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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主義(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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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附錄 藍志先先生《問題與主義》 本報三十一期,有我的《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一篇文章。我的朋友知非先生,把他轉載《國民公報》上,又在那報上發表了《問題與主義》一篇文章。知非先生的議論,很有許多地方可以補正我的原作。他那篇文章約有七千字,本報篇幅有限,不能全載,故略加刪節,轉錄於此。所刪去幾段,如論人類的神秘性之類,大概都是不很緊要的材料,請作者原諒。 (適) 近日《每週評論》上,有一篇胡君適之的文章,勸人少講主義,多研究問題,說得非常痛辟。吾們輿論界,從這篇文章裡,得的益處一定不少。但是中國今日的思想界,混沌已極,是個『扶得東來西又倒』的東西。胡君這篇議論恐怕會得一個意想外的結果。況且他的議論裡頭,太注重了實際的問題,把主義學理那一面的效果抹殺了一大半,也有些因噎廢食的毛病。現在記者且把自己的意見,分幾層寫出來,就正胡君,並質之一般輿論界。 現在請先一論問題的性質。 一,凡是構成一個問題,必定是社會生活上遇著了一種困難。這困難是從三種情形來的:(一)舊存的制度,和新有的理想衝突;(二)新變化的生活,(外來的或自發的原因),和舊事物的衝突;(三)社會中有擾亂迫害的事實發生。因有這三種情形問題的性質,便有理想和現實的區別。其解決方法,也就不能一律並論了。 二,問題本因實際利害而起。但是在這不等質的社會,各部分的利害,常不一致。甲部分的問題,未必不是乙部分的問題,甚或互相衝突,各自構成相反的問題。故問題的範圍常不相同,有世界的問題,有以民族的問題,有一地方的或一階級的問題。問題愈廣,理想的分子亦愈多;問題愈狹,現實的色彩亦愈甚:決不可以一概而論的。 三,問題之發生,固起於困難;但構成一種問題,非必由於客觀的事實,而全賴主觀的反省。有主觀的反省,雖小事亦可成為問題;無主觀的反省,即遇著極不合理的,或是極困難的事實,也未必能成為問題。譬如專制君主的毒害,在中國行了幾千年,並沒有人覺他不合理,拿來成一問題。及至最近數十年,西方的思想輸入,人民有了比較,起了反省,即便成了極大的問題,產生出辛亥革命的大事件。又如東方的家族制度,奴隸勞動,在今日思想已經進步的時候,尚不能成為問題,若移到西方去,立刻便成了一種不可終日的問題了。可見構成問題的要素全在這主觀的反省。 問題的性質既是這樣的複雜,那解決的方法當然不能簡單一樣。遇著局部的現實的經過反省,成了問題的時候,自然用不著主義學說來鼓吹,只要求具體的解決方法,便有結果。若是一種廣汎的含有無數理想的分子的——即為尚未試驗實行的方法,問題,並且一般人民,對於他全無反省,尚不能成為問題的時候,恐怕具體的方法,也不過等於空談,決沒有什麼效果可言的麼!況且解決一種問題,全靠與這問題有關係的人自動的起來解決,方有效果可言。若是有關係的人無絲毫感覺這問題重要,即使人起來代勞,其效果不是零便是惡,是可斷定的。故所以吾們要提出一種具體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必定先要鼓吹這問題的意義,以及理論上根據,引起了一般人的反省,使成了問題,才能採納吾們的方法。否則問題尚不成,有什麼方法可言呢? 通常提到問題兩個字,一定把他當做具體的性質看;其實不儘然。哲學科學上的且不提,即如與吾們實際生活有關係的問題,抽象性質的也很多……從他根本的方面著眼,即成了抽象性的問題,從他實行的方面著眼,變成了具體型的問題…… 像吾上文第一項所舉的舊制度和新理想的衝突問題:這種問題,大概通常稱為革命的問題,(廣義的。)初起的時候,一定是在那是非善惡的方面爭,即標示的改革方法,也決不是什麼具體方法,一定是一種趨向的標準,(這種標示,與其說是方法,毋寧說是目標。)譬如法國大革命時候所標示的自由,平等,和中國辛亥革命所標示排滿,算是具體的方法呢?還是理想的目標呢?這可以不言而知的。故凡是革命的問題,一定從許多要求中,抽出幾點共通性,加上理想的色彩,成一種抽象性的問題,才能發生效力。若是臚列許多具體方法,即就變成一種條陳,連問題都不成,如何能做一般的進行方針呢?於此可見問題不限於具體性,而抽象性的問題,更重要的了。 像吾上文第二項所舉的例,凡是一階級一地方的實際利害,自然是具體問題居多但是涉于事物制度起源的問題,那就變成抽象了。譬如選舉權及自治權的問題,在起初的時候,決不是他內容如何的問題,一定是正當不正當的及權利義務的理論問題。何況自一階級以及他階級,一地方以及他地方?若不是抽出共同點來作進行的標準,那人力車夫的利害問題,如何能算小學教員的問題;小學教員的問題,又如何能算是女工的問題?其中能一致的地方,自然是抽象的結果了。『去其特別點而取其共通點。』若如民族的世界的問題,因他範圍之廣,那抽象性是自然越發增大的了。故問題的範圍愈大,那抽象性亦愈增加。於此更可見抽象性問題的重要了。 像吾上文所舉第三項的例,人類主觀的反省,固多起於實際苦痛的壓迫。但是人有一種習慣性,他的性質異常固定,可以使人麻木不仁。任你如何活動的物事,一成習慣,便如生鐵鑄成,絕不能動他秋毫。古今無量數的人,為苦痛壓迫的犧牲,因為這習慣的桎梏,宛轉就死,尚不知其所以然,並沒有人把他提出來做個問題。必定等到有少數天才有識的人,把他提作問題,加以種種理論上的鼓吹,然後才成一個共通的問題。故抽象問題,常在具體問題之先,到了第二步才變成具體的性質的。 從這三點看起來,問題不限於具體,抽象性的更為重要;而當問題初起之時,一定先為抽象性,後才變成具體性的。照此講法,主義學說,如何可以說是不重要,而一筆抹殺呢?吾且再把主義學說的性質論一論。 主義是什麼呢?胡君說,從一種救時的具體主張,因為傳播的緣故,才變成一種抽象的主義。(簡略胡君原語。)這話果然不錯。但是有許多主義,它的重要部分,並不在從具體主張變成抽象名詞,卻在那未來的理想。世間有許多極有力量的主義,在他發生的時候,即為一種理想,並不是什麼具體方法,信仰這主義的,也只是信仰他的理想,並不考究他的實行方法。即如從具體方法變成主義的,也決不是單依著抽象方法便能構成,尚須經過理想的洗練泡制,改造成的。故理想乃主義的最要部分。一種主張能成主義與否,也全靠這點。 主義是多數人共同行動的標準,或是對於某種問題的進行趨向或是態度。一種主張能成為標準趨向態度,與具體的方法卻成反比例,(因為愈具體,各部分利害愈不一致,)全看他所含抱的理想的強弱。設個比方:主義好像航海的羅盤針,或是燈檯上的照海燈。航海的人,照著他進行罷了。至於航海的方法,以及器具,卻是另一件事,與他無必然的關係。故主義是一件事,實行的方法又是一件事,其間雖有聯屬的關係,卻不是必然不可分離的。一個主義,可以有種種的實行方法,甚至可以互相衝突,絕不相容。各種的實行方法,也都是按著各部分人的利害必要,各各不同。因為方法與主義,不過是目標與路徑的關係;向著這目標走,果然是一定不變;至於從那一條路走,路中所遇事物何如,行路中間所起的事變何如,與這目標並無必然的關係。換一句話講,主義並不一定含著實行的方法,那實行的方法,也並不是一定要從主義中推演出來的。故所以同一主義,在甲地成了某種現象,在乙地又成一種現象。乃同在一地,信奉同一主義的人,因實行方法的不同,變成種種極不相容的黨派。這種例證,古今不知多少,亦不用再舉的了。 胡君說,主義的弱點和危險,都在這抽象一點上:這話也不儘然。吾上文已經說過,範圍愈廣,他的抽象性亦愈大。因為抽象性大,涵蓋力可以增大。涵蓋力大,歸依的人數自然愈增多。 自來宗教上,道德上,政治上,主義能鼓動一世,發生極大效力,都因為他能涵蓋一切,做各部分人的共同趨向的緣故。若愈近具體,則必切合一部分的利害。他的發動的力量,頂大也只限於一部分的人,如何能鼓動各部分的人呢?故往往有一種主義,在主義進行的時候,效力非常之大,各部分的團結也非常堅強;一到具體問題的時候,主張紛歧,立刻成一種擾攘的現象。像那法國大革命中,中國辛亥的革命,以及今日的俄德革命,都是極好的一個例。他們當初所以能成功,都因為共同奉著一個抽象主義。若是起初就拿具體的方法來進行,恐怕在革命前,便已互相衝突紛亂擾攘,早為舊勢力所撲滅,還能等到革命後來紛擾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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