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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最近幾個月中,因為中國國民黨六中全會和五全大會的召集有了定期,關心國事的人頗有一些關於政制改革的討論。這些討論之中,引起最多駁論的是放棄党治開始憲政的主張。《大公報》也曾有過這種主張,我在《獨立評論》(第一六三號)上也曾承認這是改革政制的大路。我的主張是很簡單的,我只希望現在審查中的憲法草案能提早頒佈,國民黨連年對全國聲明的憲政諾言能早日實行。這種主張並不是我們向國民黨「乞求」憲政,只是我們對於當國的政黨的一點友誼的諍言。我們不期望一個堂堂的政黨失信於全國,也不期望一個堂堂的政府兩年來大吹大擂公開徵求討論經過幾次修正的憲法草案居然變成兒戲。

  批評這個憲政主張的人,大致是懷疑憲政實行時全國人民程度還夠不上做憲政之下的選民。例如陳之邁先生說:

  沒有現代經濟制度所造成的交通便利,貨物交換,優美普及的教育,參加政治的閒暇,而希求吃草根樹皮觀音粉的芸芸眾生侈談內政,關切外交,監督政府,是人之常情所不容許的,無論你頒佈如何優美憲法。(《獨立》第一六六號)

  我們忍不住要問:沒有這些摩登條件而希望一党專政的成功,是不是常識所容許的?憲政不是定要一跳就做到「芸芸眾生」的普遍選舉,也並不希求「芸芸眾生」一時都來「侈談內政,關心外交,監督政府」。即如憲法草案裡規定的人民四年一次或兩年一次的選舉權,也不過是每縣選出一個國民大會的代表。這點責任,比起現在各地黨員推舉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黨代表來,也不見得繁難許多吧?

  我個人觀察這七八年的黨治,不能不感覺今日的黨治制度決不是孫中山先生的本意,也許也不是國民黨的領袖諸公的本意。國民黨原來不認一党專政是永久的;黨治的目標是訓政,是訓練民眾作憲政的準備。七八年訓政的經驗,民眾所得訓練在那裡?在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想想:絕少數的人把持政治的權利是永不會使民眾得著現代政治的訓練的。最有效的政治訓練,是逐漸開放政權,使人民親身參加政治裡得到一點政治訓練。說句老話,學游泳的人必須先下水,學彈琴的人必須先有琴可彈。憲政是憲政的最好訓練。

  還有一些懷疑的人以為憲政必須是許多政黨競爭的政治,所以有人憂慮「到重演民初黨派合縱連橫的怪劇」,也有人憂慮到「造許多飯碗給自命不凡的憂國之士去享用」。

  依我這個門外漢的觀察,這種顧慮是不關重要的。民國初元的政黨怪劇都由於當時人迷信民主政治必須是政黨政治,所以大有畫老虎畫成了狗的怪現象。二十多年的世界政治趨勢,使人們對於政黨政治的迷信減低了不少;在這個本來厭惡政黨政治的國家,對政黨的信用更減低了。我們可以預料在將來的中國憲政之下,政黨的競爭必定不會很熱鬧的。試看這四年的國難之下,國家意識越增高,黨派的意識就越降低,這不單是中國一國的現象,世界各國(包括德意志)的「全國政府」的傾向也是有同樣的意義。有遠識的政治家應該抓住這種大趨勢,公開的建立「國家高於一切」的意識,造成全國家的,超黨派的政治。

  況且孫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如果真能逐漸實行,也可以防止政黨政治的流弊。依我個人的看法,五權憲法的精神是「無黨政治」的精神。五權之中,司法當然應該是無黨的(在文明的國家早已如此,法官與軍人都是無党的)。考試權也應該是無黨的:考試的意思是為事擇人,只求得人,不應問人的政治派別(在這一點上,英國的文官考試制度最可取法)。監察權也當然是無黨的:監察制度起於「鐵面無私」的監察禦史,內不避親,外不避仇,何況黨派?剩下的只是行政和立法兩權了。立法一權,在外國屬￿議會,而在中山先生的政治思想裡,議會的質問彈劾權已劃到監察權去了,分贓式的任官承認權也被考試制度替代了,所以立法權只成了一種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的專門技術事業,這當然也可以無黨的了。所剩的只有行政一部,然而一切事務官如果全用考試制度,那麼,行政權的絕大部分也可以不受黨派政爭的支配了。

  所以,如果將來的憲政能夠逐漸實行「五權憲法」的精神,中國的憲政大可以不必重演政黨紛爭和分贓的老路。從一黨的政治走上無黨的政治,使政治制度在中國建立一個足為世界取法的特殊風範,這似乎是孫中山先生的本意,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吧?

  (原載1935年9月29日天津《大公報》星期論文,又載1935年10月6日《獨立評論》第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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