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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的路


  這一期的本刊付印之日,正是國聯行政院會議開幕的第一天,也是日本政府發表對李頓報告的意見書全文的第二天。這次國聯行政院會議對中日事件如何處理,有何結果,我們此時還不能有可靠的推論。日本政府的意見書,我們沒有看見全文,只見了一篇短的摘要,但可以從這摘要上推知那是一篇很蠻橫無理的對世界公論的挑戰書。我們在沒有看見全文之前,盡可以不理會他。世界上雖然也偶有為日本辯護的議論,然而在大體上我們可以相信這一篇意見書是不會變更世界譴責日本的公論的。

  只有一點,在這個時期似乎值得我們的討論。日本此次發表的意見書好像特別注重「中國不成一個有組織的國家」和「中國自民國以來迄今日系近於無政府的狀態」那兩句舊話。對於這種論調,李頓報告書(頁十七,外部譯本頁二二)已替我們提出這樣的答覆了:

  中國過渡時代的景況——那不能避免的政治,社會,文化,道德的紊亂——雖然是很可以使她的缺少耐心的朋友們失望,並且引起足以危害和平的敵意,然而中國儘管有種種的困難,阻礙和失敗,卻也做到了不少的進步。在這一次爭執之中,常常有人發議論,說中國「不是一個有組織的國家」,或者說她「陷於完全紛亂和駭人聽聞的無政府狀態之中」,並且說,中國的現狀應使她失去國聯會員國的資格,不得繼續享受國聯盟約裡的保護條文的保障。

  在這一點上,我們何妨回頭想想,在華盛頓會議的時候,與會的列強所持的態度完全不是這樣的。然而,在那時候,中國有兩個完全分離的政府,一在北京,一在廣州;國內又有大幫匪亂,內地的交通時常受障害;而漫及全國的內戰當時正在準備中。1922年1月13日,華府會議還正在開會時,內戰的通牒竟送達中央政府;戰事的結果,中央政府於五月間被推翻;後來北京成立了新政府,張作霖上將在七月間竟宣告東三省獨立。當時中國至少有三個號稱獨立的政府,其他實際上自主的省分還不算咧。

  現在雖然在有些省分內中央政府的權力還是薄弱的,究竟還沒有公然否認中央政權的;若中央政府能這樣繼續存在,各省行政,軍隊與財政,都可望逐漸變成「國家的」性質。去年九月間國聯大會所以選舉中國入行政院,上述的幾點當然是其原因之一。

  李頓報告書答辯此點,用華府會議時代的中國政治狀態來作比較,說,當日與會的列強(日本在內)並不曾因中國有內亂而否認中國的國家資格;又說,中國今日的政治狀況比1922(民十一年)好的多了,所以1931年9月有被選入國聯行政院的資格。其實日本人攻擊中國不成一個有組織的國家的論調,是去年9月以後才起來的,起初不過是一兩個阿世的法政學者倡出此說;10月中上海開太平洋國際學會,有一個日本代表提起此說,引起中國代表的責難,後來這位日本會員還當眾道歉,說他不過是引證一位英國法理學家的理論,他自己並不信此說!但日本的軍閥認此說為可以利用,在這一年之中,此種論調就屢次見於日本政府的公牘及宣言之中,成為日本侵略政策的唯一辯護理由了!我們看這種論調在這一年中驟然變時髦的歷史,可以明瞭日本軍閥政客的行為真是藥死了人然後補開脈案,絞死了人然後搜求證據!

  話雖如此,我們自己卻不可不反省。我們不應該引李頓報告書中答辯日本人的話來替自己解嘲;我們不應該自安於這個過渡時期不可避免的紊亂狀態之中。我們明知道敵人詆毀我們的話是一種藉口,但我們應該努力不再給敵人有可以藉口的材料。我們固然不是一個完全沒有組織的國家,但我們的政治組織確有應該努力改進的必要。我們看此次山東內戰的發生與處分,我們看此次四川內戰的擴大,這都應該使我們低下頭來感覺莫大的恥辱,感覺我們真有不敢抬頭的羞恥。我們應該承認自己太不努力,太不長進,所以過渡過了二十年還不曾渡過這些不能避免的紊亂。

  眼前就是中國國民黨的三中全會了。我們希望,在那個大會的席上,負有政治責任的諸公,應該把一切對人對黨派的小問題都暫時擱起,打起精神來想想中國當前的唯一大問題,就是:怎樣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怎樣組織一個可以肩負救國大責任的統一政府?日本軍閥政客詆毀中國不統一,無組織,無政府的議論,別人可以不睬,負有政治責任的國民黨諸公卻不可不讀,不可不銘刻在心上。如果這樣空前的國恥與國難還不能驚醒我們的迷夢,如果敵人這樣的公然嘲罵還不能督促我們努力做到統一國家的目標,那麼,這個民族真不配自立於天地之間了!

  本年8月29日汪精衛先生在中央黨部紀念周的會場上有一篇演說,提出「用何方法達到統一的目的」的問題。他提出了三項辦法:

  第一,能夠統一的各省,如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應替他們解決困難,極力整頓,建樹起近代政治的榜樣來。

  第二,名義上服從中央而實際上不完全一致的各省,應該詳密考察他們的政治;其中有一部分較好的,應該打算以建設來求統一,以均權來求共治;但是最低限度也要做到共赴國難的目的。

  第三,民眾組織起來,如國民參政會以及各省各縣的民意機關。因為必須民主政治扶植起來,各省割據的局面才能根本推翻。

  這三項辦法,其實是一個辦法的三個步驟。我們認為這是國民黨的領袖人物第一次公然承認一個不必完全求一致的統一方案,這是值得全國關心政治的人的注意的。近年來談統一者的大病就在於妄想全國一色的統一,而不肯虛心承認事實上的不能一致。因為夢想一致,所以一面要用武力去統一,一面對於鞭長莫及的省分又只求名義上的「易幟」,而不復計劃逐漸「國家化」的步驟。汪精衛先生這篇演說的精采地方在於老實承認一個不一致的統一國家,把全國分作兩個大門類,一是「能夠統一」的直轄省分,一是「名義上服從中央而實際不完全一致的」遠道省分。前者譬如德意志的普魯士,是必須努力整頓成一個近代政治的榜樣的。後者他又分作兩小類,一類是政治較像樣的,應該「以建設來求統一,以均權來求共治」。一類是政治落後的,應該至少也要能共赴國難。

  在這裡,我們可以指出,汪先生的計劃在實際上就是一種聯邦式的統一國家。若有人嫌「邦」字刺眼,不妨說是一個聯省的統一國家。其實這是一個文字上的爭執,不成實際上的問題。如羅文幹先生在他的《獄中人語》裡曾有反對聯邦論的話:

  北美……各邦或人種不同,或宗教不同,或言語不同,法律不同,風俗不同。簡言之,大抵皆先有邦而後有國。我則何如乎?我則先有國而後有省,人種,宗教,法律,言語,文化也無不同。彼由邦而必使成國,今我已成國而再強分為邦,予期期以為不可也。

  然而他在同書裡又說:

  省之組織,亦宜予以多少之權,自定制度。二十二行省,情狀貧富不同,地勢及人才互異,若強為一律,詳細規定,事實不能。

  其實新疆與廣東福建的不同,何止美國羅得島與烏爾芒(Rhode Islnd and Vermont)的不同?美國最初之十三州何嘗有人種言語風俗等等不同呢?(法律有小差異)羅先生也承認各省「貧富不同,地勢及人才互異」,所以也主張各省應有多少「自定制度」之權。我所謂「邦」,也不過如此而已。至於「已成國而再強分為邦」之說,事實上也不然。今日之大患正因為五六十年來,離心力超過於向心力,分崩之勢遠過於統一之勢,二十二省無一省不曾宣告過「獨立」,今日雖有名義上的服從中央,事實上各省自主的程度遠過於美國與德國的各邦:軍隊是獨立的,是可以自由開戰的,官吏是省派的或防區軍人派的,稅收是各地自為政的,貨物過省境是須抽重稅的,甚至於過防區也須抽重稅的:省久已成為邦,所以有「由邦再組成國」的需要了(但我已說過,邦與省只是文字之爭,我決不願固執)。

  言歸正傳。汪先生提出的「以均權來求共治」一句話,最可以表示他心裡確有聯省式的統一制的意義。均權的意義應該是把中央與地方的權限明白訂定:或中央列舉權限,而其餘權限都歸各省依各省的情形自行訂定;或明訂地方權限,而其餘權限統歸中央。依現在國內的情形,似應該採用中央列舉權限而以余權歸地方的方式。汪先生所謂「以建設來求統一」一句話的意思不很明瞭;依我的揣度,他的意是要用鐵路,電線,無線電,航空等等交通上的建設來連貫那較遠的省分,使他們逐漸和那中央直轄的區域打成一片。

  最後,汪先生的第三項辦法,「扶植民主政治來根本推翻各省的割據局面」,我們也認為很重要。現在統一的最大障礙是在各地割據的局面之上絕沒有一個代表全國或全省人民的機關,所以割據分裂的趨勢終無法挽回。挽救的方法只有在各割據防區之上建立全省民意機關,在各省割據區域之上建立全國民意機關。只有國會和省議會一類的民意機關可以超越一切割據的區域,造成一個統一國家的最高統治權的基礎。也只有這一類的民意機關可以領導民眾在法律的軌道內逐漸造成制裁割據軍閥的勢力。(關於民意機關的問題,將來另有討論。)

  所以汪精衛先生的三項辦法,可以歸納成幾個原則:

  (一)從近處下手,先造成一個模範的中央政治區。
  (二)發展交通,以造成統一國家的物質的基礎。
  (三)中央與地方均權,以造成共治的統一。
  (四)建立民意機關,以造成超越割據局面的「全國的」最高統治權,以造成統一國家的政治的基礎。

  我們覺得這個方案是值得認真的考慮與試行的。我們希望在三中全會中有這一類的議題與討論。倘使日本人的冷嘲熱罵能夠使中國從分裂紊亂之中爬出來走上統一的道路,這一年的苦痛的代價也還不算完全沒有結果。

  廿一,十一,廿一夜

  (原載1932年11月27日《獨立評論》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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