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留學日記 | 上頁 下頁 |
卷十四 四八、打油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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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答陳女士(十一月三日) 陳女士答書曰: 所謂「先生」者,「密斯忒」雲也。 不稱你「先生」,又稱你什麼? 不過若照了,名從主人理, 我亦不應該,勉強「先生」你。 但我亦不該,就呼你大名。 「還請寄信人,下次寄信時,申明」要何稱。 適答之曰: 先生好辯才,駁我使我有口不能開。 仔細想起來,呼牛呼馬,阿貓阿狗,有何分別哉? 我戲言,本不該。 「下次寫信」,請你不用再疑猜: 隨你稱什麼,我一一答應響如雷,決不敢再駁回。 二、紐約雜詩(續)(十一月四日) (四)總論 四座靜毋吪,聽吾紐約歌。五洲民族聚,百萬富人多。 築屋連雲上,行車入地過。「江邊」園十裡,最愛赫貞河。 三、塔詩 陳女士有英文塔詩嘲斐貝卡拔會(Phi Beta Kappa)會員,因答之曰: Right! You might Freely write, In scorn and spite, To your heart's delight, On what "Oil of midnight" Has made to shine in daylight. 〔中譯〕 好! 你儘管 自由寫罷, 以譏嘲怨恨 使你稱心如意, 將「夜半的蠟燭」 點至白晝,大放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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