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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橋,麻省(8)


  直到今天,想到1971年10月的這件事,心頭仍覺不安。這不是進退兩難的問題,而是不知如何面對費正清博士。在決策方面,我當時立場堅定,現在也不後悔。在他來信前,我已經決定書要交給劍橋出版,不交給哈佛。但他對待我如此有風度,我卻只能負面回應,既感為難,更覺不安。數年後,我再度讓自己丟臉,恐怕也不會增進他的好感。當時我必須表達我和他意見相異之處,雖然先前已經告知他。平心而論,費正清博士是史界的奇才。我對他的感覺複雜多變。不過,在許多反應和感受之下,只要每次想到他對我和家人的仁慈,想到我那次在餐廳門口攔住他,請他准我在紐普茲工作,想到我的請求讓他想了數秒鐘,我的心中就會浮現一絲懊悔。

  1971年10月,我只寫了三頁的信給他。我沒有提到崔瑞德和劍橋大學出版社,只告訴他,我的文稿已交給另一家出版社評估出版的可能,而截至當時的反應相當鼓舞士氣。一名編輯和一位專家已讀過草稿,都同意保持內容的原狀。我還沒收到肯定的答覆,但他們熱心到開始估算成本,尋求出版的可能。我在信中說,我對他個人深表感激,但我發現無法採行他推薦專家的意見。在該專家舉出的十四項建議中,我只能接受一項,而且還十分勉強。實際上,我簡直是在請求費正清解除我對研究所的義務。如果目前的情況持續下去,信中直陳要點,「只會延長所有相關人士的痛苦,遷延多年也無法產生任何有建設性的成果」。

  另一方面,如果他讓我繼續和這家沒有提到名字的出版社交涉,可能有兩種結果。一是也許他們決定不出書。在這種情況下,我的文稿就是大失敗,專家說對了,我們也可以省力氣。二是草稿可能有微弱的機會「像野菊花般盛開」,如此一來,「縱使移出你的庭園之外,你也會覺得高興」。我提醒他,我是他的「徒孫」,因為我在密西根大學修讀博士學位時,他的學生費維愷和余英時教授就是我的指導教授。

  這封信投入信箱時,我如釋重負。我原以為費正清要不就准我假釋,要不就因厭惡而不再理我。不可思議的是,他的回信再度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信上說,看完我的信,瞭解我的行動後,他和柏金斯商量過。既然我的文稿已經交給另一家出版社,他們也不願反對。不過,如果我的書稿不被接受,他希望我能再和他們談談。至少可以抽出一部分以「合乎時尚」的方式出版,也許題為《明代財政論文集》(Essays on Ming Finance)。無論如何,這實在寬宏大量到了極點。這個提議令人難以抗拒,我回信說,如果我被拒絕,我一定願意試著與哈佛重新合作。

  嚴格來說,我的話不夠坦白。把我的書縮水以編入《哈佛東亞研究叢書》,讓我有很大的疑慮。我交出的書稿有五個圖解和地圖,二十六個表格。內容的絕大部分在討論土地稅和鹽稅,各章節點出稅制的架構和管理方式。此外,草稿中包含二十六種雜項收入,包括捐官、和尚道士的特許以及將勞役折合罰金等。文中討論為何採礦和商業稅少得可憐,描述稅如何徵收及運送、銅幣如何鑄造、糧船如何打造等。支出的章節詳述軍餉如何供應、控制用水計劃如何管理、興建宮殿如何籌資等等。總之,本書的長處在於完備詳盡,沒有理由加以刪減。如果省略部分章節,組織架構就會崩潰。

  事實上,費正清建議的書名《明代財政論文集》還出於我自己的用語。不具名的評論人一直說我的文稿不像單篇專論,像是未完成的論文,氣惱的我對費正清博士說,這些章節可以說是未完成的論文,因為所有的歷史文獻,甚至像《國富論》或《資本論》都可以說是未完成的論文,完全看角度而定。但這不代表我同意將「未完成的論文」等字印在書的封面,也不代表我樂意看到新書名的內容分割碎裂。在此之前我對費正清博士一直很坦白,但他的這封信誠摯動人,害我無法粗魯地說,要我的書縮水付印絕不可能。我對他說,如果我的文稿被拒絕,我會立刻轉回哈佛找他和柏金斯博士,這樣算是對他說謊嗎?雖然文稿後來沒有被拒絕,但我這番虛偽的保證不會讓我的鼻子變長嗎?

  我與費正清博士通信後,發現和劍橋大學出版社的合作不如預期順利。崔瑞德教授寫信通知我,我的文稿錯過出版社特別評議會的例行月會。之後他又帶來壞消息:由於我的文稿字數不少,圖表數字眾多,估算後的成本太高,他們正在尋找降低印刷成本的新方法。雖然出版沒有喊停的意思,但仍然等了好幾個月。1972年2月,我確定舉家遷往英國,跟隨李約瑟博士工作一年。我打越洋電話給崔瑞德,電話聲「叮咚、叮咚」響了幾次後,終於聽到他的聲音。我告知這個消息後,他以保證的語氣說:「那很好,你可以在這裡校對你的稿子。」不過,書的進度仍然沒有大突破。

  我和劍橋大學出版社簽約,是在1972年11月,這時我到劍橋已經三個月。書稿的「稍事潤飾」非常耗時間,雖然沒有刪任何一個句子,也沒有移動任何一個段落。編訂好的文稿送到印刷廠時,剛好碰到1973年和1974年的阿拉伯石油禁運,能源短缺,英國全國工時減半。後來又發現其中有一些中文的罕見字,無法在英國付印,於是從香港訂字型,寄來時又發現部首錯了。因此,我的書喪失在「隊伍」中的位置,也就是在印刷廠的印書順序名單上不斷往後挪。等到《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出版時,已經是1974年的年底,離我完成文稿已超過三年半。

  這本書可以算是成功,也可以算是失敗。從現代的觀點來看,它不是這個主題最好的一本書,也不是最壞的一本書,甚至不是較好或較壞的書。到今日為止,它還是所有語言(包括中文在內)同類型中的唯一一本。此書出版七年後,出版社將價格從每本二十五美元調高到五十五美元。結果只賣出八百五十本。我建議出版社,將倉庫中印好但還沒裝訂的書頁改成平裝本出售,但沒有得到回應。在臺灣,這本書的盜版每本只賣四美元。

  書評家對這本書已經夠慷慨大度,專業期刊已經給予夠多的肯定,我無法要求更多了。在荷蘭、英國、香港和美國,書評稱讚這本書「有原創力」、「光芒四射」、「勇氣十足」、「值得讚賞的開路之作」、「歷史典籍」,甚至「經典之作」。正如某位書評家所說,我應該覺得好評足以彌補我「投注的所有辛苦」。我以不尋常的手法切入主題,沒有引來任何抗議,但即使是技術上的缺失也沒有逃過批評。

  十年後的今天回顧,我對這本書並沒有完全滿意。首先,有些表格中的數字是徒手算出來的,有些則是用手操作的機器。如果可以擁有今日高中生的晶體管計算器,效果會更加精確。其次,我當時仍然覺得,學術出版品應該專注於專業的範圍內,因此不敢宣稱,書中引用的數項因素和現代中國歷史息息相關。1980年,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黃宗智(和我沒有親戚關係)教授到中國,花了一年的時間研究18世紀和19世紀的農村經濟相關檔案。他的初步報告顯示,農業幫手通常來自于社會背景類似的農民家庭,但致富的原因不在擁有大片田產;家庭間的借貸是村落間的重要商業活動,尤其是親朋好友間;徵稅都是由上往下施壓,不是由下而上自願配合,因此地方官員總會和村落的小官吏起衝突;無論是哪裡,大地主都很稀罕,但很多小自耕農卻沒有自己的土地。

  如果我早十年可以看到這份報告,我的立場將更形強化。我會更加肯定指出,農業官僚管理的種種後果早在兩三百年前就已出現,而且是中國現代化的核心障礙。同樣的情況持續到20世紀,一再出現在下列學者的研究中:約翰·洛辛·巴克(John Lossing Buck)、多艾克·巴內特(Doak Barnett)、馬丁·楊(Martin C.Yang)、悉德尼·甘寶(Sidney Gamble)和威廉·辛頓,尤其是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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