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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史和其他因素給我們的新認識(3)


  這種傳統保守的經濟觀念,也由實際的政策使之具體化。朱元璋借「胡惟庸案」、「藍玉案」、「郭桓案」及「空印案」,大量打擊官僚縉紳、巨家大族,以至如《明史·刑法志》所云:「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1397年戶部報告,全國有田土七百畝以上者只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其全部名單都可以送呈「御覽」《明實錄·太祖實錄》,頁3643。(卷252洪武三十年四月癸巳條)。。商賈之家則不得穿綢紗。全國居民不許下海。政府所用一部吏員,以及衙門裡的鬥級皂隸都系民間差役,即器皿弓箭、文具紙張也系無代價向裡甲征來。行兵役之「衛所」,則系向元朝制度仿效造成。一方面禁止民間以金銀交易,一面不去鑄錢,只好濫發紙幣。唐宋政府人員參與物資的製造與轉運,明朝的戶部則是一個龐大的會計機構。

  總而言之,明朝的政策,缺乏積極精神,雖然嚴格地執行中央集權,卻不用這權威去扶助先進的經濟部門,而是強迫它與落後的經濟看齊,以均衡的姿態,保持王朝的安全。朱元璋承接宋元的歷史背景,對王安石新法又有這樣強烈的反應,並不是完全沒有他立場上的著眼之處。但是他的歷史觀與世界潮流相悖,則顯而易見。明朝的社會,也不是所謂「封建制度」。封建集地方分權之大成參閱蔔德(Derk Bodde),「Feudalism in China」,in Feudalism in History,(Princeton,),pp49-92.注意蔔德提出中國的封建只有先秦的一段。魏晉南北朝間雖有若干封建因素,已不成為封建制度。又可參考筆者所著《明〈太宗實錄〉中的年終統計》,載於Exploration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Shanghai,1982),內中也有明代社會非封建的分析。。

  朱明王朝在經濟方面退縮收斂,但是政治上仍變本加厲地行中央集權。說到這裡,我更要提及上述天候地理因素。朱明王朝也都與它們有關。我們讀吳晗的《朱元璋傳》,劈頭第一頁第一段就看到元至正四年,即1344年,淮河流域的旱災蝗災加上瘟疫就是給朱元璋創造大明帝國的一種機會。我們提到治水的重要,而元朝末年賈魯在黃陵崗修築黃河動員大量河工,又沒有適當的供應,就釀成元末群雄起義的可能。而蒙古色目人歧視漢人,也是給漢人反抗的一種動機。歸根結底,則遊牧民族軍事的組織強迫中國政治體系做相似的一元化。地理的因素決定歷史,雖未直接言明,這是中國二十四史的一貫要旨。

  然則今日我們讀明史及二十四史,卻不可能繼續這種要旨,因為鴉片戰爭以後,這種廣大的帝國,以 「黎民不饑不寒」,「七十者可以食肉」等低水準平等思想作基礎,已經無法維持。五四運動之後,我們更已經看出傳統單元的組織,早已使中國在人文上也趕不上時代。這給研究歷史的人士,尤其是我們研究明史的人士還有一個更大的警覺。則是我們必須瞭解西歐經濟發展的經過,這也是我將提及的第三點。

  第三,西歐的「現代化」,包括文藝復興,及所謂資本主義的形成、宗教改革和科學技術的展開,時間上和明代近三百年的興亡吻合,這更給明代史一種特殊的意義。

  1972 年夏天,我去英國劍橋逗留一年,協助李約瑟博士(Dr. Joseph Needham)搜集《中國科學技術史》的資料。他一見面,就囑咐我注意以上四件事情相互關聯之處,我至今還覺得在這裡他的見解有獨到的地方可是這篇文章不在與李博士合作範圍之內,作者必須申明,文責自負。。

  歐美社會因為科技發達,分工繁複,所以說某些問題是經濟問題,某些問題是社會問題,還講得通,可是要用這種大學堂裡分工合作的辦法(collegiate division of labor)去分析歷史上很多大問題,就容易費力而不討好。比如中國的「食貨」二字,它代表的是經濟思想還是政府的法制?還是與政治經濟有關的社會問題? 就很難解說。我們的目的,是要闡述何以中國的單元社會不能成為多元社會的原因。在還沒有綜合比較之前,闡明事理的人就先採取多元的立場,當然容易將因果關係前後倒置。李約瑟認為以上四件事相互關聯,也就是利用「超過學院門系」(inter-disciplinary)的辦法,去直接檢討問題的本質。

  在 「資本主義」之前,加上「所謂」兩個字,也是因為這名詞沒有固定的定義。很多學者及作家,還沒有解釋它的立場之前,先已對它預做「好」與」「壞」的看法。很多人還沒有認識清楚的「資本主義」(capitalism)這一名詞,初在19世紀中葉以後間常提及,僅在本世紀後成為家喻戶曉的常用口語「資本主義」 (capitalism)這名詞似在19世紀首為蒲蘭克(Louis Blanc)所用,20世紀初年又為桑巴特(Werner Sombart)所用。馬克思雖稱「資本家時代」,及「資本家的生產方式」(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但未曾稱之為資本主義,見Fernand Braudel, 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15th-18th Century, VolII: The Wheels of Commerce, Sian Reynolds譯(New York,1982),p237.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則稱用「資本主義」一名詞去籠括「現代經濟制度」系19世紀中葉社會主義者所「發明」。見Clark,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2nd ed.(New York,1947),p11.。我們不得已引用它,採取英國歷史家克拉克(Sir George Clark)的立場,認為資本主義是一種組織和一種運動。我們又認為它要以下三個條件,才可展開:(一)私人關係的信用借款廣泛地通行,於是資金流通。(二)產業所有人以聘請方式雇用經理,因之企業組織擴大,超過本人耳目足以監視的程度。(三)技能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信等共同使用,於是企業之經濟力量超過本身的活動範圍。以上三個條件,全靠信用支撐,而信用不能沒有法律作保障,法律之能將私人的事當做公眾的事情看待,乃是兩者之間,有利害共通之處。可見這種做法,既成社會風氣,必有思想上的根據,而不受宗教信仰的束縛。所以資本主義的展開,必定要牽涉很多很多的因素,而也不是所謂「生產關係」或是「資本主義的精神」可以網羅無餘。

  這種解釋是技術上的檢討,近于史密斯(Adam Smith)在《原富》裡面說的以商業組織的辦法代替農業組織的辦法去「加強人民的財富」。

  以這樣的眼光看歷史,資本主義的先進,為意大利的自由城市,而其中的翹楚則是威尼斯。這些城市的自由,乃是因為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本身在德奧,不在意大利)爭權,兩方顧盼不及,很多城市就在實際上取得獨立的地位。威尼斯城在海中,大陸領域的農業生產不甚重要,城中咸水又不便製造,中世紀貴族,多已變成紳商財閥,勞工問題,則以奴隸及移民解決,對於天主教內不許信徒放貸生利的教規,就裝作沒有看見,也沒有人提出抗議。這樣一來整個國家就是一個城市,整個城市就是一個大公司。所有商業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業船隻也就是海軍。

  1380年威尼斯打敗熱那亞,成為歐洲海上霸王,去明代創立才十二年。它的精悍,乃是因為它組織之簡單。可是因為它沒有生產基礎,所以它的霸力不能持久。土耳其佔領君士坦丁堡,葡萄牙航行於好望角,使威尼斯力量降低,事在明代景泰、天順、成化、弘治年間。可是16世紀文藝復興時,威尼斯仍是歐洲最輝煌的城市,它仍執歐洲商業之牛耳。直到16世紀及17世紀之交,這地位才為荷蘭獲得。

  荷蘭正式國名為「尼德蘭王國」(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歷史書中或稱The Dutch Republic或United Netherlands)。荷爾(Holland)不過為其聯邦內七個省之一省(今則十一省)。但是這個國家在17世紀初年獲得獨立地位時,荷蘭人口占全國三分之二,又供應聯邦經費四分之三。尼德蘭因抗拒西班牙政府及參加宗教革命才聯合全體荷民成為獨立國家,過去無統一國家和社會的經驗,經濟發展尤參差不齊。顯然荷蘭因阿姆斯特丹成為工商業先進,尼德蘭境內也有很多省份保持中世紀形態,為落後的農村機構,不能以同一法律在全境施行,是以乃行聯邦制,大事由聯邦決定,其他由各省自理,開現代國家雙層政治的先河。初時荷蘭這一省還堅持它有獨立的外交權;新國家的海軍也是由五個海軍單位拼成Clark, The Seventeenth Century,pp36,55,,Herbert H.,ed The Low Countries in Early Modern Times(New York,1972).pp19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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