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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學生運動


  我在《為學生運動進一言》一篇裡,曾指出:「一個開明的政府應該努力做到使青年人心悅誠服的愛戴,而不應該濫用權力去摧殘一切能糾正或監督政府的勢力。」我也指出12月9日北平學生反對「自治」的大請願遊行是「天下皆知的壯舉」。

  但同時我也指出:9日以後各校學生陸續罷課是「很不幸的」,是「最無益的舉動」。我很誠懇的指出,「罷課不但不能引起同情,還可以招致社會的輕視」;「不但不能絲毫感動抗議的對象,並且決不能得著絕大多數好學青年的同情」。

  北平學校罷課至今還不曾停止。從12月9日到我寫此文的時候,已是整整兩個星期了。在這個時期中,12月16日,北平學生又有一次大規模的示威潛行,參加的人數有五六千人。不幸軍警當局手忙腳亂的彈壓制止,在許多地點濫用武器打傷學生多人,刺傷學生多人,受傷的總數約近一百人。有些受傷較重的學生至今還在醫院裡。據公安局的宣佈,警察受傷的也有二十餘人。16日以前,罷課的形勢頗有收束的可能;16日的慘劇,雖然沒有因傷死亡的學生,卻給了無數學生一種重大的刺激,同時也給了全國人一種絕大的震動。18日以後,南京、天津、上海、武漢、廣州各地的學生也都有大規模的請願遊行;但因為軍警用和平手段維持秩序,所以各地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迄今日為止,各地還沒有長時間罷課的表示。北平各校雖有各大學校長的兩次勸告同學複課書,罷課的風潮已蔓延到全市中學。12月21一日起,各市立和私立中學都被市政府命令提前放假了。各大學至今沒有複課的消息。

  關於北平兩次學生遊行的事,我們不能不認當局的處置是錯誤的。9日的請願,何應欽部長應該命令軍警妥為保護,應該親自出來接見學生,勸慰學生回校;關在西直門外的學生,他應該親自開城去見他們,接受他們的請願,勸慰他們回去。何部長不應該避學生,不應該先一晚避往湯山。這是革命軍人不應該做的事。16日的示威遊行,軍警當局事先不知道學生遊行的路線和目的地,——其實,據參加的一些學生自己的談話,他們自己也很少知道遊行的目的地和路線的!——軍警在那天上午的手忙腳亂是可以原諒的。(凡大規模的遊行,都應該在事前將路線和目的地通告警察機關,然後可以責成警察機關維持秩序。我在民國四年看見紐約市「婦女參政」的五十萬人示威大遊行,民國二十二年看見紐約市的「藍鷹運動」五十萬人大遊行,都沒有絲毫紛擾。凡事先沒有此種接洽,或軍警與遊行者有點互相猜疑,都不免有紛擾的結果。)但軍警在上午趕打已沖散的學生,用武器刺打徒手的學生,甚至於用刀背打女學生,用刀刺傷女學生,——這都是絕對不可恕的野蠻行為。那天晚上,八點以後,在順治門外的軍警用武器趕打已分散的男女學生,——更是最不可恕的野蠻行為。這都是穿武裝的人們的大恥辱。

  關於北平學生繼續罷課,我們希望他們平心考慮北平各大學校長第二次勸告同學的話。蔣、梅、徐諸校長說:

  我們對於青年同學愛國心的表現,當然是很同情的。但此等群眾行動,有抗議的功用,而不是實際救國的方法。諸位同學都在求學時期,有了兩次的抗議,盡夠喚起民眾昭告天下了。實際報國之事,決非赤手空拳喊口號發傳單所能收效。青年學生認清了報國目標,均宜努力訓練自己成為有智識有能力的人才,以供國家的需要。若長此荒廢學業,虛擲光陰,豈但于報國救國毫無裨益,簡直是青年人自放棄其本身責任,自破壞國家將來之干城了。

  我們也希望青年學生留意全國輿論界的表示。例如今天《大公報》的短評說:

  凡中國人而有天良者,對於學生只有感動與悲愧,但不能不勸告〔他們〕從速複課。……請願的目的為擁護國權。政府已接受了,表明正在努力。那麼,〔他們〕只有一面監視著政府,一面上課。……全世界聽見中國青年的呼聲了!國難方長,學問上的責任也不容放棄呀!

  青年學生要明白,全國輿論對於他們的抗議是完全熱烈的表同情的,但對於他們的罷課是絕對不表同情的。我上回說的「罷課不但不能引起同情,還可以招致社會的輕視與厭惡」,正是要指出這一點。果然,這幾天全國的輿論都是反對罷課的。如果青年人不能接受這樣懇切的勸告,他們決不能避免社會的輕視與厭惡的!

  所以我們愛護青年的人,不忍不向他們提出一個建議:我們不但希望他們即日複課,並且希望他們請求學校當局取消本學年的年假和寒假,以供補課及考試之用。已提前放假的各校學生,也應該請求學校提早開學,並取消年假和寒假。

  廿四,十二,廿二夜

  (原載1935年12月29日《獨立評論》第1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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