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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9日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尚書》疏云:「與其殺不辜非罪之人,寧失不經不常之罪。」

  今天看《漢書·刑法志》,徑作「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但不說是引《尚書》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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