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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一、試譯林肯演說中的半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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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八日) 趙宣仲(元任)寄書問林肯《蓋梯司堡(Gettysburg)演說》中之「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一語當如何譯法。此語梁任公嘗以為不可迻譯。今姑試為之: 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為之政府。 然殊未能得原語之神情也。又譯: 此主於民,出於民,而又為民之政府。 則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用反身動詞(Reflexive verb)之為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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