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適 > 胡適家書 | 上頁 下頁 |
致母親書 |
|
(1917年) 吾母膝下: 得三四號手書,知前議婚期婚禮各節均已得吾母之同意。現紹之已來京,聰兒亦在此。適本意欲與紹之及聰兒一同來家。然紹之痔瘡現尚未痊,行步都不易,且此時尚未有事,亦不當即離京。故適已與紹之說,請其不用來家。聰兒失學己久,初來北方,亦不當即令隨都可,俟兒歸時再定可也。 耘圃現在蕪湖,兒已有信去,請其決定後回信。此時尚未有信來。 如婚期有變更,請著人去屯溪打一電報來。 款子明日即匯二百元,由上海轉,想可於十日半月間匯到。兒歸時當另帶些款子來,想共得三四百元足矣。 兒歸去,故兒決計獨自來家,不帶一人同行。約陽曆初十日後可以起程,廿日前可以到家,婚後約可住十幾日,約在月十二三可以起程來京。此時政局一日千變,北京尤不安穩,決不可更有家累。 故兒決計此時不帶家眷同來,約五月中再回家去帶家眷,亦未為遲也。 男宅主婚人,隨便什麼人,婚禮一切事家中無人料理,只得拜託銘彝兄代為辦理,但是,心甚過不去耳。 籌備之事,亦不甚多。裡中無有大轎,不知他村或江村有之否? 吾鄉無好酒,可到績溪縣挑些酒來,縣中之「甲酒」甚不惡也。 親友送賀禮一概不收,惟可收賀聯耳。 家中若無人幫忙,可雇一二婦人幫忙,莫令家中人太苦也。婚禮衣服兒自己帶來,皮袍褂料亦自己帶來,彼時再縫做亦不甚遲也。 況家中天氣不寒冷,有所帶之大皮羊皮,已可用了。 前所定婚禮,如江宅不能一概採用,不妨酌量增減一些。兒此時太忙,兩星期內除正課外,尚有四處演說(一在農業專門學校,一在高等師範,一在大學,一在天津南開學校),故不能作長書。 銘彝兄處亦不另具函,乞吾母代為致意相托。如有筆墨之事,可請近仁叔代勞。 適兒 十一月廿六日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