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留學日記 | 上頁 下頁
卷五 三一、標點符號釋例


  (七月廿九日)

  我所作日記劄記,向無體例,擬自今以後,凡吾作文所用句讀符號,須有一定體例。因作釋例曰:

  胡適留學日記

  三、凡書名報名上下加矩(矩者,「」也),如 「放火記」,「殺狗記」。

  四、凡引用他人言語,或書中語句,於所引語之前後加矩,如「老子」曰,「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五、如所引語中又有引語焉,則於引語中之引語前後加雙(『』)以別之,如子聞之曰,「汝奚不曰,『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雲爾。』」又「莊子」曰,『齊諧』者,志怪者也。『諧』之言曰,『鵬之徙于南冥也……』。」如引語之引語中又有引語焉,則加三矩(胡適留學日記)以別之,如曰,「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王問曰,胡適留學日記牛何之?胡適留學日記對曰,胡適留學日記將以釁鐘。胡適留學日記』」(四年二月,張子高以書問引語符號,似不敷用,因改正此則。)

  六、句讀符號。

  甲、句用。「馬氏文通」曰,「凡有起詞語詞,而辭意已全者曰句,未全者曰讀。」

  乙、讀用△。

  丙、頓用、「凡句讀中字面少長,而辭意應少住者曰頓。」

  例「封禪書」雲「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棗、大如瓜。

  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隱。」

  丁、加圈點之文,句用◎,讀頓同上。

  胡適留學日記

  七、譯外國音例 有音之字正寫,無音而有聲之字偏寫。

  胡適留學日記

  八、注用雙括弧(胡適留學日記),或偏半格寫。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