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黃仁宇 > 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 上頁 下頁
第五章 資本主義思想體系之形成(10)


  縱使其方法非歷史性,大半採用自我心理學,洛克已創造了歷史。《政府論二講下編》雖非衙門公告,沒有法律的力量,但是它在光榮革命前後產生了有似官方宣言的作用。洛克不是深入透徹的思想家,他的理論根基也半由霍布斯造成,但洛克是廣博的思想家。他論說沒有霍布斯之唐突,也符合時下紳商及新興地主之胃口。他更以哲學家、心理學家、政治家的地位提倡宗教上的容忍異端,注重兒童教育之德智體兼長,又講究修辭學。總之,他以社會科學的方法,重新將當日的各種人文因素拿出來檢討。他因不緊隨歷史車輪的痕跡,而更有將人文因素中不合時的事物一掃而光的氣概。因此他的言論帶著革命性格。他的社會契約觀念大大影響未來的美國和法國。

  事既如此,為什麼今日一般人論及資本主義之思想體系,多首先提到18世紀的亞當·斯密,而很少人會追溯到17世紀的洛克?

  這當中原因很多,最重要的乃因「資本主義」這一名詞是後人創擬的字語,初在19世紀間常的使用,在本世紀才普遍使用(詳第一章)。也可以說,這一名詞剛才提出,資本主義之為刻下的一種社會組織,即已被批判攻擊。很多作家將其後端拿出與社會主義相比較。因之這些作家的立場通常帶有資本主義的病理家之色彩。本書站在技術的立場,主張以長時間遠距離的姿態來看歷史,提到歷史上之資本主義,因其為中國之所無,不論在其組織程序上或思想結構上,都要把歷史倒推回去,追究其前端在西歐封建社會崩潰之後出現的情形。因此我們不能因為馬克思(他也沒有引用資本主義這一名詞,詳第一章)經常批駁與他時間上更為接近的斯密而不論及更前之洛克,而仿效他的辦法。也不能因為洛克既是倡導民權之聖賢人物,而必須否定他之為資本主義發言人之地位。

  況且霍布斯及洛克之勞力價值論經由亞當·斯密承受,馬克思一方面修正,也在一方面繼承,早經歷史家指出。而我們根據歷史,更要說明凡在17、18世紀之間提倡民權,都有支持中產以上階級之趨向,亦即都有推動資本主義之可能性。

  人世間常有很多重大情事,好像由領導人物下決心作主,實際上則有其背景存在,成與不成,不能由各個人單方定奪。也有不少發展非當事人良心之向背所能取捨。例如洛克接受當日一般觀念,認為奴隸出自戰俘,此等人既由戰勝者貸之以不死,則供奉無代價工作,也不算過分。可是他呼籲這種處置只應加諸其本人之一身,其子女則應為良民。此種奴隸及于一身說在中國舊社會裡行得通,反在歐美近世紀內行不通,因為西方將奴隸投入生產事業,牽涉過大,除非社會下決心徹底廢止奴隸制度,否則無改革之可能。洛克這一建議有如廢紙。反言之,他的其他建議打動人心,被社會人士奉為經典,並非由於他玲瓏心巧,異想天開,而是有客觀的社會條件支持。

  英國17世紀之人口,一般估計由400萬增加至760萬,但是失業嚴重時,通常有100萬人需要全面的或短時間的接濟,一般已覺得人口過剩。而自伊莉莎白以來的法律,各教區有負責救濟本地窮困人口的義務。因之加強生產效率,增進出口,在當日情況之下只能由私人企業家主持,法制上也只好加強私人財產權。凡此有系統的做法,其成果遲早與資本主義契合。洛克在此時倡導天賦人權,如果他不顧及刻下這種需要,或者甚至違反這時代的潮流,則他先已辜負了權力的用處。我們也決無在300年後傳頌他的書刊的可能。

  事實上洛克被稱為「輝格黨之亞裡斯多德」(Whig Aristotle)。輝格党起源于謝夫茲伯裡伯爵(詳上「古柏」)之反對詹姆士二世嗣繼王位,以後也在光榮革命中產生了領導力量,又為英倫銀行成立時之主持者,在17世紀末年及18世紀代表貴族地主及商界利益,在宗教上則主張不干涉各人之自由。

  1714年漢諾威(Hanover)王朝入主英國,也就是1701年繼承法案所推選的斯圖亞特王朝支裔。最初兩個國王喬治一世及二世在位46年,時稱「輝格臻榮時代」(Whig Supremacy)。喬治一世不諳英語,喬治二世樂於親自帶兵在大陸作戰,都不干預政治。政黨政治和內閣制度至此都有發展的機會。一位敘述這時代的專家寫出:「用不著誇大地說,洛克的政治思想無爭論的控制著政治圈,是當時團結力量最明顯的線索。」同時,付費公路的修築正廣泛展開,商業信用的發展則擴充到地方銀行及小規模的商業銀行,顯然英國的農村經濟已開始與對外貿易並結為一元,全國可以有如一個城市國家樣的以數目字管理,因為其一切因素均由市場力量支配,其狀況符合本章開始說及資本主義體制下必有之條件。

  如果再有任何疑問的話,我們也可以從英國在海外的發展,看出其十足資本主義的性格。也在這所謂輝格臻榮時代,英國與法國展開了海外爭奪戰。17世紀後期以來,英國看待海外殖民地的眼光,大致以其主要商品決定其重要性。其一為西印度群島,所產為蔗糖。二為紐芬蘭,所產為魚類。三為印度,所產為靛青及印花布。四為北美洲,所產為加拿大之木材皮毛及南方之煙草。五為非洲海岸,所販賣者為人口。向海外進出的時候,英國避免了西、葡等國家所創設的中央機構,而批准組織了很多公司,授予他們在各地區的專利權,而以軍事外交的力量為後盾。這些公司在海外建立堆棧,創設炮臺。1756年開始的七年戰爭之中,戰費即由倫敦商人墊借,和約則依商人之意向而轉移,而東印度公司更組織軍隊,與印度的王子訂立攻守條約,參與征伐。

  亞當·斯密:私利可以融合

  亞當·斯密之專著《原富》(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在1776年出版,去光榮革命,亦即本書稱為資本主義已在英國法制上奠立根基之日,將近百年,去上述七年戰爭爆發之日,也已整20年。亞當·斯密之被尊奉為資本主義發言人,大概由於一般傳聞他是「私利觀之使徒」(Apostle of self-interest)(《大英百科全書》作如是說法)。其實亞當·斯密和以上所敘述的人士不同,他不是哲學家,也無意創造一種「堅白同異」的理論,推根究源的對各種事物賦予定義。他倒是決心從現局裡,站在技術的立場上,推敲各種問題的由來,而考究不同對策之利害。

  而且他重視的私利觀也是開明的私利觀。大概重商主義推行時,政府採取保護政策,商人獲得專利。他認為這種種人為的與做作的辦法害多利少,不如全面開放,令其自然,則各個人憑己意賣出買進之間,公平的競爭之際,商業才能合理地進展,全國受其裨益。他也認為金錢只是一種交換的工具,不是囤集的對象或是商業之目的。在這些方面,他保持著自由主義和放任政策的態度。此外他對狹義的私利觀不僅不維護,而且攻擊不遺餘力。

  例如,他對當日英國處置殖民地的辦法,有很嚴厲的批評。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種植鴉片,與荷蘭人在香料群島之政策,同屬￿「毀滅」的性格。英國不許北美洲人民在殖民地內煉鋼,「明顯地侵犯了人類最神聖的權利」。這時候,議會通過最高工資的法律,亞當·斯密指斥其為不公平,這樣將「最能幹及最勤奮的工人,與平庸的工人一般看待」。他也抗議法庭對工人集會決議不接受最低工資時科以嚴格的懲罰,而讓雇主集議討論最高工資,顯然是對同一事類採取雙重標準。

  當日資本主義這一名詞尚未發明,英國社會卻已成為一個實質的資本主義社會。亞當·斯密在他的書中反復檢討這社會的合理性,並提出建議,則他已不期而然地成了一個實質的資本主義發言人。

  《原富》在很多地方用比較的方法來寫作。他常說荷蘭比英國強,英國又比法國強,所有歐洲國家又都比中國強。此中所謂富強和貧弱,有似於我們今日所謂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之別。從作者的敘述看來,前者所有的各種經濟因素都已組織妥當,高速的和廣泛的互相交換,後者則無此情景。

  亞當·斯密接受了霍布斯及洛克的自然法則和勞力價值論(《原富》書中多次提到霍布斯),認為勞力決定了商品的交換價值,也承認了勞力可以當作商品交換。勞工必須犧牲生活中一部分的「安適、自由和快樂」(ease,liberty,happiness)去換取「生活中之必需品和方便處」。亞當·斯密也相信,在原始狀態,勞工控制他自己全部的製成品。以後土地既為地主佔有,可以作為工資,先期墊借的製成品又在資本家(他書中稱「主人」[master])手中,所以商品的價格由三個因素組成,此即地租、利潤和工資。以後提到製造,作者不再提及地租,而代之以利息。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