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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根:更多的回憶(6)


  經濟,事實上,左右我們的命運。所有的這些報紙都是「便宜報」,除了少數住家及機關訂報以外,其他報份都是由報童在街上兜售,每份三分錢。即使讀者群重疊,每家報紙也不過只賣出幾千份,營收還不夠支付員工的薪資,也不夠負擔從國外進口的油墨紙張。至於廣告也只局限於網球鞋、手電筒和一堆分類廣告,產生的收入還不足以讓報紙的營運商業化。長沙的市民採買雜貨和民生用品時,還沒有養成參考報紙的習慣。任何遊客只要花上半天時間在城裡的巷弄走上一回,就可以知道原因。這個省會的商業和工業仍然以手工業為主。在一條專賣木梳的街上,店主、師父和學徒全都在店裡,製造和販賣商品全都一手包,個別的消費者和鄉下的小販挨家挨戶討價還價,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生產紙傘和雨鞋的其他行業。也就是說,沿海城市裡製造手電筒和網球鞋的現代產業,對當地經濟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因為後者基本上以農為主,和外界隔絕。

  由於經濟背景使然,長沙的新聞從業人員是少數的一群。頂層的極少數人收入還不錯,其中有些發行人和主要編輯領的還是政府的薪水。在這些人之下,記者和採訪主任所得的敬意不及其職務,薪水也比不上工作的價值。在本質上,所有六家日報的全國新聞來源,都是由國民黨的中央通訊社供應,而美聯社、合眾社、路透社和塔斯社等外電也是透過中央通訊社取得。

  每家報社還有自己的新聞管道,從而寫出讓出資者稱心滿意的故事。除此之外,報紙最具「創造力」的部分,恰巧是功能上最不重要的部分:一群穿著長袍的年輕人,其中部分只有最基本的文學技巧,絕大多數是自由作家,儘量把故事賣給愈多家報紙愈好。他們每天穿梭在鴉片窟和妓院之間,不時到政府機關找朋友,看是否能從桌上偷窺到可以刊登的資料。他們最可能屈服於壓力和誘惑,有時還用手中的消息作為勒索的工具。范長江認為,找齊這些素質不一的人,要他們保證遵照我們的榜樣,這樣還不夠,我們應該主動接觸他們,對他們施行再教育。

  採取這種做法時,他並沒有預見其他人的反應。他自己的報紙《大公報》之所以能贏得學界認可和商業成功,主要因素是總編輯胡政之(也就是胡霖)精明幹練。1938年夏天,胡到香港指揮香港版的發行,當時上海版才結束,漢口版交給主編張季鸞。兩個人都是軍閥時期的政客——新聞記者,看盡軍閥的起起落落。在政治上,他們屬￿政學派,這個精英團體是由在日本念法律和經濟的留學生組成的,偏向老派的國民黨。但他們希望《大公報》能免除黨派的糾葛。他們必須如此,畢竟該報和相關的新聞週刊、通訊社的總報份超過十萬份,而且也相當賺錢。當時香港的營運可賺進廣告收入,內陸版又站在抗日戰爭的最前線,《大公報》達成中文印刷品從未有過的獨特地位,沒有理由不持續。

  過去報社許可范長江寫的一切,因為編輯群正確解讀當時的政治風向,知道大眾要求聯合陣線存在。但此時范長江開始質疑個人在戰爭中所扮演的角色,重新檢視我們的動員能力,他已經遠遠逾越戰地特派員的角色。不說別的,編輯群可不能把編輯定位的工作交給他。范全力推動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更是違反報紙不結黨的政策。範插手所有的事,告訴所有記者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等於是重整整個新聞處理的產業。他一定要被剷除,而且愈快愈好。胡政之寫給張季鸞一封信,就此定案。不過範仍拿到六個月的遣散費,算是財務充裕的《大公報》的慷慨之舉。

  回想起來,管理階層的舉動並不令人意外。比較吃驚的是,推動聖戰的記者,本身竟忽略了他行動的廣大內涵。對他來說,合理思考就足以達成重大改革。但他除了名聲和讀者外,並沒有其他的政治資本,而這兩者都是《大公報》給他的。胡政之和張季鸞不再支持他時,他成為沒有喇叭的喇叭手,甚至沒有機會向讀者告別。他已經被發現和共產黨員來往密切,成為黨員只是遲早的事。

  但他至少試了兩年當獨立人士。他的財務狀況不容許他成立新報社,他傾其所有成立國新社(全國新聞通訊社),事實上就是賣特稿的通訊社,陳儂非仍然當他的經理。為了符合聯合陣線的精神,他們找來劉尊棋當副社長。劉當時還領中央通訊社的薪水,戰後他在USIS當費正清教授的助理。

  國新社在重慶、桂林和香港設辦公室,就像連鎖的公社一樣。范長江等資深記者輔導新進人員,戰地由新成員集體採訪。文章謄寫在複寫紙上,或是用手重抄,賣給各省的報紙及一些海外的中文刊物。幸運的是,在聯合陣線期間,國民黨的國際通訊服務社和中央通訊社產生利益衝突,因此大力支持國新社成為中央通訊社的對手,並且付出頗高的費用。但即使如此,國新社在內陸每個辦公室的成打人員,全都過得艱苦無比。月複一月,他們捲舖蓋席地而睡,餐餐無肉已成常態,每個月的津貼只夠剪頭髮和買郵票寫信給親友。聯合陣線瓦解時,他們的財源也告終止。各省報紙所付的微薄費用,無法支撐國新社。

  此外,在新四軍事件前,國新社就面臨第一宗戰爭受害者的例子。有一位名叫李亨(音譯)的特派員,被活埋在國民黨廣西地區的衝突區。幹下這起令人髮指惡行的士兵如果指控他是間諜,我一點也不感意外。當時陳儂非前往新四軍佔有的地區。新婚不久的范長江則到香港執行共產黨的任務,和廖沫沙一起替黨報《華商報》工作,直到珍珠港事件爆發為止。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1942年年初,當時我回湖南埋葬父親。他和妻子都已逃離香港,取道桂林前往共產軍地區。

  我們這回見面自然不比早年的歡樂氣氛,就某方面來說,我們都喪失了年輕時的純真。這個人之前對聯合陣線的形成有無比的貢獻,現在自己卻捲入黨內的鬥爭。我穿著國民黨軍隊的制服為他送行。我們見面時,雖然我對他保證不想參與內戰,但也只能限於我儘量避開衝突區。如前所述,在東北時,我發現自己涉入內戰,不論喜不喜歡。1946年初,有一天黃昏我運送三卡車彈藥給一二五師。當時走在迎風的路上,在薄暮時分,草木皆兵,敵軍不無可能架設路障突擊我們、從山丘上丟下手榴彈或是展開掃射。我坐在卡車裡,手持衝鋒槍,差一點就要扣扳機。當時忽然閃過一個怪異的念頭:包圍我們的部隊,可能正在朋友和同班同學的指揮下,要不然就是曾接受他們的訓練和教導。

  我當時並不知道,在國共和談時,范長江是周恩來的新聞官,一度待在南京和上海。他滿意在共產黨內的職務嗎?沒有理由不滿。但身為朋友和讀者的我,還是會替他覺得遺憾。在當權政黨中高居顯位,忙著處理文告和傳單的范長江,再也不曾出版像《中國的西北角》那樣充滿力與美的作品。事實上,在加入共產黨的陣營後,他就再也不曾出版任何重要作品。不過,對範孩兒瞭解夠多的我知道,對他來說,文學成就或甚至自我表達本身並不是最終目的,而只是傳遞訊息的工具而已。對他來說,那個訊息就是中國的解放。如果目的可以達成,不論是透過無名的團體努力或署名的個人,其實都沒有差別。無論如何,他的署名是長江,背後的那個作家不一定非得是範希天。

  我多次想到他時,都覺得他的道德情操比我高尚。同樣的形容也可以放在田伯伯、廖沫沙和陳儂非身上。他們都是給予者,不是接受者。每當大我的運動需要集體努力時,他們就立刻去做,很少考慮個人問題。當共產黨員一定是在實踐他們自身的信仰。他們把我當成年輕的小輩和弟弟,對我慷慨大方。我必須謙虛承認,他們遠非我能力所能及。

  但為求道德上的毫無瑕疵,一定要當烈士才行嗎?如果我誠心認為,我個人的小小希望絕對不會傷害公眾的利益,又會如何呢?畢竟在十年的國民黨軍旅生涯,我已幾乎身無長物,即使是現在的流亡身份,更是一點都不值得他們羡慕妒忌。如果那些小小的希望對他們並不重要,對我卻很重要,又會如何呢?畢竟這些小希望會影響我的情緒感覺,就像戀愛或發笑一樣無法抵擋。不成,我無法掩飾我和他們之間的歧異。無論他們怎麼想,我很不樂意見到中國自絕于西方的民主體制,只為了隨著蘇聯團團轉。在東北的回憶仍然困擾著我,我認為林彪絕對不可能以德服人。

  我愈想到這一點,就愈覺得道德的有無並非劃分兩大敵對政黨的因素。如果提到道德,原因不過是因為有兩套道德標準,個人很難從中選擇。每個政黨都有其黑暗面,被該黨本身極盡淡化,以為不過是危機時不可避免的小缺失,但敵對陣營卻認定是蓄意的惡毒。總之,這就是內戰前夕的典型心態。

  密西根有時會突然變天,有一年4月下了暴風雪,還有一年到5月下旬還飄著雪。生活照例會有一些無法預測的因素,可能帶來一些不便,因此,我們最好能準備好去迎接。當時我白天輪流當著繪圖員和洗碗工,晚上念傑伯·史圖亞特(Jeb Stuart)和約翰·李爾本(John Lilburne)。多年後我才知道,當時待在安亞堡的我,其實正在享受大多數人無法想像的自由。FBI幹員不曾再來找我。我沒有在任何領域內成功,所以也沒有恆產,不過我仍然不做任何承諾。我沒有過去紀錄可辯護。我取得永久居留權後,並沒有申請公民權。在技術上來說,我沒有國家。這種無所依歸的狀態有時讓人覺得非常寂寞,然而,超然的態度卻讓我多少能客觀檢視自己的生命,希望這種客觀將來能讓我有資格成為當代中國的史學家。

  我逐漸明白,中國的內戰就像17世紀的英國內戰和19世紀的美國內戰一樣,在第一聲槍響出現前,命運就早已決定了。中國的內戰不同於美國,比較像英國,因為在20世紀的前半段,中國受到空前的外國壓力,同時內在的問題是出在社會結構或體質,無法用中庸之道來解決。

  為什麼不行呢?這是馬歇爾將軍和杜魯門總統問過的問題,也是我們捫心自問的問題。就常理來說,蔣介石最在意自己的領袖角色,如果去除黨內貪污反動的勢力,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另一方面,共產黨如果可以置身更高的利益之上,就應該減少自己的極端色彩。第三勢力就可以受邀來「擴大政府的基礎」——借用馬歇爾的話。也就是說,中國大可以在自由派的根基上邁向戰後重建的道路,中國沒有理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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