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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二八、湘省一年之留學費


  (一月廿四日)

  查複留學生經費

  湯民政長准教育部來電,飭查湘省外國留學生名數費額,迅即電複等因。當即飭司查明,複電該部。文曰:「漾電悉。查湘省陸續選送留日學生四百九十六名,已到東者四百七十名。原定每名每月三十元,嗣遵部電每月各加六元,年共需日幣二十一萬四千二百七十二元。選送西洋留學生:美六十五名,英二十九名,德十名,法四名,比三名,每名每年需洋一千四百四十元,共需洋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元。二共需洋三十七萬四千一百一十二元。現已截止續送。此複。薌銘印。」

  此一省所送已達此數,真駭人聞聽!吾《非留學篇》之作,豈得已哉!又按此數計算未確,上為日幣,下為墨金,而總數乃混合計之,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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