,還請先生多多地加以幫助。

  今夏在雲臺山,有王老說他家從前有《鏡花緣》木刻本,四十卷,無繡像,眉頭有二許的批評,現流落在灌雲南鄉。我疑其為初刻本,托他找回,不知能否如願?吳魯星君的《考證》,鄭西諦先生曾允許登入《中國文學研究》,叫他重抄一過,迨寄去時,《中國文學研究》已出版了。現原稿存在我處。我雖不滿意於他的證據和結論,但材料甚豐富,可供參考處極多。當與之函商,能否寄給先生一閱!

  許桂林《七嬉》在海州已不易找,望先生向劉半農先生借閱,其中或者還有考證《鏡花緣》的材料。

  先生想將我的《補考》收為《引論》的附錄,我非常願意,現將排印錯誤處改正如下。(勘誤表從略)

  孫佳訊上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呈正于胡適之先生

  孫佳訊

  自從胡適之先生發表《〈鏡花緣〉的引論》後,海屬人頗有注意於《鏡花緣》的作者;因海屬多傳說此書為許喬林、許桂林兄弟所作,與李汝珍毫無關係。吾友吳魯星遂本此廣收證據,成《〈鏡花緣〉考證》一篇,確認《鏡花緣》的作者為許氏兄弟。他將所有與《鏡花緣》有關係的書借給我看,我也繼續得到許氏兄弟所著的幾本書,研究的結果,頗不以吳君之結論為然。此篇零碎的劄記,可正胡適之先生《〈鏡花緣〉的引論》幾處的鍺誤,並將李氏的事蹟,多考出一點來;關於駁正吳君的《〈鏡花緣〉考證》,當先解釋海屬《鏡花緣》傳說的成因,將來當為一文,與之商榷。——現在就說到本題了。

  「乾隆四十七年壬寅(一七八二),李汝珍的哥哥汝璜(字佛雲)到江蘇海州做官,他跟到任所。那時候歙縣淩廷堪家在海州,李汝珍從他受業。」(見胡氏原文)四十八年癸卯(一七八三)李汝璜任板浦場鹽課司大使(據《海州志·職官表》「鹽官」類),嘉慶四年己未(一七九九)李汝璜卸鹽大使任(仍據《海州志》)。以後二年,據許桂林《北堂永慕記》(附《易確》後)云:「己未秋,自宿遷移家歸海州之板浦。……明年(即嘉慶五年庚申,一八〇〇),……先君病。……是年,……桂林客板浦場鹽課司大使李佛雲汝璜處。……癸亥春(即嘉慶八年,一八〇三),應歲試,桂林旋歸取婦。是秋,隨李佛雲之淮南草堰場。」足見李汝璜卸職後,仍住在板浦,至嘉慶八年秋,方與板浦告別。這時李汝珍呢?他已于嘉慶六年辛酉(一八〇一)到河南做縣丞去了。許喬林自編的《弇榆山房詩略》系編年體,嘉慶辛酉年中,有《送李松石縣丞汝珍之官河南》,時喬林方在家,詩錄於下:

  治水無全策,賈讓僅得半;況今河屢遷,治法亦宜變。
  古稱東南下,利導乘勢便!上展與下展,反壤聚尺寸。
  河身日漸高,衍溢由淤澱,糜費水衡錢,往往至巨萬。
  安瀾亦歲修,膏腴利巧宦,補苴果何益,張皇事修繕。
  必有潘靳才,始可奏清晏。河南天下中,黃河經流貫,
  地脊據上游,宣防重守扞;丞尉雖小官,汛地有分段,
  搴茭及下竹,亦可著廉幹。近來吏道卑,闒冗何足算,
  錙銖欲分潤,風雨輒心憚,治河事大難,倉卒乃倚辦。
  今茲河又決,蹈陸勢浩瀚,數十萬民夫,約束資將弁;
  此輩皆遊民,易集亦易散,寬猛既相防,趨事恐撓悍!
  工賑策誠佳,緩急亦可患。況聞漢江北,義勇正團練,
  隔岸即楚氛,王師急轉戰;寇窮防豕突,人眾或蜂煽,
  此雖杞人憂,當局未可玩。吾子經世才,及時思自見,
  熟讀《河渠書》,古方用宜善!下談話大計,侵官亦將擅,
  且須聽堂鼓,循分逐曹椽,一命可濟物,慎勿負初願。
  憶昔先大夫,(其父名階亭,著有《河防秘要》。)宦跡滿淮甸,
  乾隆辛醜年,洪澤漲高堰;王尊以身祝,辛苦泥沒骭,
  河工二十載,人有清官歎。家世記舊聞,願為吾子勸。
  契分既已深,定不嗤風漢。二防與四守,供職勿辭倦,
  河官遷轉易,自有特疏薦。他年談河事,閱歷得確驗;
  毋誇裘馬都,空教市兒羨。

  我們從此詩可得出以下幾點:

  (一)李汝珍自乾隆四十七年,至嘉慶六年,皆在板浦一帶。
  (二)李汝珍確于嘉慶六年,到河南做過官的。
  (三)《鏡花緣》三十五回唐敖談治河一段,確是李汝珍的經驗,許喬林頗期「他年談河事,閱歷得確驗」。可算得到確驗了。
  (四)李汝珍那時意氣極勝[盛],初任縣丞,故喬林懇切勉之。

  有了這首詩做為根據,再拿石文煃嘉慶十年所作的《李氏〈音鑒〉序》參照一下,又可得到一點的材料。序中說:「往歲余客燕關,先生游淮北;迨余至淮北,先生又往淮南;聞名而不相識也。今來朐浹月,……今松石行將官中州矣,臨別屬序于餘。」可見李汝珍約于嘉慶九年由官所至淮北,這時他哥哥李佛雲正在淮南草堰場,所以要去瞧瞧;繼而到朐訪友,時許桂林已回家,不久,上司又要李汝珍到中州做官。嘉慶十二年,他大概還在河南。許桂林《〈音鑒〉後序》有云:「今所著《音鑒》將出問世,遠以見寄」;此時許桂林在離板浦七裡的中正(我的家鄉)教書,序說:「遠寄」,李汝珍當然不在海屬附近的地方。

  適之先生說:「自乾隆四十七年至嘉慶十年,凡二十三年,李汝珍只在江蘇省內,或在淮北或在淮南。……嘉慶十年石文煃序中說:『今松石行將官中州矣。』但嘉慶十九年,他仍在東海(《音鑒》題詞跋),似乎他不曾到河南做官。」這幾句話可說是錯了。

  嘉慶十九年,他既然在東海與許桂林同讀俞杏林的《傳聲正宗》,他什麼時候不做河南的官,而來到東海呢?我們要解答此問題,便要考出他《鏡花緣》的著作時期。適之先生曾假定:

  「約一八一〇—一八二五為《鏡花緣》著作的時期」。

  「約一八二五(即道光五年)《鏡花緣》成書」。

  我們試細察胡先生的假定有否錯誤,先舉出一點證明。

  棲雲野客《七嬉洗炭橋》(劉複先生曾將此一篇抄入《雜覽》,見《語絲》四卷五期。)開首一段中,有云:「……頃見松石道人作《鏡花緣演義》,初稿已成,將付剞劂。……」棲雲野客究竟是誰的別號呢?洪有征《厓修山館詩略》有一序文,末署棲雲野客許桂林。又《許積村遺文》中,有《八嬉小序》,(按《八嬉》即《七嬉》,將來另為文說明。)開端云:「《八嬉》者,許月南,(桂林字)遊戲之文,亦寓意之作。……」可見棲雲野客即是許桂林。

  東海滕氏家藏有道光二十一年芥子園藏板《鏡花緣》,(現存吳魯星處,曾郵示鄭振鐸先生。)第一回,「且說天下名山,除王母所住昆侖之外,海島有三座名山」。眉頭上有署名菊如之批語云:「順便點出王母,為下文祝壽地步,凡類此伏筆,蔬庵、月南、書圃詔(疑作諸)君,各於本條,以圈點標出。」

  案許桂林死于道光元年,他已替《鏡花緣》圈點過,他記述雲臺山神話《洗炭橋》時已說過:「松石道人作《鏡花緣演義》,初稿已成,將付剞劂,如何能說道光五年才成書呢?《七嬉》不知作於何年,許積村序又無年月可考,我們只能說《鏡花緣》成于道光元年以前了。胡適之先生據孫吉昌《題詞》認定「《鏡花緣》是李汝珍晚年不得志時作的」,本書三十五回已談到治河的經驗,作書時當在治河以後;孫氏《題詞》有「乃不擁皋比」之句,可想見他已不做官了。許喬林序說他「以十餘年之力成之」,他自己在本書結尾也說:「消磨了一十餘年,層層心血,算不得大千世界。」從道光元年以前,上推十年,為嘉慶十六年;「十餘年」約為嘉慶十四五年。由此可知道李汝珍不在河南做官,約在嘉慶十三四年;而《鏡花緣》著作時期,自嘉慶十四五年起,至嘉慶末年為止,約十餘年。

  自此以後,李汝珍住家於海州與否,我們不敢確定,但他的死年,于許喬林道光十一年所編的《胸海詩存·凡例》內,可得到一點材料。《凡例》共二十四則,其第四則云:「……文章公是公非,定於身後,凡其人見存者,雖皓首騷壇,概不登選。」此則說生人的詩稿不入選。第七則云:「……夫十步之內,必有芳蘭,豈必借才異地乎?此集於流寓之詩,采之綦謹,如張堯峰、楊鐵星、李松石、吳子野諸君,雖久作寓公,詩名藉甚,概所不錄。」假使李松石這時還活著,《凡例》第四則已聲明「凡其人見存者,雖皓首騷壇,概不登選」,第七則又何必特別聲明不錄李汝珍的詩呢?于此可見李汝珍于道光十一年前已經死了。胡先生假定他死于道光十年,大概是不錯的。

  《朐海詩存》流寓欄內有淩廷堪詩,為甚麼不錄李汝珍的詩呢?《詩存》二集卷九,程椿年名下,系以《筆談》云:「不必借才異地,會其孫將書籍于斯,以遺集來請,愛甄錄數篇。」這是說流寓之子孫入籍於朐海者,其先人之詩,得入選。淩廷堪墳墓雖在歙縣,卻老於海州。(今灌雲伊盧山下,有其故居,後人多業農。)由此可見李汝珍與其後人,並未入海州籍貫。

  很零碎地寫了這一篇補考,但懸案仍是不少;為參考與能力有限,只有待諸將來了。作此文時,得吳魯星君所供獻之意見很多,如嘉慶辛酉李汝珍之官河南,許桂林圈點《鏡花緣》,李汝珍的死年在道光十一年以前等,謹志於此,並表示十二分的謝忱。

  十七年中秋前後草於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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