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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學校史


  中國公學的發起,在前清光緒乙巳年(1905)。那時中國留日學生反對日本新頒的取締學生規則,認為侮辱中國,故議決全體歸國。歸國的學生既多,遂發起辦一個理想的學校,容納這些抗議回國的學生。因為這學校含有對外的意義,歸國學生又有十三省人之多,故名為「中國公學」。

  中國公學成立於丙午年春天,其時反對取締規則的風潮已漸鬆懈,許多官費學生多紛紛回去複學;而上海人士初見一大群剪髮洋服的學生自辦學校,多起猜疑,官吏指為革命黨,社會疑為怪物。故贊助的人很少,經費困難,學校遂陷於絕境。幹事姚宏業先生激于義憤,遂於4月6日投江自殺,以身殉學校,遺書數千言,說:

  我之死,為中國公學死也。

  姚烈士列舉中國公學與中國前途之關係,凡有五點,最重要的是:

  (一)中國公學含有對外的性質:「溯中國公學之所由起,蓋權輿于留日學生爭取締規則之故。夫此次之爭之當否,今姑無論,然公學……含有對外之性質,蓋彰彰乎不可掩矣。故中國公學不啻我中國民族能力之試金石也者。……如不能成立發達,亦即我全國人能力劣敗之代表也。」

  (二)中國公學可以消除省界:「中國自今以往,有大問題焉,……則省界之分是也。……將惟中國公學熔全國人材於一爐,破除畛域,可以消禍於無形。」

  (三)中國公學為民立大學之基礎:「考各國學術之進化,莫不有民立學堂與官立學堂相競爭,相補救。……今我中國公學實為中國前途民立大學之基礎;若日進不已,其成就夫能駕耶魯大學與早稻田大學而上之。」

  他為什麼要自殺呢?他說:

  「我同志等組織此公學也,以大公無我之心,行共和之法,而各同志又皆擔任義務,權何有?利何有?而我同志等所以一切不顧,勞勞于此公學者,誠以此公學甚重大,欲以我輩之一腔熱誠,俾海內熱心之仁人君子憐而維持我公學成立,扶助我公學發達耳。乃自開辦以來……海內熱力贊助者,除鄭京卿孝胥等數人外,殊寥寥。求助於政府無效,求助於官府無效,求助於紳商學界又無效。非獨無效,且有仇視我公學,譭謗我公學,破壞我公學者。」「我性褊急,我誠不忍坐待我中國公學破壞,……故蹈江而死,以謝我無才無識無學無勇不能扶持我公學之罪。」「夫我生既無所補,即我死亦不足惜。我願我死之後,君等勿複念我,而但念中國公學。」「我願我諸同學皆曰,無才無學無勇無識如某某者,其臨死之言可哀也,而竭力求學以備中國前途之用。」「我願我諸同事皆曰,無才無學無勇無識如某某者,其臨死之言可哀也,而振起精神,盡心擴張,無輕灰心,無爭意見,……務扶我中國公學為中國第一等學堂,為世界第一等學堂,而後已。」

  「我願我四萬萬同胞……皆曰,無學無識無才無勇如某某者,其臨死之言可哀也,而貴者施其權,富者施其財,智者施其學問籌劃,以共維持扶助我中國公學……則我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矣。」

  姚烈士的屍身和遺書發現之後,全國社會受一大震動,贊助公學的人稍多;同志諸人受他深刻的刺激,也振作精神,向各處奔走求助。一年之後,因鄭孝胥、熊希齡諸先生援助,兩江總督端方允于丁未年起每年由兩江捐萬二千元,又撥吳淞公地百餘畝為校址。次年(戊申)又得大清銀行營口經理羅詒先生借助銀十萬兩為建築校舍之用。這幾年奔走四方募款,以公學幹事張邦傑、王敬芳、黃兆祥諸先生之力為最多:張邦傑先生于宣統己酉年扶病監督校舍工程,盡瘁而死,遂葬於新校舍之側。後來湖北浙江四川江西各省相繼補助常款,故宣統末年公學每年常款有兩萬餘元。

  公學初不設校長,只有公選的幹事,分任齋務,教務,庶務的事。後來推鄭孝胥先生為校長,聘馬君武先生為總教。君武先生不久即往德國留學,總教之職也就廢了。公學得兩江津貼之後,校長改為監督。戊申春間,鄭孝胥先生辭監督,夏敬觀先生繼任為監督。其時始有董事會之設,推張謇先生為會長。

  公學校舍初在北四川路黃板橋之北。戊申年(1908),即吳淞新校舍完成之前一年,公學學生與幹事部爭論學校組織的問題,意見各走極端,多數學生退出公學,在愛而近路慶祥裡組織中國新公學,至己酉年(1909)之冬始解散。

  留校學生于己酉年遷入吳淞新校舍。

  我是丙午年夏間考進中國公學的,在校兩年多,在中國新公學又留一年,我現在回想當日公學的精神,有最可記念的幾點:

  第一,中國公學真可算是全國人的公共學校,學校在上海,而校中的學生以四川、湖南、河南、廣東的人為最多,其餘各省的人差不多全有。學生說的話是「普通話」,講堂上用的也是「普通話」。我當時只能說上海話與徽州話,在校一年多,便說四川話了。二十年來,上海成為各省學生求學之地,這風氣不能不說是中國公學開出來的。

  第二,中國公學是革命運動機關。我那時只有十幾歲,初進去時,只見許多沒有辮子的中年少年,後來才知道大多數都是革命黨人,有許多人用的都是假姓名。如熊克武先生,不但和我同學,還和我同住過,我只知道他姓盧,大家都叫他「老盧」,竟不知道他姓熊。同學之中死于革命的,我所能記憶的有廖德璠,死于端方之手;饒可權死于辛亥三月廣州之役,為黃花岡七十二人之一。熊克武、但懋辛皆參與廣州之役。教員之中,宋躍如先生為孫中山先生最早同志之一;馬君武、沈翔雲、于右任、彭施滌諸先生皆是老革命黨。中國公學的寄宿舍常常是革命黨的旅館,章炳麟先生出獄後即住在這裡,戴天仇先生也曾住過,陳其美先生也時時往來這裡。有時候,忽然班上少了一兩個同學,後來才知道是幹革命或暗殺去了。如任鴻雋忽然往日本學工業化學去了,後來才知道他去學製造炸彈去了;如但懋辛也忽然不見了,後來才知道他同汪精衛、黃複生到北京謀刺攝政王去了。所以當時的中國公學的確是一個革命大機關。

  第三,中國公學的組織是一種民主國的政體。公學的發起人多是革命黨人,故學校成立之時,一切組織多含有試行民主政治之意,全校分執行與評議兩部。執行部的職員是學生投票互選出來的,有一定的任期,並且對於評議部負責任。評議部是班長和室長組織成的,有定期的開會,有監督和彈劾職員之權。開會時,往往有激烈的辯論,有時到點名熄燈時方才散會。姚烈士絕命書中所謂「以大公無我之心,行共和之法」,即是指這種制度。

  丁未以後,學校受了兩江的補助常款,端方借此要監視這個有革命嫌疑的學校,故不久即委派監督,學校有了官派的監督,民主的政體,便發生了障礙,幹事部久不改選,評議部也有廢止的危險。到了戊申之秋,評議部與職員發生激烈的衝突,結果遂致絕大多數學生整隊退學,自行組織中國新公學,仍繼續實行民主政治,支持至一年餘始解散。這三年多的雛形民主國,在中國政治革命上是很可紀念的。

  辛亥革命之後,各省財政多感困難,故中國公學的補助費一律停止了。南京臨時政府的領袖諸公承認公學在革命史上的重要,故臨時參議院通過于清理源豐潤銀號倒欠政府官款項下,撥給中國公學基金三百萬元。孫中山、黃克強、宋教仁諸先生皆加入校董會,先籌款開學。後來政府北遷,「三百萬元」基金之案迄未實行,後雖由元年國務會議改為一百萬元,亦未撥付分文。民國二年,二次革命起來,公學校舍被革命軍借住,學生分散,公學遂暫時停頓了。自民國三至五年,中國公學得繼續開學,全靠王敬芳、胡汝麟兩先生維持之功。其時王、胡兩君代表河南同鄉與英商福中公司爭礦權,至民國四年夏間,交涉完畢,成立福中公司,胡、王兩君要求福中公司每年提出五萬元,以三萬元補助河南公益事業,以二萬元捐助中國公學。公學得有常款,此為第二次。

  民國五年,政治多故,學生驟減少;舊有之專門班畢業後,僅余中學生數十人,帝制既倒,學校當局想把公學改為大學,遂決計結束舊局,把中學分送上海各中學。其時中國參加歐戰,德國人所辦之同濟醫工學校陷於停頓地位,教育部與中國公學商借吳淞校舍為同濟臨時之用,中國公學遂又暫時停辦。

  同濟學校借用公學校舍數年之久。民國八年夏間,公學暫借威海衛路德國人辦的小學校舍,先行開學,次年始將校舍收回。其時董事會改組,推熊希齡先生為會長,王家襄先生為副會長,范源濂、胡汝麟、袁希濤、夏敬觀、葉景葵、梁維岳、王敬芳七人為常務董事。王敬芳先生任校長。

  此時公學有商科專門及中學。公學停頓期中,福中公司助款停止;開學後,王敬芳先生請福中公司補撥歷年助款,除還公學欠債萬餘元之外,尚余四萬餘元,以備填補每年常款之不足。王校長因任福中公司總經理,不能住校辦事,故請公學畢業同學李蔭穠為事務長,劉秉麟為教務長,分代校長之事。民國十年,劉李兩君先後辭職,王校長乃請張東蓀先生為代理校長。

  民國十一年,公學請張嘉森先生為籌辦大學主任,計劃改組大學事;次年張東蓀先生辭職,由陳築山先生代理校長,即將原有之商科專門提高程度,改升大學。十二年夏,因添辦高級中學,學舍不敷用,故將商科大學遷設上海。十三年夏,董事會推張東蓀先生任商科學長,陳築山先生專辦高中。十三年之秋,江浙開戰,浙軍佔用吳淞校舍,高中遂停辦。十四年春間,商科大學遷回吳淞,同時籌劃添設哲學、政治、經濟諸學系,擬仿倫敦大學經濟學院的制度,作成一個社會科學的大學。

  自民國九年以後,公學常款,除學費外,全靠福中公司的助款;民國十一年,常務董事呈准政府依據元年國務會議原案,撥元年六厘公債一百萬元為補助金。此款由財政部於民國十二年及十三年先後撥給整理公債票四十萬元。此項債票未經指定的款付息,故在市場上幾于全無價值。後經王敬芳先生等呈准財政部領到第一期至第九期的利息三萬元以供償還積欠及擴充圖書館之用。第十期以下應付利息,也曾由公學呈請財政部,指定在福中總公司每年繳納統稅捐照十萬元項下分四期繳納,每期六千元,每年計二萬四千元。此案雖經財政部公函(十四年財字二五五六號)照準,但不久河南即成戰區,福中礦務停頓,不但不能由礦稅項下撥款付息,連每年二萬元的助款也完全停止了。

  民國十六年春,國民革命軍到上海,公學由舊同學何魯先生接收辦理。其時校董在南方者人數甚少,何先生乃請在寧滬各地的校董開會,並增入舊同學熊克武、但懋辛、丁鷇音、周烈忠、楊詮、胡適、朱經農諸先生,組織新校董會。校董會公推何魯先生為校長,熊克武先生為董事長。

  其時公學經費支絀,教職員薪俸多不能照發,是年秋季,上海中法工專學校學生因風潮退學,轉入中國公學肄業,大學院特准每月撥二千三百三十三元,為公學收容此項學生之補助費。此項補助費至十七年六月底始停止。

  何魯先生任內,公學之學科組織共分文學院、商學院、法學院、理工學院四院,設十七學系,以經費不足,終未能充分設備。十七年三月,公學發生風潮,至四月底尚未解決。校董會議決准何魯先生辭職,推我擔任校長,並推但懋辛校董為總務長,丁鷇音校董為秘書長。胡、但、丁三君於4月30日到校任事。

  公學校董會自清末以來,經過多少變遷,校董隨時增加,未有定額。除死亡不計外,現存校董散在各省者不下百人,召集既甚困難,組織又不合現行制度。於是校董會於十七年六月十日在上海集會,決定依據大學院頒佈之私立學校校董會規程,改組校董會,遂通過校董會章程,決定校董名額為十五人,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是日由校董會投票選舉下列十五人為新校董:蔡元培、于右任、熊克武、胡適、楊銓、夏敬觀、葉景葵、朱經農、何魯、王雲五、劉秉麟、但懋辛、王敬芳、馬君武、丁鷇音。同日校董會又通過中國公學組織大綱十三條。

  我擔任校長,本只解決公學的風潮而已,原定只維持兩個月。故是日我向校董會辭去校長職務。校董會不准我辭,只准我提出副校長人選,由校董會聘任,以便有人駐校負責。後由校董會聘請楊亮功博士為副校長,暑假中即到校任事。

  我們覺得何魯先生任內所定學科組織的規模太大了,不是公學的經濟狀況能負擔的,故自十七年暑假起,裁撤工學院與法學院,其餘學系也經裁併,改為文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共兩院,七學系。原有之商學院成為社會科學院中之商學系。余六系為中國文學系、外國語文學系、哲學系、數理學系、史學社會學系、政治經濟學系。

  本年度共有學生六百零六人(內有女生五十人),教員四十六人,職員十四人。本年學生之多,為歷年所未有,但公學宿舍只能容五百二十人,現有學生已遠過此數,故原有的遊藝室與飯廳都改為宿舍。課堂與圖書館也都感覺很大的困難。

  (收入《中公己巳級畢業紀念刊》。本文在1953年2月曾由自北中國公學校友線裝重印一冊,當時推斷此文寫於1929年3、4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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