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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3)


  十二月十四日,楊濟時醫生再由長沙到衡陽,此次診斷,「發現前乳左乳頭外一寸餘之處,有一元銀幣大的一塊腫起,捫之劇痛。水泡音仍存在,其餘狀況良好。」諸友與諸醫師商量,因為衡陽沒有X光器具,湘雅又沒有可以攜帶出門的X光器具,衡陽也沒有受過高級訓練的護士,所以大家決定於十五日把病人送到長沙湘雅醫院調養。淩鴻勳先生和路局同人設計,把大貨車裝上窗戶,改裝成救護車,連床運載病人,並測量衡陽的街道,使這大汽車可以從醫院後門一直開到公路上,直達湘雅醫院。

  十五日(經農作十六日,此從楊君)十時半離衡陽,午後五時半到湘雅醫院。楊醫生說:

  十六日下午拍照肺部X光,發現左右兩肺底有少許發炎變化,且左胸似容有少量之水液。丁先生病勢日有起色,左肺無其他變化,惟腫起處仍作劇痛。

  此後自十五日至二十二日,經過甚為滿意,能談笑飲食。

  二十日曾要求嗣後每日下床行走,未允其請。

  因為他到長沙後進步甚好,所以大家忽略了,未及仔細檢查他的受傷情形,竟沒有發現他的左邊肋骨折斷了一根,折斷的肋骨之下已生膿了。這是二十三日病勢忽然危急的原因。左肋骨折斷了一根,是直到二十八日晨顧仁醫生于第五肋骨處開割才發現的!

  我在二十年後記載這個好朋友的得病以至不救而死的一段最可哀念的事實,我不能完全壓制我的幾樁惋惜。第一是在君自己沒有嚴格的服從一個最好的醫院的警告,在遊興和責任心的雙重誘惑之下,爬上三千多英尺的高山,又走下六百多英尺斜深的礦洞。第二是他疏忽了內地仿造西洋壁爐燒煤的危險,晚上嚴閉了窗戶睡覺。第三是衡陽的路局醫生和教會的外國醫生都缺乏北方老百姓的常識經驗,很鹵莽的做了五六個鐘頭的人工呼吸,敲掉了病人的兩個門牙,折斷了他的一條肋骨,種下了「胸膿」的禍根。第四是中國內地最完善的醫院,最盡心的醫師,因為病人天天有進步,就忽略了他胸左的腫起和「劇痛」,讓這胸膿一旦潰裂而不可救治。孟真當時也說:「止是忽略。」(見他十二月二十八夜給我的信。)但衡陽醫生的糊塗鹵莽,長沙醫生的忽略,都是我們信仰新醫學的人應該牢牢記著的教訓。這個教訓是我們信仰提倡新醫學的人應該作更大的努力,不但要注意設備的最新最完善,特別要注意醫學校的教育和訓練,要更嚴格的淘汰醫學生,更嚴格的訓練醫學生,更加深他們的科學態度與習慣,要加強他們的責任心與一絲一毫不可忽略苟且的科學精神——僅僅信仰西醫是不夠的!

  十二月十七日,我在北平接到朱經農的電報,說在君盼望我和孟真兩人之中有一人能到長沙走一趟。我們打電報去問,是否病有變化?回電報,並無變化,只是在君願意和我們談談。那時正是所謂「華北自治」、「冀察自治」的問題鬧的最厲害的時期,孟真和我從十一月十九日起就成了反對這問題的主要分子。十二月九日,北平城內外的學生開始大遊行請願,並且鼓動各校罷課——這就是後來中國共產黨自吹是他們「領導的『一二?九』青年革命運動」(看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頁四三,及他書)。「一二?九」正是在君中毒昏迷不醒的第一天。在學校方面,孟鄰先生、周枚蓀(法學院長)和我,為了學生罷課問題和學生南下請願問題,正在竭力勸阻挽救。所以我是無法離開的。孟真一人南下,二十一日半夜到長沙。經農告訴他,在君身體進步甚好,「只是精神似還不大清楚。」

  二十二日早晨,孟真見到在君,以下是他的報告:

  星期(二十二日)晨,在君的話很多。經農覺得他語無倫次。弟聽到卻不然。……只是前後不甚一貫,且說話甚艱難——拔了牙,口腔又有破處——每節只說一句。未知其心理,自覺其如精神病也。……醫雲,煤氣中毒本可留一種的精神錯亂。但以弟所見,在君尚未有如此之證據。他談到北方大局,談到適之,……有本有原,全非精神錯亂。有時說話,確似半睡中囈語,此或亦身體未復原之現象也。(孟真十二月二十六日給中央研究院同事趙元任、唐擘黃、汪緝齋、李濟之……諸先生信。以下引孟真的話同見此信。)

  這時候,丁夫人和五弟文瀾已到長沙了。七弟文治早已來了。丁夫人主張趁怡和公司直達南京的船,把病人移到南京休養,船期是十二月三十日,再過兩星期,水淺了,就沒有從長沙直達的船了。孟真極力反對此議,還沒有結果。病人自己大概是因為睡了十多天背酸之故,從二十日起,天天鬧著要下床走動,醫生不許可,孟真也力勸阻。

  二十三日病體突然惡化,即起於下床。楊醫生記載如下:

  二十三日晨十一時,丁先生複要求暫為離床小坐椅上。此時因他意頗堅決,難以阻止,就由五六人維護下地,動作甚痛苦。半小時後,傅斯年先生即觀察丁先生神色劇變,十一時三刻複扶入床。以前脈搏約在八九十之間,呼吸正常。十二時脈搏已增至一百十幾,呼吸二十數,體溫三十九。神志仍清,惟甚疲困,說話甚少。檢查得左胸打診甚濁,且有遠離之氣管音,即疑左胸有液體。午後行診斷刺穿,果發現紅色膿液。

  是晚即延請湘雅外科主任顧仁(Greene)醫師診視,複抽出約五百五十公撮之稀膿液。是晚體溫呼吸即好轉。

  二十四日複行穿刺,惟得極少量之同樣液體。膿胸之診斷既明,商請傅斯年先生請協和醫院外科醫師來湘診視。……

  左肺底似有肺炎。體溫在三九、四十之間。右臂痙攣更甚。不能言語。大小便失禁。不能入眠,出汗較多,故每晚需用大量之安眠劑。

  二十四日下午一時,我得孟真急電:「在君病轉劇,燒三九餘,氣促,醫疑胸肺有膿,乞請協和派胸部手術醫生飛京轉湘,並帶用具及養氣桶。」我得電趕去找協和醫院王錫熾院長,商量此事。王院長發一電報給楊濟時醫生,要他詳告診斷的病情。傍晚時,他得回電云:「胸膿(Empyema)。請求指示及襄助。」王院長即與外科主任婁克思醫生商量後,決定複電云:「推薦顧仁(Dr.Phillips Greene)醫師備外科的諮詢及施治。如顧仁要求,協和極願相助。」

  我也發了兩電,一個給南京翁詠霓,一個給長沙丁夫人及孟真,均報告協和醫院推薦湘雅本院顧仁醫師的話。二十五日晚上我得長沙電:「在君前晚危,昨抽膿,並施各法,溫度大降,未全脫險,仍續抽。」協和也得電報,報告抽膿事,並說稍有轉機。

  這都是我當時的日記。這裡很清楚的記載協和醫院外科主任要避免院外人干涉之嫌,故於二十四晚電告楊醫生請本院的外科主任顧仁醫生作外科的諮詢及施治;如需協和幫助,應該由顧仁決定。孟真二十五電告「昨抽膿,並施各法」,是抽膿在二十四。而上文引楊醫生記載延請顧仁醫師診視,複抽出五百五十公撮的膿液,是在二十三的晚上。這裡明明有一天的記載差異。

  我查孟真給研究院同人的十二月二十六日信,他只說二十三日下午四時,病人「表現發燒。此時大家互相抱怨,醫亦自怨,以為不應使其下床。然猶以為是倦後現象,無大礙也。晚飯弟招呼,他吃的很多。」是二十三日並未延請顧仁,也並未抽膿。

  孟真信上繼續說:

  星期二(二十四日)天未明時(約五時),丁太太隔樓相喚——經農家即在院內職員宿舍也——及弟到,始知在君情形著實不妙!溫度、脈搏、呼吸,一齊高升,喘得不了。

  旋楊主任來,亦大慌,覺得必是胸中原有何傷痕,昨午一動,至於潰決也。先是十五日照X光,在君左肺有如掌大之痕,……楊醫生初疑其在肺,繼見經過情形太好,以為在筋肉。一周以來,一切事(溫度、脈、呼吸)正常,未繼續注意聽此處,以為必是自愈了。此次忽然惡轉,必是此處發作。

  下午四時用針一探(楊晨間如此提議,顧仁尤主張),果然此處有膿水,知病源在此矣。是日注射葡萄糖兩次,又借來養氣帶,用數次。

  下午二(六?)時,顧仁醫生(此間外科主任)開始抽膿,抽出如帶沫之啤酒一般之膿水五百CC。此後在君神經立時清楚。此好轉之開始也。是日晨楊主任即主張請協和外科胸部手術專家。下午楊主任幾以為無望矣。

  是日天未明時,丁太太大勞動,上午幾不支,弟主張將其送入病房。下午此間施行手術,均弟與二丁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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