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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主義(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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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的心理學以為休謨一派的聯想論把一切思想都看作習慣的聯想,固是不對的,但是理性派的哲學家建立一個獨立實在的心靈,也沒有實驗的根據。他說科學的心理學應該用生理的現象來解釋心理的現象;應該承認腦部為一切心理作用的總機關,更應該尋出心理作用的生理的前因和生理的後果。他說,「沒有一種心理的變遷同時不發生身體上的變遷的。」這種生理的心理學,固然不是詹姆士創始的,但他更進一步把生物學的道理應用到生理的心理學上。從前斯賓塞(Spencer)曾定下一條通則,說「心理的生活和生理的生活有同樣的主要性質,兩種生活都是要使內部的關係和外部的關係互相適應」。 詹姆士承認這個通則在心理學上很有用處,所以他的心理學的基本觀念是:凡認定未來的目標而選擇方法和工具以求做到這個目標,這種行動就是有心的作用的表示。心的作用就是認定目的而設法達到所定目的的作用。這種觀點可以補救從前休謨和康得的缺點。為什麼呢?因為休謨一派人把心的內容看作細碎的分子,其實那一點一塊的分子並不是經驗的真相;個人的經驗是連貫不斷的一個大整塊,不過隨時起心的作用時自然不能不有所選擇,不能不在這連綿不斷的經驗上挑出一部分來應用,所以表面上看去很像是一支一節的片段,其實還是整塊的,不間斷的。 還有康得一派人於感覺之外請出一個綜合整理的心,又把這個心分成許多法門,這也是有弊的說法;因為神經系統之外更沒什麼「心官」,況且這個神經系統也不是照相鏡一般的物事;若如康得所說,那心官分做許多法門,外物進來,自然會顯出種種關係,那麼心官豈不是同照相鏡一樣,應該有什麼東西便自然照成什麼東西,那麼,何以還有知識思想上的錯誤呢?詹姆士用生理來講心理,認定我們的神經系統不過是一種應付外物的機能,並不是天生成完全無錯誤的,是最容易錯誤的,不過是有隨機應變的可能性,「上一回當,學一回乖」,一切錯誤算不得是他的缺點,只可算是必須經過的階級。 心的作用並不僅是照相鏡一般的把外物照在裡面就算了;心的作用乃是從已有的知識裡面挑出一部分來做現在應用的資料。一切心的作用(知識思想等)都起於個人的興趣和意志;興趣和意志定下選擇的目標,有了目標方才從已有的經驗裡面挑出達到這目標的方法器具和資料。康得所說的「純粹理性」乃是絕對沒有的東西。沒有一種心的作用不帶著意志和興趣的;沒有一種心的作用不是選擇去取的。 這是詹姆士的新心理學的重要觀念。從前經驗派和理性派的種種爭論都可用這種心理學來解決調和。因為心的作用是選擇去取的,所以現在的感覺資料便是引起興趣意志的剌激物,過去的感覺資料(經驗)便是供我們選擇方法工具的材料;從前所謂組合整理的心官便是這選擇去取的作用。世間沒有純粹的理性,也沒有純粹的知識思想。理性是離不了意志和興趣的;知識思想是應用的,是用來滿足人的意志興趣的。古人所說的純粹理性和純粹思想都是把理性和思想看作自為首尾自為起結的物事,和實用毫無關係,所以沒有真假可說,沒有是非可說,因為這都是無從證明的。現在說知識思想是應用的,看他是否能應用就可以證實他的是非和真假了。所以我們可說,詹姆士的心理學乃是實驗主義的心理學上的基礎。 四 詹姆士論實驗主義 本章的題目是《詹姆士論實驗主義》。這個標題的意思是說,本章所說雖是用他的《實驗主義》一部書做根據,卻不全是他一個人的學說,乃是他綜合皮耳士、失勒、杜威、倭斯襪(Ostwald)、馬赫(Mach)等人的學說,做成一種實驗主義的總論。他這個人是富有宗教性的,有時不免有點偏見,所以我又引了旁人(以杜威為最多)批評他的話來糾正他的議論。 詹姆士講實驗主義有三種意義。第一,實驗主義是一種方法論;第二,是一種真理論(Theory of Truth);第三,是一種實在論(Theory of Reality)。 (1)方法論。詹姆士總論實驗主義的方法是「要把注意之點從最先的物事移到最後的物事;從通則移到事實,從範疇(Categories)移到效果」。(Pragmatism pp. 54-55)這些通則哪,定理哪,範疇哪,都是「最先的物事」。亞裡士多德所說在「天然順序中比較容易知道的」,就是這些東西。古來的學派大抵都是注重這些抽象的東西的。詹姆士說:「我們大家都知道人類向來喜歡玩種種不正當的魔術。魔術上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名字。你如果知道某種妖魔鬼怪的名字,或是可以鎮服他們的符咒,你就可以管住他們了。所以初民的心裡覺得宇宙竟是一種不可解的謎;若要解這個啞謎,總須請教那些開通心竅神通廣大的名字。 宇宙的道理即在名字裡面;有了名字便有了宇宙了(參看中國儒家所論正名的重要,如孔丘、董仲舒所說)。『上帝』,『物質』,『理』,『太極』,『力』,都是萬能的名字。你認得他們,就算完事了。玄學的研究,到了認得這些神通廣大的名字可算到了極處了。」(p.52)他這段說話挖苦那班理性派的哲學家,可算得利害了。他的意思只是要表示實驗主義根本上和從前的哲學不同。實驗主義要把種種全稱名字一個一個的「現兌」做人生經驗,再看這些名字究竟有無意義。所以說「要把注意之點從最先的物事移到最後的物事;從通則移到事實,從範疇移到效果」。 這便是實驗主義的根本方法。這個方法有三種應用。(甲)用來規定事物(Objects)的意義,(乙)用來規定觀念(Ideas)的意義,(丙)用來規定一切信仰(定理聖教量之類)的意義。 (甲)事物的意義。詹姆士引德國化學大家倭斯襪(Ostwald)的話「一切實物都能影響人生行為;那種影響便是那些事物的意義。」他自己也說,「若要使我們心中所起事物的感想明白清楚,只須問這個物事能生何種實際的影響,只須同他發生什麼感覺,我們對他起何種反動」。(pp.46-47)譬如上文所說的「悶空氣」,他的意義在於他對於呼吸的關係和我們開窗換空氣的反動。 (乙)觀念的意義。他說,我們如要規定一個觀念的意義,只須使這觀念在我們經驗以內發生作用。把這個觀念當作一種工具用,看他在自然界能發生什麼變化,什麼影響。一個觀念(意思)就像一張支票,上面寫明可支若干效果:如果這個自然銀行見了這張支票即刻如數現兌,那支票便是真的,那觀念便是真的。 (丙)信仰的意義。信仰包括事物與觀念兩種,不過信仰所包事物觀念的意義是平常公認為已經確定了的。若要決定這種觀念或學說的意義,只須問,「如果這種學說是真的,那種學說是假的,于人生實際上可有什麼分別嗎?如果無論那一種是真是假都沒有實際上的區別,那就可證明這兩種表面不同的學說其實是一樣的,一切爭執都是廢話」。(p.45)譬如我上文所引「人類未曾運思以前,一切哲理有無物觀的存在?」一個問題,兩方面都可信,都不發生實際上的區別,所以就不成問題了。 以上說方法論的實驗主義。 (2)真理論。什麼是「真理?」(Truth)這個問題在西洋哲學史上是一個頂重要的問題。那些舊派的哲學家說真理就是同「實在」相符合的意象。這個意象和「實在」相符合,便是真的;那個意象和「實在」不相符合,便是假的。這話很寬泛,我們須要問,什麼叫做「和實在相符合?」舊派的哲學家說「真的意象就是實在的摹本(Copy)」。詹姆士問道,「譬如牆上的鐘,我們閉了眼睛可以想像鐘的模樣,那還可說是一種摹本。但是我們心裡起的鐘的用處的觀念,也是摹本嗎?摹的是什麼呢?又如我們說鐘的法條有彈性,這個觀念摹的又是什麼呢?這就可見一切不能有摹本的意象,那『和實在相符合』一句話又怎麼解說呢?」(Pragmatism p.199) 詹姆士和旁的實驗哲學家都攻擊這種真理論,以為這學說是一種靜止的,惰性的真理論。舊派的意思好像是只要把實在直抄下來說完了事;只要得到了實在的摹本,就夠了,思想的功用就算圓滿了。好像我們中國在前清時代奏摺上批了「知道了,欽此」五個大字,就完了。這些實驗哲學家是不甘心的。他們要問,「假定這個觀念是真的,這可于人生實際上有什麼影響嗎?這個真理可以實現嗎?這個道理是真是假,可影響那幾部分的經驗嗎?總而言之,這個真理現兌成人生經驗,值得多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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