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時論集 | 上頁 下頁 |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
|
我們都沒有黨籍,也都沒有政治派別。我們的唯一目的是對國家盡一點忠心。所以我們的政治主張不用任何黨義作出發點。我們的出發點是中國的實在需要,我們的根據是中國的實在情形。 我們不想組織政黨,不想取什麼政黨而代之,故對現在已得中國政治權的國民黨,我們只有善意的期望與善意的批評。我們期望它努力做的好。因為我們期望它做的好,故願意時時批評它的主張,組織,和實際的行為。批評的同的是希望它自身改善。 我們對於今日的「黨」和「政」的關係,認為太不分明,實際上行不通。我們以為今日應該明白規定黨的權限是「政權」,政府的權限是「治權」(這是借用孫中山分別「政權」和「治權」的主張)。治權是執行政務之權,政權是監督行政之權。 換句話說,我們主張,黨的地位應該同民治國家的議會相仿,只有在一定的法律範圍之內,依法定的手續,可以監督行政。過此範圍的干涉便為非法。中央黨部便等於中央議會,省黨部便等於省議會,地方區黨部便等於區議會,——都應該有明白規定的權限和手續。 我們以為今日黨的機關糜費太多,不是我們這個窮國家所能擔負的。故黨員的黨費(每月二角)應嚴格徵收,充作各級黨部的經常費用。党的機關應大加裁減,以免浪費。 我們以為現行的政府組織,名為五權並立,其實只是行政一權。立法、司法、考試、監察,若不能獨立,便不能行使他們的職權。所以我們主張:行政院的地位應提高,作為政府。 立法院應獨立,成為全國的法制編纂院。向來民治國家的議會所有的監督政府的種種權力,既有黨部代行了,故立法院只執掌純粹立法的任務。 司法院應獨立,成為最高的法院。 監察院應絕對獨立,監察院及其附屬機關的人員不得兼任行政職務,也不得兼任黨部職務。監察院應該監察政府,也應該監察黨部。 考試院應該絕對獨立,考試院及其附屬機關的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或黨部的職務。 我們深信,若監察與考試兩種制度能嚴格地施行,政治的清明還可以有望。但這兩種制度的施行,須要有下列兩個條件: (1)監察機關絕對獨立,不受党及行政機關的牽掣。 (2)考試制度之下,只論人才,不限黨籍。專制帝政之下,假使皇帝姓朱,卻不限定天下士子先改姓朱,然後來投考。今制定考試新制,若限定黨員方可投考,便是根本打銷考試用人的原意了。 我們深信,今日軍費占全國收入的百分的九十二(據三全大會的財政部報告),是亡國的現象。我們深信,本年編遣會議的裁兵計劃是很不徹底的。我們主張,徹底裁兵,不可假借「國防」的名義,保留現有的軍隊。除必要的警備隊外,全國軍隊均應分期裁遣。 我們深信,今日絕對談不到軍事上的國防。去年山東境內有二十萬大兵,而不敢同三千日本兵作戰,這個教訓不夠令我們深思嗎?今日能修明內政,發展交通,運用外交,那便是真正的國防。我們若靠軍隊防衛國家,中國早已亡了!故今日有人借「國防」的名義保留軍隊,都只是擁兵自衛的託辭。 我們對於國家的組織,主張聯邦式的統一國家。 (收入耿雲志主編:《胡適遺稿及秘藏書信》第12冊)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