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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考證(9)


  後四十回是高鶚補的,這話自無可疑。我們可約舉幾層證據如下:

  第一,張問陶的詩及注,此為最明白的證據。

  第二,俞樾舉的「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一項。這一項不十分可靠,因為鄉會試用律詩,起於乾隆二十一二年,也許那時《紅樓夢》前八十回還沒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說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

  第四,高鶚自己的序,說的很含糊,字裡行間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願完全埋沒他補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條說:「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雲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因為高鶚不諱他補作的事,故張船山贈詩直說他補作後四十回的事。

  但這些證據固然重要,總不如內容的研究更可以證明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決不是一個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舉出三個理由來證明後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鶚補作的。他的三個理由是:①和第一回自敘的話都不合;②史湘雲的丟開;③不合作文時的程度。這三層之中,第三層姑且不論。第一層是很明顯的:《紅樓夢》的開端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明說「蓬牖茅椽,繩床瓦灶」;豈有到了末尾說寶玉出家成仙之理?第二層也很可注意。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確是可怪!依此句看來,史湘雲後來似乎應該與寶玉做夫婦,不應該此話全無照應。以此看來,我們可以推想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其實何止史湘雲一個人?即如小紅,曹雪芹在前八十回裡極力描寫這個攀高好勝的丫頭;好容易她得著了鳳姐的賞識,把她提拔上去了;但這樣一個重要人才,豈可沒有下場?況且小紅同賈芸的感情,前面既經曹雪芹那樣鄭重描寫,豈有完全沒有結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結果也決不是曹雪芹的本意。第五回的「十二釵副冊」上寫香菱結局道:

  根並荷花一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
  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鄉。

  兩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說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說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釀成幹血之症,日漸贏瘦,飲食懶進,請醫服藥無效」。可見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後四十回裡卻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這豈是作者的本意嗎?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釵」冊上說鳳姐的結局道:「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個謎竟無人猜得出,許多批《紅樓夢》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後四十回裡寫鳳姐的下場竟完全與這「二令三人木」無關。這個謎只好等上海靈學會把曹雪芹先生請來降壇時再來解決了!又如寫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讀了作嘔。又如寫賈寶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舉人,也沒有道理。高鶚補《紅樓夢》時,正當他中舉人之後,還沒有中進士。如果他補《紅樓夢》在乾隆六十年之後,賈寶玉大概非中進士不可了!

  以上所說,只是要證明《紅樓夢》的後四十回確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哪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材裡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哪一個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樣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著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學保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

  以上是我對於《紅樓夢》的「著者」和「本子」兩個問題的答案。我覺得我們做《紅樓夢》的考證,只能在這兩個問題上著手;只能運用我們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參考互證,然後抽出一些比較的最近情理的結論。這是考證學的方法。我在這篇文章裡,處處想撇開一切先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嚮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我的許多結論也許有錯誤的,——自從我第一次發表這篇《考證》以來,我已經改正了無數大錯誤了,——也許有將來發現新證據後即須改正的。但我自信:這種考證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來研究《紅樓夢》的人不曾用過的。我希望我這一點小貢獻,能引起大家研究《紅樓夢》的興趣,能把將來的《紅樓夢》研究引上正當的軌道去:打破從前種種穿鑿附會的「紅學」,創造科學方法的《紅樓夢》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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