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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五、林琴南《論古文之不宜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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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七日) 文無所謂古也,唯其是。顧一言是,則造者愈難。漢唐之《藝文志》及《崇文總目》中,文家林立,而何以馬班韓柳獨有千古?然則林立之文家均不是,唯是此四家矣。顧尋常之箋牒簡牘,率皆行之以四家之法,不惟伊古以來無是事,即欲責之以是,亦率天下而路耳。(不通!)吾知深于文者萬不敢其(不通!)設為此論也。然而一代之興,必有數文家搘拄於其間。是或一代之元氣,盤礴鬱積,發洩而成至文,猶大城名都,必有山水之勝狀,用表其靈淑之所鐘。文家之發顯於一代之間亦正類此。嗚呼,有清往矣!論文者獨數方姚。而攻掊之者麻起,而方姚卒不之踣。或其文固有其是者存耶?方今新學始昌,即文如方姚,亦複何濟於用?然而天下講藝術者,仍留古文一門,凡所謂載道者,皆屬空言,亦特如歐人之不廢臘丁耳。知臘丁之不可廢,則馬班韓柳亦自有其不宜廢者,吾識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此則嗜古者之痼也。民國新立,士皆剽竊新學,行文亦澤之以新名詞。夫學不新而唯詞之新,匪特不得新,且舉其故者而盡亡之,吾甚虞古系之絕也。向在杭州,日本齋籐少將謂余曰:「敝國非新,蓋復古也。」時中國古籍如百百宋樓藏書,日人則盡括而有之。嗚呼,彼人求新而惟舊之寶,吾則不得新而先殞其舊!意者後此求文字之師,將以厚幣聘東人乎?夫馬班韓柳之文雖不協于時用,固文字之祖也。(不通!)嗜者學之,用其淺者以課人,輾轉相承,必有一二钜子出肩其統,則中國之元氣尚有存者。若棄擲踐唾而不之惜,吾恐國未亡而文字已先之,幾何不為東人之所笑也! 此文中「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之」字不通。 此文見上海《民國日報》(六年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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