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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紐約(6)


  首先,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這些建議時,是針對「先進國家」。他們假設這些國家累積許多資本,因此工業和商業都專注於剝削工廠內的勞工。從土地徵收的租金對國家的經濟發展貢獻不大,只不過是不勞而獲的另一種形式,很容易消失。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仍然在累積資本的原始階段,一點也不符合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設想的狀況。

  其次,毛的運動顯然提倡平等精神和同情心等傳統價值,比較接近孟子,不太像《共產黨宣言》,公社的結構也遵循國家機構的傳統設計。因為其基礎是便於行政的數學原則,其單純簡樸有利於官僚管理。但從歷史上來看,這樣的安排只會導致沒有分化的最低層農業經濟,無法實施現代化。這個缺點已被發現,因此最近也重新進行調適。

  第三,中國的土地私有制已廢除三十年,我們必須接受這個歷史的既定事實。我自己從來不曾崇拜毛澤東。但我在美國住了數年後,終於從歷史角度瞭解這個運動的真實意義。考慮到中國人口過剩、土地稀少、農地不斷分割、過去的農民負債累累等諸多因素後,我實在無法找出更好的解決之道。如果說我還有任何疑慮,我的明代稅制專書和對宋朝的研究就可以讓疑慮煙消雲散。管理龐大的大陸型國家牽涉一些特定要素,並不能完全以西方經驗發展出的標準加以衡量。如果沒有這場改革,也許絕對無法從數字上管理中國。就是因為無法在數字上進行管理,中國一百多年來才會一錯再錯,連在大陸時期的國民黨也不例外。我已經提過,毛澤東是歷史的工具。即使接受土地改革已實施三分之一個世紀的事實,也並非向毛澤東低頭,而是接受地理和歷史的判決。

  一旦土地所有權成為公有,中國政府必須對城市中的大小企業比照辦理。就一般的發展策略而言,這種做法毫無意義。經濟底層的無數聯繫和關係應該由民間管理,而不是讓意識形態主宰的官僚制度掌控一切,從頭到腳,從髮夾到鞋帶。但讀者必須擴大視野才能瞭解,在毛時代的中國,國家經濟持續二十五年類似戰備的狀態。有人會說是極權主義作祟,但事實上也可以被視為延長的緊急狀態,這是土地改革後的自然結果。農業生產受到國家的控制時,民間商業的主要供應來源就會被切斷。但在戰前,這個供應來源的架構就非常脆弱而不平衡,也許本來就無法成為新配銷系統的基礎。如果我自己沒有在內陸與通商港埠之間來來回回旅行許多次,我可能也不願相信有這回事。就管理上來說,新政府不可能一方面對全部的農業人口施行生產配額,一方面又鼓勵城市居民發展自由貿易。我們可以想像出,在食物配給制普遍實施之下,無數的生產合作社將產品賣給控制零售價的數百個地方政府。大致來說,中國目前仍然實施這套制度。

  在與開發中國家交涉時,已開發國家的信心可以建立在瞭解這些國家革命的真諦上。關鍵問題在於組織,而非平等。雖然某些學說可能在暴動時期煽起狂熱,但無法取代建國時期的資本主義技巧。對這些國家來說,顯然畢其功於一役並非所有問題的解答。如果消滅不合理和障礙可以帶來好處,所清理出來的空間可以用來作為適應現代經濟和科技的基礎,但成功與否還需系於對不平衡狀態的巧妙運用。就本質來說,無論是經濟或科技,都不能作為永久保存同質性和單一性的工具。

  熊彼特對馬克思的《資本論》進行很敏銳的觀察。他的《經濟分析史》(History of Economic Analysis)是被廣泛使用的教科書,其中提到馬克思的次數不下六次,每一次都指出,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無法實際運用。但熊彼特不曾明顯指出馬克思大錯特錯,仍然推崇馬克思作品中的分析價值。為什麼呢?

  馬克思的理論衍生自古典學派的經濟學家,主張勞動價值理論,只有勞力才能創造價值。在「資本家的生產模式」下,勞工把勞力當成商品出售。但資本家給的工資不等於勞力創造出來的價值,只夠取代勞動力量,牽涉到的社會成本不僅要支付食宿,而且還有訓練和教育。勞工創造出的價值和出售勞動力量的價格(所謂的工資)兩者之間的差異,就構成剩餘價值,被資本家中飽私囊。我們當然無法說這個理論完全錯誤。如果完全沒有剩餘價值這回事,工會憑什麼基礎和雇主談判協商?資本家如何源源不絕地累積財富?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為何必須實施反托拉斯法?

  但就身為經濟學家而言,馬克思卻以概念式的簡明風格來呈現他的理念,他的理論無法轉換成實際的數字。熊彼特等批評家已經指出,他概略式的公式應用于實際情況時,必須意味所有的勞工都受到同等程度的剝削,否則就無法導出一致利益的數字。此外,馬克思也沒有考慮到,企業家對自己的事業也投入勞力。但是,其他學者更反對的是,馬克思認為機器創造不出剩餘價值,只有透過磨損折舊來傳遞剩餘價值。因此我們這時就可以問:為何我們稱機器為「節省勞力的工具」?如果依照這個信念的一貫邏輯,信徒可能要追隨甘地的教誨,逆轉機器時代。

  最後這一點尤其和我們息息相關,因為我們正進入自動化和高科技的年代,勞力的使用大幅降低,腦力有極高的價值。這也就是說,馬克思主義雖然能產生強烈的影響,卻只能被視為一套哲學概念。任何國家如果想一板一眼地死守他的教條,一定會陷入嚴重的麻煩中,就像是毛澤東進行「文化大革命」時的中國。黨派的爭議暴露出固定標準的欠缺。依賴抽象原理和通則只會重蹈帝制時期的覆轍。

  我的《萬曆十五年》顯示出,明末和毛統治下的混亂時期有許多共通點。我無意指桑駡槐,但兩個社會都剛好用道德概念來取代法律。如果採行同樣的做法,中國等於回到從前,無法在數字上管理全國事務。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解決之道可以依循一個明確的大方向:強化財產權。就政府和法律而言,道德訓示的功用通常不及財產權,因為前者無法在競爭時提供精確的測量。

  我在此提出建議:不要勸中國宣稱,共產主義行不通,應該被終結。這樣的提議只會使中國不穩定,對西方也沒什麼好處。如果中國陷入動盪,美國恐怕只能回到20世紀50年代的混亂。

  但是我要呼籲中國人,財產權的強化是在他們意識形態的可容忍範圍內。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近一個半世紀前將「廢除私有財產」寫入《共產黨宣言》時,呼應無政府主義者皮耶爾·普魯東(Pierre Proudhon)的主張。普魯東雖然宣稱「財產即是竊盜」,但他指的並不是所有的財產,而只是用來剝削窮人的不勞而獲的財富。他雖然是無政府主義者,但他期待勞力可以提升到集體擁有財富。《共產黨宣言》的兩位作者把上述口號寫入革命黨綱中,作為一般而遙遠的目標。

  事實上,在面對當前的議題時,他們的措施並不會像烏托邦一樣遙不可及。他們在同一著作中建議:普及義務教育,禁止工廠雇用童工,實施累進稅制,國家控制銀行和信用,政府經營運輸通訊服務。這些措施不只是社會主義國家採行,連資本主義國家也都實施,即使不是全部,至少也採納部分。馬克思和恩格斯對現實狀況了若指掌,不可能反對勞力集體合作的財產權。

  至於我們,當然沒有必要屈服于生活於一個世紀前的外國先知。我們更應該考慮到,地理和歷史因素對自由、道德、甚至財產權等概念所產生的限制。我們目前的財產權觀念脫胎于盎格魯薩克遜的法律制度。英國的法律從17世紀開始現代化,商業慣例被導入農業部門,前提是有系統地消除小地主現象,農地因而擴大和集中化,足以生產相當的糧食,支付相關成本。後來美國人同時受益於這套法律機制和免費的土地,造成每個美國人的一般家園規模接近于英國的鄉紳。不只是我們的自由是合理的自由,我們的財產權也是合理的財產權。為爭取這一切,美國早期的移民者發動獨立戰爭。種種證據顯示,公民的權利已將國民性格混合地理特色。今日一般英國人無法和一般美國人享受同樣的特權。

  就歷史上來說,在帝制時代的中國,財產權不曾牢靠穩固。直到上一世紀,在受到外國勢力影響下的通商港埠及鄰近地區,財產權才開始沾染西方色彩。無可避免的是,這種都會—自由化元素註定淺薄稀疏,無法在中國社會紮根。我在本書已多次提到這個特徵。我們可以將中國形容成潛水艇三明治,上層是龐大而沒有分化的官僚制度,下層是巨大而沒有分化的農民。我們也可以說,中國的問題就像一個大型盒子或箱子,但沒有把手,所以無從著手。我們可以說,缺乏中間階層導致過去的中國無法在數字上進行管理。事實上,舉一可以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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