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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書華、李宗侗(稿)


  (1924年11月28日)

  書華、玄伯兩先生:

  謝謝你們的信。

  人各有所見,不能強同。你們兩位既屢以民國為前提,我要請你們認清一個民國的要素在於容忍對方的言論自由。你們只知道「皇帝的名號不取消,就是中華民國沒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號取消了,中華民國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個民國的條件多著呢!英國不廢王室而不害其為民國,法國容忍王黨而不害其為民國。我並不主張王室的存在,也並不贊成復辟的活動,我只要求一點自由說話的權利。我說我良心上的話,我也不反對別人駁我。但十幾日來,只見謾駡之聲,誣衊之話,只見一片不容忍的狹陋空氣而已。賢如兩位先生,尚疑我要「先等待復辟成功,清室復興,再乘其復興後之全盛時代,以溫和、恭敬或他種方法行之!」此語在兩位先生或以為是邏輯的推論,但我讀了只覺得字裡行間充滿著苛刻不容忍的空氣,使人難受。你們既說我是「根本錯誤」,我也不願意申辯。我只要指出,在一個民國裡,我偶然說兩句不中聽,不時髦的話,並不算是替中華民國丟臉出醜。等到沒有人敢說這種話時,你們懊悔就太遲了。

  弟胡適 十三,十一,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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