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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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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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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2月22日
去年十一月初,羅伯特·帕特森同他的同事律師曾草一說帖給顧大使,說明,毛邦初的案子既決定用法律解決,則不設立實地調查委員會了。此說帖中說,若訟事進行,則毛、向必逃走。
當初我贊成他們的說帖主旨,並且曾力勸顧大使採用其說。當時少川與宋子文、董顯光都不贊成此說帖。後來我又力勸少川採用說帖最後的「附白」,主張先進行法律手續。少川答應了。三日之後,訴訟即開始。
但我當初頗不信毛邦初會逃走。及今看來,他們的話果然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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