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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一四、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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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廿六夜) 作一文(英文)論「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將乞趙君元任於今年東美學生年會時讀之。 先是有鐘某等廣刊傳單,極力詆毀漢文,主張採用字母,以為欲求教育之普及,非有字母不可。……其詞極激昂,志在動人也。餘以為此問題至重大,不當以意氣從事,當從容細心研究之,故建議以「國文」為今年年會討論問題。而分此題為二分:先論國文,次論國語,吾與趙君分任之。趙君作論,論吾國語能否採用字母制及其進行方法。吾則擇上所記題。 吾文大旨如下: 一、無論吾國語能否變為字母之語,當此字母制未成之先,今之文言,終不可廢置,以其為僅有之各省交通之媒介物也,以其為僅有之教育授受之具也。 二、漢文問題之中心,在於「漢文究可為傳授教育之利器否」一問題。 三、漢文所以不易普及者,其故不在漢文,而在教之之術之不完。同一文字也,甲以講書之故而通文,能讀書作文;乙以徒事誦讀,不求講解之故,而終身不能讀書作文。可知受病之源,在於教法。 四、舊法之弊,蓋有四端: (一)漢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當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活文字者,日用語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國之白話是也。死文字者,如希臘、拉丁,非日用之語言,已陳死矣。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乘馬是死語,騎馬是活語。故曰半死文字也。) 舊法不明此義,以為徒事朗誦,可得字義,此其受病之根源也。教死文字之法,與教外國文字略相似,須用翻譯之法,譯死語為活語,所謂「講書」者是也。 (二)漢文乃是視官的文字,非聽官的文字。凡象形會意之文字,乃視官的文字;而字母諧聲之文字,皆聽官的文字也。 凡一字有二要;一為其聲,一為其義。無論何種文字,不能同時並達此二者。字母的文字,但能傳聲,不能達意;象形會意之文字,但可達意,而不能傳聲。 例 英文dog(狗),合三字母而成。能拼音者,皆知其音為「多葛」。然何以此dog三字母合成則為狗?此則無從索解,但須強記而已。 至漢文之「犬」則不然。「」乃象形之字,義即在形中,無待遠求。惟犬何以讀如犬,則亦無從索解,但須強記而已。 更取稍繁複之字以明之: 英文candidate(候選人),拉丁文為candidatus(候選人),本義為「白衣人」,以羅馬制,凡選人皆衣白故也。源出candidus(色白),更出動詞candēre(發白,作白色),與梵文chand(照耀)蓋有關係。自英文之字溯源至於梵文,可謂深矣。而終不能知何以candēre為「作白色」,與夫何以chand有「照耀」之義,終須強記耳。 至於漢文則不然。如「貓」字,析之得二字。以示此物屬肉食獸類,以示此獸鳴聲。合之為「作苗聲之肉食獸」也。「苗」字象田上所植草。更析之,則「艸」象形,「田」指事也。皆足達意而不能傳聲。學者須強記艸讀為艸,田讀為田,苗讀為苗也。 是故,切韻之語與會意之語,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 今之漢文,已失象形、會意、指事之特長,而教者又不復知說文學。六書`之學,向之以授八歲之孩童者,今雖老生宿儒未必知之。其結果遂令吾國文字既不能傳聲,又不能達意。向之有一短者,今並失所長。學者不獨須強記字音,又須強記字義,是事倍而功半也。 欲救此弊,須用何法乎? (1)將恢復篆書耶?此必不可得之事也。 (2)當鼓勵說文學(字源學)。 (3)當以古體與今體同列教科書中。 (4)小學教冊中之新字須遵六書之法,先令童蒙習象形指事之字,徐及淺易之會意字,次及淺易之形聲字。其字源不易明解者,宜俟之稍進之學級,不當以發蒙也。 商務印書館之初級教科書第一頁有「天地日月山川草木」八字。夫「草」字為艸之俗字,不當以之教人。其「天」「地」二字之字源極不易解,非童蒙所能曉也。(源出一,象人形〔初民以肢體量物,手足所極,故為大也〕。人上之物,故曰天也。從土。即也字,本義為女陰也。初民迷信,以地配天。地乃土上雌性之一物,所以配天者也。) (5)中學以上,皆當習字源學。 凡此諸法,皆所以增益兒童識字之興趣。令其由興趣記憶字義,則其記憶也,不勞而易能,庶幾稍複吾國文字既失之一長雲爾。 (三)吾國文本有文法,而古來從未以文法教授國文。今《馬氏文通》出世已近廿載,而文法之學不治如故。夫文法乃教文字語言之捷徑。今當提倡文法學,使普及國中;又當列「文法」為必須之學科,自小學至於大學,皆當治之。 (四)吾國向不用文字符號,致文字不易普及;而文法之不講,亦未始不由於此(說見所著《文字符號論》)。今當力求採用一種規定之符號,以求文法之明顯易解,及意義之確定不易。 此文蓋三日夜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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