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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局的解決與學生


  (一九二〇年八月十一、十二日)

  對於今茲時局的解決,我們——學生應當怎樣來盡力?應當朝著那[哪]個方向去運動?這是我們在著手運動之前,不得不預先籌算一下,預先擇定的。我這篇文章就是為了這個意思特地來作的。我是學生裡的一個,我很希望我的話對於時局的解決和我的同輩都能有點幫助。

  我們以民治主義為信仰的,想把政治和社會拉到一起的,對於今茲時局的解決,——不用說——當然是贊成開國民大會來公決的,集合全國人來開個國民大會,一時的事實還不許我們做到,現在我們希望的只還是個較能代表公意的國民大會代表會。(其實這不過是我一個人的主張,照報上發表過的,好些人的主張都是說舉行「國民代表會議」,不是說舉行「國民大會代表會議」。)照這幾天報上發表過的議論,討論到這件事的很多,他們的主張關於這會舉行的方法是怎樣,我暫且不去管。只這選舉代表一層,他們的主張,卻是多數側重學生被選的。這樣主張,我覺得有點不合事實的要求,這是我不客氣要在這裡說的。

  我的私見以為,今茲開國民大會代表會來解決時局和制憲,固然也有些要學生加入被選的需要,但還有些別的較充當代表更重要的需要須學生來供應的;這兩方的需要,在精神上和時間上,都似乎不許學生同時兼顧。我贊成學生擔任較重要的部分,放棄較輕的部分,所以我的主張只是希望我們學生放棄這次國民大會代表的被選權,餘下精神來做別的更需要的事情,至於選舉權,我以為我們是絕對要有的。

  我上邊不說還有些較充當代表更重要的需要須學生來供應的嗎?那究竟是些什麼事情呢?我留待這文的後半篇再說。這裡且先試研究一下,假使學生加入被選,究竟有些什麼好處?這次的會既拿「國民」二字來起頭,顧名思義,武人、官僚或政客要來反對或操縱,我們固然要去防止;就是別的清白團體若是近於包辦的一方面,我們也應當來反對。倘側重學生當選,即便選的都是清白的,是不是也鄰于學生包辦?如其不然,就是使學生跟別的公民或團體一樣的平均被選。依這樣見地的主張,無非是以為國民多數知識薄弱,若學生不被選,就讓限定軍人、官吏和政客不得入選,事實上選定的,免不了不是些土頭土腦的鄉老兒,便是些豬仔般的流氓,也恐怕結果弄得一些人是毫不懂事理,一些人卻被人操縱了。學生較土頭土腦的鄉老兒,自然,要有知識些,較流氓的品行,自然也更要清白的隔開了幾百丈,若讓他們當選,即可以幫助鄉老兒知識的不及,又可以監視流氓們被人利用。在主張這樣的,設想周密,用意未嘗不好。不過,我覺得,怕被選人學識不足一節,就是我們不當選,也有法幫助,盡可不必顧慮。至於怕被人利用,這一層卻難說了。我敢說句話,無論在怎樣周密的選舉法底下,總擋不了選出壞人來;只看社會監督的力量強弱罷了。如果監督得很嚴,就是壞人當選也必然有點顧忌,不敢輕易為惡;若是監督不力,好人又何嘗不能為人利用?就是學生,我們不要看得自家太清高了,如果我們也被選,有人敢確保我們的同輩都不會做「鈔票」嗎?本來學生加入是要監視別人的,若不幸也不清不白了,我們又怎樣講?——若不是學生,代表會裡發現了什麼些不三不四的人,我們倒可以堂堂正正教訓他們一氣。若是自家差出去的「好人」做了歹事,卻恐怕我們要羞於開口了。就是退一步想,假定學生被選的都不會做「鈔票」,按代表的總數說,應理,學生不過是很少的一部分。外面裁制即弱,裡面清白人又少,那些壞人仗著多數要來作惡,我們能把他們怎樣?新國會裡難道說都是安福,然而因安福是裡邊的多數派,這新國會,就教安福支配了,日本民眾渴望的普通選舉案為什麼通不過議會?就是因裡邊有占多數的政友會。按之情理,國民大會代表會既不許學生去包辦,而和別團體平均被選,若外面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在事實上必不能發生什麼好效果。所以我覺得,我們——學生對於這次舉行國民大會,應當森嚴我們的壁壘,來作個強有力的監督者,不要加入漩渦,反倒不好說話了。這是我不贊成學生加入被選的一個理由,也是我們學生要盡力于這回時局解決當先擇定的第一步。

  這次國民大會代表會,還不過是個試驗,他能夠成功與否,全看他需要的條件完備不完備。代表固然要好;監督固然要有力;但只選出了好代表,加嚴了去監督,這個會就准開好了嗎?大會需要的條件都完備了,我們不能成功倒許是有的;若條件不完備,便求個成功,那恐難了。所以我覺得我們對於這次大會,應當極力求方法和條件的妥善,不必孳孳在被選不被選上打算。如果我們把這次的方法和條件弄得妥善些,就是生不出什麼好結果來,或者也不至於教後來的人當我們這次是個「覆轍」,沒人再敢來說開國民大會。不然,若弄成袁皇帝的御用會一樣,那我們這次極力提倡這個會的人,罪可大了。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設法來妥善這個會的方法和條件是第一要緊。關於使方法和條件妥善的,我覺得,有好些都是要學生去做。我可以把他分作幾項,逐條說來:

  第一,要極力喚起國人的注意。現在各地對於國民大會還是很沉悶的沒什麼聲息,我們要趕快起來鼓吹,務必要把這回國事的解決,都握在全國老百姓的手裡。我們不要悲觀,說中國民智不夠,一時提不起來;其實只要我們接連不斷的去往上拖帶他們,效果是慢慢可見的。況且這回又是講社會教育的一個絕好機會,我們一向主張文化運動的學生們,更不要輕輕放過。

  第二,要討論出個國民大會代表會召集的具體方法。關於這次大會召集的方法,吳將軍已擬了八條,國人在報上發表的也有好些。但究竟大會的具體方法是怎樣,現在還沒有討論出來。因為他沒有具體方法的緣故,有一部分存心要來反對召集他的,卻在那裡日夜想藉口他舉行的困難來駁他,說他不能舉行。——現在雖然還沒明目張膽說出來;至於一部分向來就是無可無不可的先生們,也因看他有些困難懷疑起來,不知跟那(1)廂是好。就是我們想來提倡他的,卻也因著心中還沒個確定方法的主見,不敢極力的來主張了。我想我們若是能夠馬上討論個具體方法來,公之全國,不但可以塞反對的口,就是我們運動的也有個中心的把握。若是因此助成了大會的產生,那豈不是我們信仰的政治的第一步成功?豈不是我們在國事的解決上一個大大的貢獻?據我的私見,要討論他的具體方法,非先把舉行他的些困難地方一一指出來不可;這些困難解決了,他的具體方法就決定了。照我見到的,要討論出大會的具體方法,有下列各點先要解答。

  1.——發起的團體的責任有限制不?——怎樣發起?

  2.召集國民代表會,抑召集國民大會代表會?

  3.如召集國民大會代表會,——

  a.各地單獨開國民大會,以怎樣區域為單位?

  b.提交會上表決的條款,由何處提出?

  c.派赴國民大會代表會的代表怎樣選定?

  d.每地選代表幾人?

  4.如召集國民代表會,——

  a.選舉區域以何為單位?縣呢,還是省呢?

  b.普通選舉,抑由公益團體代推?

  c.如用普通選舉,每地選舉幾人?——被選人資格有什麼限制?

  d.如由公益團體代推,團體成立及會員入會日期是不是限定在一定年月之前的?——每團體推幾人?——會外人可否被選?

  e.如選舉區域以縣為單位,還經一次省區複選不?——複選取初選幾分之幾?

  f.代表怎樣徵集本選區老百姓對於時局解決及制憲的具體意見?

  5.每區域代表人數是一樣,還是要有比例?——如要有差等,拿什麼做多寡的比例?

  6.代表的公費由那(2)裡支給?——公費團體,抑中央或地方政府?

  7.代表會集議以那(3)裡為最適當?——北京、天津、保定、南京、上海……?

  8.代表總數以若干為限?

  9.若代表人數眾多,將取何法集議?

  10.代表選舉時,怎樣去監督?——開會時,又怎樣去監督?

  11.選舉日期及集會期間要不要預先規定?

  12.非代表人向會上請願或旁聽,有沒有限制?

  13.代表不稱職,本選區可否撤回?

  14.代表會的組織和議事規則,要預先規定,抑留下由他們自己去規定?

  15.代表會是否只限定解決時局和制憲?

  16.議決的事情,交那(4)個機關去執行?如交政府,怎樣去監督?

  17.議決的事情,如實在有執行的困難,又當怎樣去解決?

  18.如政府拿什麼一類的治安警察法和些牛鬼蛇神法來摧殘我們的這次集會,我們又怎樣對付?

  第三,預定應當提列大會的問題。這回大會既然是拿解決時局和制憲來做主腦的,當然關於這兩樣的問題都要在裡邊解決。我們仔細想想,這些問題多是多極了,若不早提出來,臨會倉卒(5),總免不了有些想不周到的地方;我們學生盡可搶先把這些應當提到的問題都提出來,讓全國人預先一件一件的充分的思索一下,後來提到會上,也有個充分的解決。

  第四,聯絡各地各公益團體發起大會。召集國民大會不用看政府的意思是怎樣,這不是政府的事情;這是我們老百姓的事情。我們既然認定這回國事非由國民大會代表會解決不可,便要起來做;做的第一步便是發起這個會。這件事不能讓武人,也不能讓官僚或政客,我們學生盡可不客氣起來聯絡各公益團體去做。我以為要發起這個會,須先討論出個具體召集大會的方法來,並擬定個召集的日期,先聯(6)幾個地方,通電全國人民或團體;如回電多數地點贊成我們的辦法,這長期的旅行就算啟程了。

  上邊說的幾件是未開會前要做的。還有幾件,是要我們在開會後做的。

  第五,討論各個問題解決的方法。我們把各個要在代表會討論的問題,都拿「民治」二字做精神,一一的詳細討論過,並假定各個問題的解決方法,討論的不要怕太詳細,發表意見的也不要嫌地方太多。討論的有個結果,便一方面把這個問題解決的方法和為什麼要這樣解決的理由,詳細寄達代表會,一方面登在報上,或通布全國,□輿論一致的幫助。這是各地學生和學者都可做的。

  第六,組織通信機關或報紙供給有關會上的意見和報告代表的舉動。我們在代表會開會地點的學生,可在開會的期內,組織個通信社;一方面可採集各地對於會上要發表的意見,印成傳單送給各地代表,一方面可就近調查各代表的行動,報告他的本選區人民,如有不三不四的代表,各地也可想法處置。並可直接找各代表,去和他談話,這樣或可以把我們的主張和他商量,也可以監督他們。這些責任,若是能單獨辦個報來實行,那更好了。

  第七,逐期舉行遊行大會。我們在代表會集會地點的學生,更可每逢星期或假日,在會場附近舉行遊行大會。遊行的時候,可每人拿面旗子,上邊要寫上很簡明的話,如「實行地方自治」、「全國軍費每年不得過歲出總數百分之二十」、「新國會非解散不可」,……等一種的文字,每次每人的旗子都要一樣寫,旗子逐次改換。這是我聽得一位學者的主張,這並不是兒戲。若我們這樣做,不但對於各地有許多有益的暗示,就是對於當地市民,也可望有些社會教育的收穫。

  第八,監督代表的行為。這一條是頂要緊的一層,也是當由全國老百姓合來做的一件,並不是學生單力可做到的。我這裡(7)重說到他,不過是希望我們同輩和全國人對這點特別注意他。監督的法子是很多的,能不能實行他,只看一個「社會裁制力」強弱罷了。

  學生加入被選,既沒什麼十分的必要;除了被選之外,還有些事情要學生當中心去做。所以我這篇累贅的長文的結論,不過是——

  我希望學生對於今茲開的國民代表會或國民大會代表會,——假使我們的力量足以把他開成——不加入代表的被選,只在會外設法和全國人來幫助他們,監督他們。

  (一九二〇年八月八日)

  我這篇文剛做完了要往本報送的時候,接著本報,見上邊有魯士毅君的「國民大會與學生」一篇,我甚感魯君的主張跟我的一樣;我見了魯君這篇,本打算不再發表我這篇,後來又一轉想,覺得我的文裡似乎有些魯君未曾講到的地方,而且發表了也可見得魯君主張不單是他一人有的,所以我不怕人嫌我累贅,決定送報發表了。

  1920年8月11、12日《晨報》

  (1)「那」應為「哪」。

  (2)「那」應為「哪」。

  (3)「那」應為「哪」。

  (4)「那」應為「哪」。

  (5)「卒」應為「促」。

  (6)此處漏掉「絡」字。

  (7)此處漏掉「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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